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城镇街道改造建设应该通过哪样程序
“设立有一个先决条件,那就是所在的乡镇必须划入市区或县区或重点设街道镇城区,然后根据经济人口等方面的数据情况,决定是否成立街道办。 一般由上级政府决定。因为中国的街道办事处是市县级单位,及少数镇级单位的管辖派出机构,及行政级别同于一般镇。 如果所在的乡镇达到要求,可以由乡镇政府向上级申报,最终好像是由地市政府决定。各省的数据规模要求都不一样。”
Ⅱ 成都城乡规划优化需哪些程序
1 完善市域城镇体系。
“双核共兴、一城多市”的大都市网络城市群规划示意图
按照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目标定位,全面对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战略和成渝城市群规划,编制《成都网络城市发展规划》,构建1个特大中心城(双核)、8个卫星城、6个区域中心城、10个小城市以及68个特色镇和2000余个农村新型社区组成的市域城镇体系,形成“双核共兴、一城多市”的大都市网络城市群。按照“产城融合、四态合一”的理念,理性推进中心城区城市更新和旧城改造,合理调控中心城区人口规模,扩大实施“小街区规制”试点范围,提升中心城区功能与品质;进一步优化天府新区规划,增强吸纳人口能力,打造国家级战略功能主要承载地、内陆科技创新高地;坚持“独立成市”规划理念,高标准规划建设卫星城、区域中心城,加强卫星城、区域中心城与“双核”的快速交通联系,提高城市功能配套规划标准,增强城市综合承载力和人口聚集能力;放手发展一批小城市,积极引导有条件的特色镇向小城市转型升级,推进人口向小城市聚集。到2025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80%。
2提升“多规合一”和全域规划管理水平。
推进“多规合一”,着眼于推动市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一体发展,通盘考虑城乡发展规划编制,进一步加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的一体设计、有机衔接,以法定规划实现城乡功能衔接、空间融合,为城乡两个空间提供平等发展机会。优化完善乡村规划师制度。到2025年,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全覆盖。推行“阳光规划”,在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管理、服务等各个环节,最大限度地实现公众参与、民主决策和社会监督,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健全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完善“统筹全局、分级落实”的全域规划编制管理体制和“属地负责、规范高效”的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管理体制机制。
3加快“小组微生”新农村建设。
全面实施“扶贫解困、产业提升、旧村改造、环境整治和文化传承”五大行动,加快“业兴、家富、人和、村美”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推进农村风貌和综合环境整治、川西林盘保护和农村散居院落的改造提升,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将农村建设成为记得住乡愁的幸福美丽新村。以全域成都新农村建设村庄布局规划为引领,引导新村向《全域村庄总体规划》确定的5个示范走廊聚集。推动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有机融合,打造一批乡村精品民宿、旅游特色村和乡村创客小镇。按照“宜聚则聚、宜散则散”的原则,坚持“建、改、保”相结合,推进“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新农村综合体建设。到2025年,幸福美丽新村实现全覆盖,其中建成“小组微生”新农村综合体超过500个。
4推进统筹城乡综合改革示范建设。
选择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改革创新等方面具有较好基础的乡镇,建设统筹城乡综合改革示范片、示范镇,集成推广改革已有经验,集中试验改革新举措,综合展示统筹城乡改革发展成果,实现跨镇、整镇成片推进、组团发展,带动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工作由点到面、由浅入深。
Ⅲ 项目建设需要哪些审批,流程是什么
一、项目建设需要政府主管部门(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发改委)对项目进行审批。
二、审批流程如下:
有行政主管部门的开发商,由主管行政部门转报项目立项申报资料;无行政主管部门的开发商,可直接报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项目立项申报资料由该办转报市发改委。
纳入土地收购出让的项目,开发商在通过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开发土地使用权后,凭《中标确认书》或《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其它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市发改委在收到申报资料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对符合条件的,市发改委予以批复。
对属上级发展计划部门审批权限内的项目,由市发改委负责转报。在收到申报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可研报告。
(3)示范镇建设需要多少程序扩展阅读:
项目建设审批需要准备的材料:
1、书面申请(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
2、提供资金落实证明(银行出示的资金证明)。
3、土地使用权证明。
4、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具有以下附件,规划部门对项目建设选址的初审意见;土地管理部门对建设用地的初审意见;环保部门的环评报告;有关部门对供电、供水、供热、供气以及地震的审查意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总体方案。
5、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资质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资质证明)。
6、项目地形图。
7、项目建设投资概算。
Ⅳ 创建文明村镇实施方案
麻丘镇创建文明村镇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创建文明示范村镇活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以人为本、规划先行、突出重点、积累经验、示范带动”为总体要求,以建设美好环境、发展高新经济、倡导健康文化为主要内容,通过开展创建活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现代文明素质,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全面进步,实现经济与社会、农村与城区、人与自然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一)概况
麻丘镇位于江西省会南昌的东面,西抱瑶湖,东接塘南,南靠抚河,北连滁槎,地势平坦,资源丰富,环境优美,交通便捷。通往余干、万年、景德镇乃至浙江沿海的省二级公路昌万公路由西向东穿境而过,并与京福高速公路乐温段在境内交汇。
(二)定位
随着昌万公路和乐温高速公路的贯通,麻丘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凸显。根据《南昌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要求,按照“西进、东拓、北控、南延”的总体指导思想,麻丘定位为南昌的东大门,高新区加工业基地外延式发展重点镇。
(三)目标
我们将紧紧围绕“建设江西重点镇、打造南昌东大门”这一总体目标,以整治脏乱差为突破口,以搞好村镇规划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农民素质为根本,以实现“环境整洁优美、思想道德良好、公共服务配套、人与自然和谐”为主要内容,整体推进农村文明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村民自治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建设,积极推进农村各项改革和村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工作,加强农村维稳网络和基层民事调解网络建设,健全村规民约,倡导文明新风,确保农村社会秩序良好和社会稳定发展,努力使我镇面貌3至5年有一个较大的变化。
三、具体任务
抓住机遇,在城市规划发展中找准定位,加快发展步伐,围绕“一个目标”,即把麻丘建设成为产业特色明显、配套功能完善、生态环境优美的文明小城镇;推进“二个对接”,即与南昌市的城市规划对接,与高新区的特色产业对接;发挥“三大优势”,即区位优势、交通优势和资源优势;发展“四大产业”,即制造业、农副产品加工业、高效农业和物流仓储、商贸等第三产业,为全区乃至全市的大发展格局作出应有的贡献。
2005年,我镇将在以往创建文明村镇活动中即得成绩的基础上再接再厉,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建设一个标志性建筑
精心设计,严格施工,在瑶湖桥头麻丘境内建设一个标志性建筑,使之成为麻丘新型小城镇文化的象征,麻丘镇发展日新月异的见证。
(二)打造两个中心示范村
以鲁溪、武溪村为示范点,建设两个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的文明示范中心村。中心村的工作以抓好村组环境整治为重点,突出解决建设无规划、进出无道路、排污无渠道、垃圾无管理的脏、乱、差现象,使农村村容村貌有一个明显改观。
(三)推动三项致富工程
继续扎实推进村党支部书记“双带”致富工程,帮助村支书制定“双带”规划,选准“双带”项目,搞好项目与资金、技术、市场的有效对接。在金凤、鲁溪、库前村建立三个大棚蔬菜基地,预计这三项工程总占地面积约150亩,建成后每亩产值可达1.5万元以上,该项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中。
(四)加强四项建设
积极推进农村道路、农村生态环境、教育等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和优化农村生态环境。
1、完善路网建设。一是硬化全部村级道路,使我镇村级道路硬化率达到100%;二是完善三纵四横七条道的道路方格网建设,三纵即昌万路,文教路,荷湖路,四横即麻中大道,麻中东路,厚溪大道,南厚路;三是美化、亮化现有的昌万、文教、厚溪、刘城等省、市、区、镇、村、组6级道路。
2、新建一所小学。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新建一所小学,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该小学拟紧靠麻丘高中部建设,占地面积约30亩。
3、启动两个小区。小区建设地点分别为麻丘老农贸市场和卫生院以南空置地。作为文明村镇示范点创建工作的一部分,这两个小区建成后将主要用来对拆迁户进行统一安置。
4、繁荣两个市场。进一步搞活武溪、麻丘集贸市场,繁荣我镇经济,便捷我镇居民生活。
四、实施办法
创建文明示范村镇示范点工作是当前我镇文明建设的首要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把试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不断探索和完善创建机制,狠抓任务落实。
(一) 精心规划,严格建管
1、划编制上,突出一个“高”字
这步工作我们已经完成。2005年,我们聘请武汉大学规划设计研究总院的专家,在充分论证麻丘镇的实际情况和区位特点的基础上,运用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和城镇规划的新理论,本着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综合协调发展的原则,确定麻丘的城镇性质为:南昌的东大门,是高新区的经济、文化中心和对外窗口,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第三产业为主,服务南昌市的卫星城。同时,高起点编制了小城镇总体规划和城镇用地,城镇景观等专项规划及城镇道路,给排水、电力、电讯等详细规划,并正报经省政府批准实施。
2、在建筑设计上,突出一个“精”字
城镇建设中,最能体现城镇建设的是城镇建筑,而城镇建筑的特色主要取决于有无好的建筑设计。麻丘作为一个新型小城镇,将不追求大中城市的高楼大厦,力求在“特”和“精”上下功夫。在博彩众长的同时,注重塑造自己的特色。我们将根据对外开放的需要和南昌东大门的实际,力争在建筑物立面的设计上作文章,出新意,选好外观色调,在体现各自特点的基础上保持整体建筑风格的一致,雕塑一批精品建筑和城镇标志性建筑。同时,为了突出城镇特色,我们一是在追求建筑风格的同时,加强城镇绿化设计,精心选址,规划建设好一定数量的公共绿地广场,在丰富城镇景观的同时,又为市民提供休憩、娱乐场所。在行道树的设计上,我们将采取高中低错落、乔灌木结合的全方位立体绿化方案,栽植草坪,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二是积极开放建筑设计市场,精心搞好城镇整体设计和单体建筑设计。对各项建筑工程,我们将不求大,但求精,树立精品意识,力争把每项工程都建成一个精品。三是在塑造镇区新特色的同时,还将注重历史文化保护工作。
3、在城镇管理上突出一个“严”字
城镇管理是城镇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综合体现。在加强基础设施硬件建设和管理的同时,我们将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加大城镇环境治理力度,建立多部门综合执法的市容监察机构,对城区的绿化、美化、进行综合治理。一是加大绿化工作力度,根据城镇绿化“三分种,七分管”的特点,由镇里相关职能部门完成辖区内道路和公共绿地的绿化管理工作,二是加大环卫设施建设力度,在全镇主要街道设置果皮箱,新建公厕,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三是加大市容管理力度。城管监察大队每天对镇容环境、规划建设等方面进行管理,坚决按章办事,取缔违法建筑,清理马路市场,方便居民。四是加大亮化工作力度,以店面亮化为主体,以高层建筑亮化为点缀,以户外亮化为衬托,不断营造亮丽夜景。
(二) 创新体制,多元投入
按照“政府引导、以镇为主、市县联动、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组团开发、滚动推进”的原则,考虑组建小城镇建设投资公司或综合开发公司,引入市场机制,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参与麻丘文明村镇建设。
1、立足资源,盘活现有资本,使“死”资产变成“活”资产
众所周知,在集镇规模较小的情况下,一些双管单位、镇直单位聚集的地方,往往是集镇的中心地带,繁华的商业区。根据现有的集镇规划,把这些老单位迁出来,不仅有利于其发展,更重要的是可以让出黄金地段,通过出让、租赁等方式最大限度地盘活现有资源,加快小城镇建设。我们可以抓住日后规划的契机,动员镇直单位和部门到集镇新区征地,盘活原有的黄金地段。这样,不但改善了办公条件,而且可以通过挖掘资源,促进小城镇建设的.快速发展。
2、综合开发,扩张资本总量,使“小”资产变成“大”资产
对小城镇建设用地实行统一规划、开发,以开发促建设、以建设促开发,实行以地生财,以房带路,滚动发展,自求平衡。通过以建引建的方式,考虑在路两侧开发临街商住楼,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改变集镇面貌。这样,通过综合开发挖掘资金的同时,使小城镇建设的规模进一步扩大。
3、创新机制,集合民间资本,使“散”资本变成“整”资产
面对资金紧缺的困难,我们将大胆探索尝试,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市场筹资为手段,群众投资为主体的多元投资机制。在坚持公共事业整体规划,统一管理的前提下,多渠道、放开经营、公平竞争、有偿使用。如通过拍卖道路的冠名权,加大基础设计建设的投入,通过运作,转让灯箱广告的经营权等形式,广开筹资渠道。另外,为鼓励先富起来的农民进镇购房居住,我们将根据自身条件,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吸引农民进镇建房、购房,使之成为集镇建设的主体。
五、工作要求
(三)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了使“创建文明村镇示范点”活动在我镇能顺利开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创建文明村镇示范点”活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李顺华
副组长:徐水保毛永钢
成员:邓宝根周宽堂周建海魏海龙胡石子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规划和部署全镇的文明村镇工作,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工作制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领导联系点制度、岗位责任制等,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各职能部门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创建文明村镇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村、各单位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抓好活动的开展。确保创建活动有安排部署、有实施督查,有总结表彰,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目标责任体系。
(四) 多方联动、齐抓共管。
创建文明村镇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一致、齐抓共建。综合推进村镇组织建设、思想道德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科技文化建设和农村基础设施与环境建设等系统工程。真正使我镇的整体面貌和文明程度有一个全方位的提高。
(五) 依靠群众,以民为本。
广大农民群众,既是文明村镇工程的受益者,又应是文明村镇建设的主体和实践者。创建文明村镇应体现群众性。要在创建活动中,吸引和动员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积极开展群众性的创建活动。开展以文明村镇工程为主题的文明家庭、“十星级农户”等创建活动,让广大农民群众在创建活动中自我受到教育,在科技、法律、文化、卫生“四进门”活动和接受思想道德教育、民主法制教育、科技文化教育中素质得到提高,在美化村容村貌活动中文明程度得到提升,情操得到陶冶,真正形成“人人参与创建、人受到教育”的良好局面。
(六) 狠抓落实,注重实效。
扎实开展创建文明村镇工程,将大力促进我镇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各村、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的精神,把创建文明村镇工程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出台务实的举措,狠抓落实,一抓到底,跟踪问效,确保创建文明村镇活动在较短的时间内有一个看得见的成效。
(七)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把创建文明村镇活动的氛围造浓。认真对照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精心设计好宣传计划,制定好宣传方案。开辟专题专栏,及时报道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充分反映我镇在创建工作中的新举措、新办法、新成效。
Ⅳ 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程序有哪些
法律分析: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Ⅵ 农村建房需要哪些审批程序
1、申请人先到村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建房申请表》,注意这里的申请人一般只户主。
2、村委会开会讨论之后,对符合建房条件的,签署意见书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条件的,则驳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3、村委会将申请提交到乡建办,由乡建办的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并组织人员实地勘察。
4、对符合条件的,公布初审意见,若没人反对的,则上报到县国土资源局审批。
5、县国土资源局受到材料之后,收取一定比例的建房保证费,并颁发建房工程许可证。
6、拿到建房许可证后,就可以建房开工了,但是在开工前要上报到乡建办,由乡建办组织人员到现场查验敲桩定位,并实行全程管理。
7、建房完成后,申请人到乡建办申请竣工验收。
8、乡建办会同县有关部门现场查验,按颁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之后再退还建房保证金。
9、申请人携带验收合格证,向国土局申请房地产权利登记。
10、领取房屋产权证。
法律依据: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一)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二)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应当经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同意后,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回原籍村庄、集镇落户的职工、退伍军人和离休、退休干部以及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Ⅶ 国家级重点镇是如何评选的
根据《全国小城镇建设示范镇评选标准》
其中内容大致如下:
规划制 订与 实施 (20分) 编制完成乡镇总体规划和镇区(集镇)建设规划、单独编制完成近期建设规划,并审批实施
规划设计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及省有关规定
严格实施“一书一证”制度,发证率达100%
建设成果 65分 建设用地比例 实际建设用地比例:居住建筑35-55%;公共建筑10-18%;道路广场10-17%;公共绿地2-6%;用地之和67-87%。人均建设用地为三至四级(80-120平方米)
道路建设 道路硬化率达到80%,其中主干道硬化率100%;巷道按规划标准全部开通。排水、路灯、行道树等配套设施完善;有满足平时需求的停车场
供排水建设 镇区自来水普及率和入户率达到90%;水量、水质、水压满足生产、生活、市政、消防用水要求
排水系统建成并运行正常
电力电信 供电、通讯等工程设施建成并正常运行,满足生产、生活需要;实现了通电、通邮、通电话、通有线电视,固定电话普及率10线/百人
房屋建设 严格控制分散建房,相对集中建房;新建住房统建率达到50%
住宅和公共建筑设计科学合理;公共服务设施比较完善;具有地方风格或民族特色;能充分应用当地适宜性建筑材料
新建住房成套率达到90%,整体达到20%;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28平方米
园林绿化 园林绿化具有本地特色;绿化苗木能充分利用当地绿化树种;绿化覆盖率达到25%;绿地率达到20%
环卫 有垃圾处理场或卫生填埋场;有垃圾清运车、封闭式垃圾容器、果皮箱;有水冲公厕2座以上;街道、公厕有专人保洁;垃圾集中定点收集,定时转运
镇容镇貌 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涂乱画、乱拉乱穿(广电、通讯、电力‘三线’)
环境特色 城镇整体形象和环境艺术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能体现其经济职能、当地传统建筑文化;充分体现地方特色或民族特色;与生态自然环境相协调,人居环境优美
防灾减灾 应有的防灾、减灾设施基本建成;新建工程满足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管理 运营 (15分) 有管理机构,人员落实到位,职责明确、依法行政,工作运行正常
有结合当地实际的镇(乡)级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有依据近期建设规划制定的工作计划
加分 (20分) 规划设计方案在国家或省评优活动中获奖,
节地、节能、节水和节材措施得当
居民使用石油液化汽或电能到达70%
推广应用了建设方面的新技术、新成果;用宽带开通了因特网
减分 (-20分) 有不实事求是、不切实际、形式主义的建设项目
破坏需保护的文物遗传
有重大生态环境破坏
评审表格下载地址:
http://www.ynjst.gov.cn/uploadaccessorys/289.xls
Ⅷ 天津市以宅基地换房建设示范小城镇管理办法(2018修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以宅基地换房建设示范小城镇工作,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经批准村民以宅基地换房建设并管理示范小城镇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以宅基地换房建设示范小城镇(以下简称示范小城镇),是指村民以其宅基地按照规定的标准置换小城镇中的住宅,迁入小城镇居住,建设适应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适于产业聚集和生态宜居的小城镇。第四条示范小城镇建设坚持土地承包责任制不变、可耕种土地不减、尊重村民意愿、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合法权益的原则。
示范小城镇应当科学规划、特色设计、适于产业聚集和生态宜居。
示范小城镇建设除建设村民安置住宅区外,可以规划供市场开发、出让的土地,以土地出让金政府收益部分用于平衡建设资金。第五条示范小城镇建设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协调推动、组织实施。
市农业、建设、规划、土地、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调推动、组织实施。第六条示范小城镇建成后,对村民原有的宅基地和其他集体建设用地统一组织整理复垦,实现耕地总量不减、质量不降、占补平衡。第七条示范小城镇所在区县和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应当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具体组织落实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置换主体资格认定、房屋权属认定、分配选房、签订换房协议、城镇管理等工作。第八条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示范小城镇建设监督保障机制,对规划管理、土地利用、工程建设、村民宅基地置换、投融资等方面依法进行监督管理。第九条示范小城镇建设和管理,可以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税费减免优惠,市和区县财政给予适当资金支持。第二章规划管理第十条示范小城镇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编制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第十一条示范小城镇的规划建设,应当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可持续发展,维护村民利益的原则。第十二条示范小城镇的规划,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当地的地理环境、风土人情和地方文化相协调;体现小城镇的布局特色、产业特色、环境特色、建筑特色和文化特色。第十三条示范小城镇在规划时,应当根据其在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统筹考虑区位条件、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交通状况、社会环境等因素,使小城镇的发展方向与区域整体发展相协调。第十四条示范小城镇在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村民的生产、生活需求,科学规划村民居住社区、工业或服务业产业园区、设施农业产业园区,促进“三区”统筹联动发展,提高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水平,不断增加村民收入,实现可持续发展。第十五条经依法批准的示范小城镇规划是示范小城镇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示范小城镇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等各项建设活动必须符合规划,服从规划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和范围。第三章土地管理第十六条示范小城镇土地利用应当坚持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的原则;采取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实施办法。第十七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示范小城镇总体规划和专项调查,编制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土地挂钩实施方案、土地整理复垦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编制的方案和规划应当包括用地规模、范围、布局、保障措施和土地平衡情况、土地整理复垦可行性研究、工作计划等。第十八条示范小城镇建设用地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管理。周转指标应当总量控制、封闭运行、定期考核、到期归还。
区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周转指标使用管理台账,并对周转指标的使用和归还进行全程监管。
挂钩项目区应当分期实施,由其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建设时序申请周转指标,周转指标自下达到归还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