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发展党员的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党组织发展党员的流程为,个人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书,党组织先派人同申请人谈话,确定积极分子人选。成为积极分子后经过考察合格的可以列为发展对象,发展对象经过考察和培养合格后,可以发展成为预备党员,预备党员经过一年以上的预备期,经党组织考察合格之后,可以转为正式党员。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
第六条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第七条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第八条 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第二十九条 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第三十二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Ⅱ 发展党员的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发展党员的流程:申请入党、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发展为预备党员、转正为正式党员。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五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第六条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第二十九条 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第三十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第三十二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第三十三条 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Ⅲ 发展党员程序的五个步骤及时间
发展党员程序没有固定时间,看个人申请时间。
党员发展流程五个步骤如下
一、申请入党阶段
党组织应当把好三个关口:
1.年龄问题,申请人是否年满18岁;
2.入党申请书是否由本人亲自书写和提交;
四、接收预备党员阶段
五、预备党员转正阶段
Ⅳ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如下:
党员的名词释义:
党员,即政党的成员,赞同某党的纲领和政策、遵守党章、自愿加入该党的成员。
党员是构成政党的基石和细胞。党员的数量和质量决定政党的规模和群众基础,党员的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政党的水平。党员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受党纪的约束,在实现党的决议(纲领、路线、方针、政策)方面起重大作用。一般政党都重视吸收、挑选和培训党员,并依靠党员开展活动,以实现该党的主张。各类政党和各国政党的党员资格和作用等有所不同。
Ⅳ 发展党员程序
发展党员程序:
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要明确申请入党的资格,郑重庄严地向党组织递交一份规范的入党申请书。主持人(单位)申请人。
入党申请人初步培养阶段:递交入党申请书;党组织派人谈话;党组织初步培训。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阶段: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入党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确定发展对象阶段:确定发展对象;确定介绍人;政治审查;进行公示;集中培训。
接收预备党员阶段:填写入党志愿书;召开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委派专人谈话;党委审批预备党员。
预备党员考察转正阶段: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入党宣誓;教育考察;转正申请;转正公示;召开转正支部会议;党委审批;党员档案归档整理;预备党员发生变动时。
入党程序:
1、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2、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3、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
4、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5、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
6、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Ⅵ 发展党员的工作手续和程序是怎样的
发展党员主要程序及手续如下:要递交入党申请书;与申请人谈话;初步培养教育和考察;讨论推荐重点培养对象;确定重点培养对象;确定培养联系人;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讨论推荐计划发展对象;确定计划发展对象;政审;继续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对计划发展对象进行培训;讨论推荐发展对象;确定发展对象;上报预审;审定发展对象;履行入党阶段;转正阶段。
法律依据: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五条规定: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Ⅶ 发展党员流程五个阶段25个步骤
法律分析:首先发展党员的五个阶段是:1.申请入党;2.入党积极分子;3.发展对象;4.预备党员;5.正式党员。
其次,发展党员的25个步骤是:
1. 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书”;
2. 党组织与申请人谈话,了解申请人基本情况;
3. 党组织开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4. 党组织为入党积极分子指定培养联系人;
5. 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
6. 确定发展对象;
7. 报上级党委备案;
8. 2名党员做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
9. 政治审查;
10. 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11. 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
12. 审查合格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13.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
14. 把发展对象的相关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
15. 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
16.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进行审批;
17. 预备党员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18. 党组织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19. 预备党员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0. 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21. 支部委员会审查;
22. 支部大会讨论、表决;
23. 报上级党委审批;
24. 党委出审批结果;
25. 转正成为正式党员,建立个人党员档案。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Ⅷ 发展党员有哪些程序和手续
一、公示的对象
1、拟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发展为预备党员的计划发展对象。
2、拟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二、公示的时间、内容和时限
1、发展前公示。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之后,报上级党委预审,在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前,将计划发展对象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的内容:公示对象的自然情况,包括姓名、性别、籍贯、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学历、职称、现任职务、工作简历、申请入党的时间、确定为积极分子时间、确定为重点积极分子时间、确定为拟发展对象时间、参加培训班情况等。
2、转正前公示。在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前进行公示。
公示的内容:预备党员基本情况,预备期起止时间,党组织培养教育情况。
3、公示的时限:7天。
三、公示的形式
1、公示由党委或培养发展对象的支部负责实施,在发展对象所在单位内设立公示榜,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
2、公示坚持“发扬民主,实施监督,保证效果”的原则。上级党组织对党支部的公示工作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