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到法院起诉流程怎么走
(一)起诉要提交书面的起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起诉状主要包括:当事人的自然情况、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地。
1、当事人的自然情况要准确、具体。包括: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地、联系方式;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自然人的姓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应与身份证、营业执照一致,当事人的住所地要准确、详细。具体到门牌号。
2、诉讼请求。要写明请求法院解决什么问题,要具体明确。比如:请求离婚、履行合同、要求赔偿等。
3、事实和理由。事实要明确写清双方纠纷的原因、经过、现状;理由要针对事实,分清是非曲直,明确责任,并引用相关法条加以证明。
4、证据和证据来源,有证人的载明证人姓名和住所。
5、注明致送法院的名称。
6、起诉状的末尾,自然人当事人要有本人签名、按指印:法人或其他组织当事人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的公章。
(二)个人起诉的,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单位起诉的,提交本单位及被告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三)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四)起诉人起诉时应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的复印件(按A4纸大小复印)。
(五)起诉人应将起诉状及证据材料递交到立案大厅窗口,并填写提交的起诉材料清单。立案工作人员对符合立案条件的登记立案,并发送受理案件通知书及预交诉讼费通知书。起诉人应在接到预交诉讼费通知书的七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六)起诉人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应提交委托人签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1、律师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提交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证明材料。
3、当事人的近亲属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4、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5、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推荐材料和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
6、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七)起诉人交纳诉讼费后,应将交费凭证交到立案庭,立案庭将案件录入流程。
(八)办妥以上手续后,等候通知开庭,起诉人可通过立案大厅触摸屏查询案件所在业务庭及承办人,具体情况可与业务庭联系。
⑵ 去法院起诉流程怎么走
【法律分析】:流程如下:1、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2、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3、受理后缴纳相关费用;4、法院开庭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⑶ 到法院起诉流程怎么走
一、到法院起诉流程怎么走
1、到法院起诉流程:
(1)写好起诉书;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4)法院判决;
(5)执行判决。民事案件审理时间: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仲裁裁决后怎样到法院起诉
仲裁裁决后还可以起诉,对于这样的一种仲裁裁决并不是特别的满意的话,是可以在收到这样的裁决之后的15天之内再次的提起民事诉讼,否则超过这个时间的话就丧失了这样的起诉权利,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当事人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没有提起民事诉讼,已经丧失了诉权,裁决书已经方式法律效力,不可以再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如果裁决书确有错误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上一级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纠正。也可以在执行程序中,向人民法院申请裁定不予执行,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之后可以起诉,也可以申请重新仲裁。劳动争议案件超过仲裁时效即丧失胜诉权。就劳动争议案件而言,只要当事人申请了仲裁,仲裁裁决书送达后15天内向法院起诉,法院就应当立案受理,不应当通知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如果劳动争议案件超过了仲裁时效,仲裁委裁定不予受理,而法院以其未超过诉讼时效受理,并对其实体进行了裁决,那么,对仲裁时效为60天的规定就失去了意义,劳动争议仲裁也就形同虚设。所以,劳动争议案件超过了仲裁时效即丧失了胜诉权。
⑷ 案件到了法院接下来要走什么程序
到法院后需要开庭审理。
【法律分析】
开庭审理。民事案子到法院后需要开庭审理:(一)起诉和受理。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二)审理前的准备。法院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附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答辩状,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检诉讼材料进行必要的审理前的准备工作。(三)开庭审理:1、开庭三日前通知诉讼参与人。2、审理前核对讼诉参与人,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讼诉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3、法庭调查。4、法庭辩论。5、法庭辩论终结,双方当事人争议核实清楚后法庭调查结束,应依法作出判决。6、法庭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 三十六、 将第一百四十四条改为第一百五十九条,修改为:“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用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和证人、送达诉讼文书、审理案件,但应当保障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九十二条 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对于涉及身份关系、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应当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的事实,不适用前款自认的规定。自认的事实与查明的事实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