Ⅰ 为什么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慢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0-14
Ⅱ 非公开发行股票一般要走多久的程序
非公开发行股票一般要走3-6个月的程序,有部分比较慢的可能会超过一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需要通过董事会讨论、通过、提出议案,然后向证监会申报批准;获准后再提交股东大会讨论,股东同意通过后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者董事长负责组织实施。
拓展资料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一般流程
1、筹备阶段;
2、召开董事会,就相关事项作出决议;
3、召开股东大会就非公开发行股票进行决议;
4、上市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发行申请文件;
5、证监会审核,上市公司收到通知后公告;
6、取得核准批文,在规定时间内发行股票。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条件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价格的90%。
2、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
3、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4、本次发行将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
三、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的作用
1、提高公众对股票投资的认识:就全国而言,人们的理财意识和投资意识都不高。他们对股票认识不足,既不是本金还款,也不是收益,也不是一定的风险。有些人甚至将股票与债券混为一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做法让投资者看到和感受到了投资效果,有利于扩大股票和股票市场知识的宣传普及,培养公众的投资意识,为股票市场的发展奠定有利基础。股市。
2、充实企业自有资本:企业自有资金太少,技术改造难以实现,设备老化、技术落后的现象无法改变,极大地限制了企业的自主发展。发行股份可以快速聚集大量资金,既可以丰富企业自有资金,又可以节省财务资金。在大规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下,有计划地发展非公开发行股票无疑是一个有利的选择。
Ⅲ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不知道你是否想咨询最新修改处罚程序规定,2021年07月0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针对行政处罚程序进行修改,并与当日生效,其中修改主要包含以下。
一、 修改背景
市场监管总局组建之初通过颁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号,以下称《程序规定》)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以下称《听证办法》),统一和规范了市场监管行政处罚和听证程序,实现了一支队伍执法、 一个标准管辖、 一套程序办案,促进了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特别是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于7月15日起正式实施,对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适应市场监管执法实践的需要,有必要对《程序规定》和《听证办法》进行修改。
二、 修改主要内容
《程序规定》共七章七十九条,修改后为七章八十七条,总计改动条文五十四条,其中修改四十四条,新增九条,删除一条。《听证办法》共六章三十五条,修改前后章数和条文数不变,总计改动条文十三条。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一)对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的内容进行修改。如,对“二日”、“三日”、“五日”、“七日”统一修改为工作日;对回避制度、出示执法证件、协助调查取证等内容进一步细化;对利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和固定违法事实、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开作出原则性规定;根据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对听证范围的扩充,对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权利的案件范围作出相应修改;增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听证笔录,结合听证报告提出的意见建议,依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作出决定”,规定听证笔录和听证报告的效力;新增“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措施的行为,依法快速、从重处罚”等内容,保持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一致。
(二)增加回应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呼声和关切、适应市场监管执法实践需要的规定。如,将第九条第一款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在本部门确定的权限范围内以本部门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法律、法规授权以派出机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的除外”,适应设区的市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药监部门也有设立派出机构情况的实际;增加异地管辖的内容,明确规定:“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直接查处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的案件,也可以将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的案件指定其他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破除有的案件不宜由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难题,提高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的整体效能;增加应当立案的条件、完善不予立案的审批程序,促进依法履职;对案件审核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加强事中监督;规定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可以确定法制审核、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的案件范围,更好地适应全国不同地方的实际情况;将权利人辨认或者鉴别、责令退还多收价款的期限不计算在办案期限内,更好地适应执法实践的需要;对不易保管的罚没物资作出依法先行处置的规定,节约行政资源,防范执法风险。
(三)对部分条文和内容进行完善,增强系统性和协调性。如,考虑到市场监管部门和执法人员对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保密义务贯穿行政处罚实施的全过程,将现行规章第十八条第三款调整到总则部分并作出相应修改;保持与《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一致,将网络交易管辖权条款中的“电子商务”统一修改为“网络交易”;制定现行规章第二十四条关于域外证据的规定时,参照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该司法解释已于2019年修改,本次对该条作出相应修改。
Ⅳ 上市公司的重组一般需要经过什么流程呢大概需要多少时间呢
你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流程:
一、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流程
(一)、申报接收和受理程序
证监会办公厅受理处统一负责接收申报材料,对上市公司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报材料包括书面材料一式三份(一份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及电子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部)接到受理处转来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或发出补正通知。
补正通知要求上市公司作出书面解释、说明的,上市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需在收到补正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回复意见。逾期不能提供完整合规的回复意见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到期日的次日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未能及时提供回复意见的具体原因等予以公告。收到上市公司的补正回复后,证监会上市部应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出具书面通知。受理后,涉及发行股份的适用《证券法》有关审核期限的规定。为保证审核人员独立完成对书面申报材料的审核,证监会上市部自接收材料至反馈意见发出这段时间实行“静默期”制度,不接待申报人的来访。
(二)、审核程序
证监会上市部由并购一处和并购二处分别按各自职责对重大资产重组中法律问题和财务问题进行审核,形成初审报告并提交部门专题会进行复核,经专题会研究,形成反馈意见。
1、反馈和反馈回复程序:在发出反馈意见后,申报人和中介机构可以就反馈意见中的有关问题与证监会上市部进行当面问询沟通。问询沟通由并购一处和并购二处两名以上审核员同时参加。按照《重组办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反馈意见要求上市公司作出解释、说明的,上市公司应当自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回复,独立财务顾问应当配合上市公司提供书面回复意见。逾期不能提供完整合规回复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到期日的次日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未能及时提供回复的具体原因等予以公告。
2、无需提交重组委项目的审结程序:上市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及其他中介机构提交完整合规的反馈回复后,不需要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的,证监会上市部予以审结核准或不予核准。上市公司未提交完整合规的反馈回复的,或在反馈期间发生其他需要进一步解释或说明事项的,证监会上市部可以再次发出反馈意见。
3、提交重组委审议程序:根据《重组办法》第27条需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的,证监会上市部将安排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议。并购重组委审核的具体程序按照《重组办法》第28条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规定进行。
4、重组委通过方案的审结程序:并购重组委工作会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经并购重组委表决通过的,证监会上市部将以部门函的形式向上市公司出具并购重组委反馈意见。公司应将完整合规的落实重组委意见的回复上报证监会上市部。落实重组委意见完整合规的,予以审结,并向上市公司出具相关批准文件。
5、重组委否决方案的审结程序:并购重组委否决的,予以审结,并向上市公司出具不予批准文件,同时证监会上市部将以部门函的形式向上市公司出具并购重组委反馈意见。上市公司拟重新上报的,应当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二、上市公司并购的方式
按照证券法的规定,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必须遵守证券法规定的程序和规则,在收购要约期限内,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卖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以协议方式进行股权转让。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时,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在未作出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购协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其中第七条:中国证监会收到上市公司报送的全部材料后审核工作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
Ⅳ 诈骗案需要走程序多久
一般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拘押后六个月左右能够宣判,有特殊情况还可以延长。
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可以延长半个月。如果有退回补充侦查、另有其他罪行等情况,上述期限还要重新计算。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综上所述,一个刑事案件如果不复杂,案情简单,会在五至六个月审理结束,如果复杂又多次退回,那审限最长会在二年左右。
在法院宣判后,用被判刑期减去已经在看守所内被羁期的时间,如果少于一年,那剩下的刑期要在看守所中服刑,在看守所中一般是不会减刑的。如果高于一年,就会在一段时间后按剩余刑期的长短被送到不同的监狱去服刑。
在监狱内服刑,符合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条件的可以申请减刑、假释、保外就医。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5)二级市场监管程序要走多久一般扩展阅读:
诈骗罪数额的认定
a、《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b、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我省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精神,结合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经共同研究,适用《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在《解释》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我省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为:
诈骗公私财物五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诈骗公私财物八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诈骗公私财物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c、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构成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五千元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五万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五十万元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Ⅵ 一般事业编制入编审批需要多久,走哪些程序,明白这方面的前辈回答一下,谢谢~
五类可以事业单位入编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跨单位任职的副处级以上干部
工作流程:任职单位凭党委、政府的任命文件和组织部门的行政介绍信,填报《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申请表》后直接办理入编手续。
所需材料:1.党委、政府的任命文件(复印件);2.《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申请表》;3.组织部门的行政介绍信(复印件)。
二、军转干部
工作流程:接收单位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军转办下达的军转安置计划和人员名单,填报《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申请表》→市委组织部或市军转办开具行政介绍信→办理入编手续。
所需材料:1.《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申请表》;2.市委组织部或市军转办的行政介绍信(复印件)。
三、退伍军人
工作流程:接收单位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安置文件,填报《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申请表》和《退伍军人择业登记表》→市编办审核→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手续→办理入编手续。
所需材料:1.《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申请表》;2.《退伍军人择业登记表》;3.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介绍信(复印件);4.相关证书(件)原件。
四、随军家属
工作流程:接收单位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安置文件,填报《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申请表》→市编办审核→市人事局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手续→办理入编手续。
所需材料:1.《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申请表》;2.市人事局《调动通知》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合同制工人转移审批表》;3.《随军审批报告》;4.相关证书(件)原件。
五、公开招考人员
工作流程:招聘单位填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编制使用计划申报表》→市编办审批→市人事局办理招考及聘用审批手续→招聘单位填报《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申请表》→原单位或主管部门开具行政介绍信(新参加工作人员除外)→市编办审核→办理入编手续。
所需材料: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编制使用计划申报表》;2.市人事局批复文件(原件);3.《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申请表》;4.原单位或主管部门的行政介绍信(复印件)。
五、免笔试招聘人员
工作流程:招聘单位填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编制使用计划申报表》→市编办审批→市人事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单位填报《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申请表》→原单位或主管部门开具行政介绍信(新参加工作人员除外)→市编办审核→办理入编手续。
所需材料: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编制使用计划申报表》;2.招聘人员的事业编制身份认定材料(原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在册名单复印件,非事业单位人员除外);3.市人事局《调动通知》;4.《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申请表》;5.原单位或主管部门的行政介绍信(复印件)。
注:有关材料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Ⅶ 打了市场监管局电话要多长时间才处理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