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规划局规划公示后流程
一般是10天公示期,然后5天内可以提出听证要求,所以我们一般是从开始公示起15天后做审批。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1份;
2、建设计划及发改委立项批复1份;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复印件)1份(招拍挂项目除外);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1份;
5、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提供复印件并核对原件)1份;
6、经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单体设计方案(含审定立面效果图)1份;
7、建筑设计施工图2套;
8、按批准的规划方案标注的数字化地形图(光盘)1份;
9、建筑设计施工图光盘1份;
10、概算或预算1份;
11、基建收费发票单据(复印件)1份;
12、涉及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卫生、消防、国防、人防、地震、电力电讯、铁路、水系江堤、园林、绿化等公共设施,建设单位应事先征求有关主管单位书面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违反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适用本法关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规定。
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秉公执法。
第六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土地权利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
(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就有关土地权利的问题作出说明;
(三)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非法占用的土地现场进行勘测;
(四)责令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六十九条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履行职责,需要进入现场进行勘测、要求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文件、资料和作出说明的,应当出示土地管理监督检查证件。
第七十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就土地违法行为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支持与配合,并提供工作方便,不得拒绝与阻碍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第七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理;自己无权处理的,应当依法移送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处理。
‘贰’ 公安公务员公示后多久可以上班
公示期满即可办理备案上班。
依据《公务员录用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监督电话以及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或者备案手续。
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拟录用人员名单应当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拟录用人员名单应当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报考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国家公务员考试
‘叁’ 纪检监察组正式处分建议通报党组后,党组织如何履行处分程序
根据查询相关政策党纪处分作出后。
1、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
2、负责向本人宣布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两名,宣布时应向受处分人告知其享有的权利,询问其对处分决定的意见,做好相应的思想教育工作,并请其在处分决定书上签写意见。拒不签署意见或者因其他原因不能签署意见的,要在处分决定上注明。
3、同时,处分决定通知及处分决定书要抄送有关组织、人事部门及相关单位、部门。
4、有关部门负责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需要办理职务、级别、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的,及时予以办理。
5、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一般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最好先查询当地相关部门网站取得第一手信息。
‘肆’ 干部公示后多久任命
问题一:一般国家干部公示期结束后到任命中间会有多长时间? 任职公示即拟任了,公示结束后,党委会立会决定任命,这个时间没有具体的要求与规定,正常情况下一般会在一个工作周内立会决定,也就是在十天左右会发出职令的。
问题二:干部提拔公示结束后到下履行任命书要多久? 任职公示即拟任了,公示结束后,党委会立会决定任命,这个时间没有具体的要求与规定,正常情况下一般会在一个工作周内立会决定,也就是在十天左右会发出职令的。
问题三:领导干部公示完后什么时候开始任职? 公示之后,如果没有异议,组织部门就会下任职的文件,并根据工作的需要,在适当的时间,宣布其任职。这样就上任了。
问题四:科级以下干部任职时间是以党组会讨论的时间还是公示期过后、正式文件的时间? 任职日期为讨论决定任职的党组会召开那天的日期。
问题五:组织部干部任前公示公告后多久正式上任 先将拟任名单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组织部门正式下达任职通知,由部门(单位)相关领导,在会议上宣布任职,即可正式上任。
任前公示公告后,大约一个月左右,也有稍长时间的。
问题六:干部任免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公示? 职务提拔时需要进行公示
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是指提拔担任地(厅)级、司(局)级以下领导职务的,除特殊岗位和在换届考察时已进行过公示的人选外,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的制度。公示期一般为七至十五天。公示内容一般包括: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政治面貌、出生年月、籍贯、学历、学位、现任职务等自然情况和工作简历。党政领导班子及党政工作部门领导成员的选拔任用,应向社会公示;内设机构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原则上在其所在单位或系统内进行公示,也可根据岗位特点在更大范围内公示;异地交流提拔的干部在原工作所在地或单位公示。需要向社会公示的,一般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在部门、单位或系统内公示的,可采取发公示通知,或召开会议公布、张榜公告等形式。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由组织(人事)部门受理调查核实后,要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并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公示结果不影响任用的,办理任职手续。
问题七:干部任用公示后 *** 为何迟迟不任命 不用着急。公示结束后,没有举报的,即认为你过了任职的最后一关(公示关)。结束后,组织部门还要进行拟文、签文、发文的过程,党委的任命文件到 *** 后, *** 还要召开常务会议进行讨论,后方发文任命。
问题八:干部公示后什么时间上任 红头文件任免决定上会说明上任时间和免去时间,不说就是文件发布之日。之后新老领导会交接工作,大概需要1―2周。
问题九:领导干部拟任职公示后如果没有任职公告是什么情况 1、对经调查确实存在违纪问题的干部,应由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理意见。凡准备给予纪律处分的,一律取消任用资格。
2、对经调查,虽不存在违纪问题,但存在思想道德、领导能力、决策水平等方面问题,社会影响较差的;或举报的违纪问题不能认定的,应由组织部门根据干部政策提出是否影响使用的意见。
3、对在公示前一年内或在公示期间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干部,应取消任用资格。
4、对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视其情节提出不影响使用或暂缓使用的意见,商组织部提交常委会讨论决定。
问题十:干部公示期满后还要什么程序才任命 《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做好任职前公示,要把握好以下操作规范:
(1)明确公示对象。凡提拔担任地(厅)、司(局)级以下领导职务拟任人选,除特殊岗位和在换届时已进行过公示的人选外,都应列为公示对象。
(2)明确公示范围。党政领导班子及党政工作部门领导成员的提拔任用应向社会公示;部门内设机构领导干部的提拔任用,原则上在其所在的工作部门、单位或系统内进行公示,也可根据岗位特点在更大范围内公示;易地交流提拔任职的干部,在原工作所在地或单位公示;领导班子换届时,对拟新进党政领导班子的人选考察对象,在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范围内进行公示。
(3)明确公示内容。一般包括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现任职务等自然情况和工作简历。
(4)明确公示方式。需向社会公示的,一般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在部门、单位或系统内公示的,可采取发公示通知或会议公布、张榜公告等形式进行。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要让群众及时了解公示内容,并为群众广泛参与创造条件。
(5)明确公示时间。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七至十五天。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伍’ 巡察结束后多久移交问题线索
会议认为巡察组查找问题尽心尽力,线索分类准确,意见建议合理,报告质量很高,圆满完成了区委第四轮巡察工作任务,同意巡察组对问题线索的处理意见和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提出的意见建议。
会议强调,巡察是手段,整改是目的,一定要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区委巡察办要会同各巡察组及时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进行巡察反馈,涉及重点人的问题线索要按程序尽快移交;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按照整改工作程序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拉出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巡察出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区纪委监察委要安排专人成立督办组督办巡察整改工作,对整改不力的要进行问责;对于普遍性存在的问题,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相应措施,坚决整改落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从围绕“四个着力”,到紧扣“六项纪律”,到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再到“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突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定位愈发精准到位,监督重点愈发清楚明晰。巡察作为巡视利剑向基层延伸的重大举措,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按照中省要求,立足当前形势和工作实际,要求市县巡察按照“三个聚焦”精准开展巡察监督,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那么,当前我们面对的最重要问题是,如何结合“三个聚焦”抓紧抓实抓到底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的办理,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认同感,提高巡察公信力?
精准分析研判,提高问题线索成案率
巡察发现问题线索不是说都是要在巡察结束后统一移交,而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比如说可以边巡变移。在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开展工作后,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个别谈话、问卷调查等方式发现问题线索后,就可以统一向巡察办上报,经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巡察办牵头,联系纪委监委部分常委(委员)、案件监督管理室、审理室、纪检监察室、巡察组等相关人员召开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研判联席会议,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视情况参加,按照立案标准对拟移交问题线索进行集体研究、分析讨论、逐条审定,助力提高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的成案率和查办效率,持续推动巡察发现问题线索高质量发展。
精准研究定性,提升问题线索分类处置能力
在移交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后,纪委监委案件管理部门要站在全盘分析的高度去看待问题线索,从中剔除掉已经办理了结的或者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案件线索后,结合问题线索的性质、社会影响等因素进行综合研究定性,对于实名举报的问题线索要尽快分办,要求相关纪检监察室限期完成,对于落实中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不力、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要作以星标处理,及时向相关纪检监察室予以分办,要求限期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做到深挖细查、查实查细查清。
精准筛选排查,提高问题线索处置效率
在巡察问题线索分办相关纪检监察室后,问题线索承办部门要与巡察组及时对接,针对移交问题线索的发现、了解等过程进行深入探讨,做到互通有无。特别要注意的是,双方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去审视问题线索,共同分析研判,从巡察组的角度向案件承办部门提供最优的核查思路及方式方法,尽可能减少工作量,避免走弯路,确保问题线索处置效率得到有力提升。
‘陆’ 建筑工程的巡察制度是什么
关于建立市重点工程建设
项目巡察制度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保证市委、市政府工程建设相关制度、规定的贯彻落实,防止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推进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依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行政监察法》、《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主要是指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以国有资金、财政性资金以及以BT、BOT等融资方式投资建设的预算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的工程建设项目。
根据需要,也可对国有资金、财政性资金以及以BT、BOT等融资方式投资建设的其他工程项目开展巡察。
第三条 巡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具体由市纪委、监察局组织实施。
第四条 市纪委、监察局根据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情况成立巡察组。巡察组由纪检监察、发改、审计、建设、交通、水利、招管中心、财政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必要时,可聘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巡察组成立后,由市纪委、监察局发文通知项目建设各有关单位。
第五条 巡察工作重点:
(一)工程建设各方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工程建设制度、规定的情况;
(二)项目建设单位在勘察设计、招标投标、设备(材料)采购,工程变更、质量、安全、资金管理和使用等重点环节的实施情况;
(三)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等项目参建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廉政合同》情况;
(四)发改、建设、环保、质监、安监、财政、审计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情况;
(五)领导交办以及群众投诉举报事项的落实处理情况;
(六)其他认为需要巡察的事项。
第六条 巡察工作程序:
(一)开展巡察前,巡察组应当向市发改、规划、国土、建设、财政、招管中心等部门了解被巡察项目的有关情况;
(二)巡察组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制定巡察方案,并报市纪委、监察局。方案应包括前期工作、招标投标、工程监理、质量安全、决算审计等主要环节的工作方案;
(三)巡察组根据巡察方案,将巡察时间、巡察内容等事项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被巡察工程项目的相关单位;
(四)现场巡察;
(五)根据巡察方案要求,向市纪委、监察局提交分阶段巡察报告,项目结束后,提交总的巡察报告。
第七条 巡察基本方式:
(一)听取有关方面汇报;
(二)查阅有关资料;
(三)现场查看;
(四)参加有关会议;
(五)个别访谈。
第八条 巡察组在巡察过程中原则上不干预工程项目的正常建设活动。
在巡察过程中发现项目建设各方存在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巡察组在报经市纪委、监察局同意后,应当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整改。
第九条 在巡察过程中,巡察组发现下列行为,应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照事项管理权限进行报告,经有关方面调查处理并批准后方可继续进行建设:
(一)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制度规定且有可能给国家、集体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在工程招标投标以及设备(材料)采购等方面有重大违纪违规行为的;
(三)工程项目存在重大安全、质量隐患的;
(四)上级交办,需要项目建设单位作出解释说明的。
第十条 巡察结果的运用:
(一)作为项目建设单位、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作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等工程建设参建单位诚信管理及《廉政合同》履行情况的重要依据;
(三)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巡察中发现违纪违法线索的,巡察组应及时向市纪委、监察局报告。
第十二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觉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检查,主动做好与巡察组的对接工作,重点是:
(一)定期报告工作。每月5日前,项目建设单位应将本月工程项目进展情况,以及招标投标、设备(材料)采购等重大事项以书面形式上报巡察组。对工程变更、安全生产等突发性事项应及时上报。
(二)按要求及时提供相关工程建设资料。主要包括:
1.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立项批复、规划手续以及土地批复等项目前期工作资料;
2.工程招标投标、设备(材料)采购资料;
3.监理资料;
4.项目质量监督、安全监督资料;
5.项目竣工验收资料;
6.工程决算资料;
7.其他巡察组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第十三条 巡察人员应当正确履行监督职责,严守工作秘密。不得参与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活动,不得接受建设单位以及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的吃请及礼品礼金,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工作中失职、渎职、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柒’ 干部公示后多久任命
法律分析:国家公示由于涉及大多数人利益且信息量大,因而公示时间较长,一般大于10天。公示期是对公示的时间限定,是近代民主的产物。它的存在无疑最大限度地听取了不同意见,满足了人们的要求,维护了大多数人的权益,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同时,一定的时间限定又不至于使问题因无限期拖延而迟迟得不到解决,提高了效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四条 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忠于宪法,模范遵守、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忠于国家,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三)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四)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六)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法治,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七)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