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起诉法官
1.可以向其所在县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者举报;
2.向该县法院所在的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者举报;
3.如果涉嫌职务犯罪,可以向同级检察院反映或者举报;
4.向该县法院同级的人大常委会反映或者举报;
5.也可以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或者中纪委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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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协助诉讼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联系法官承办,畅通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沟通渠道;
3、确认身份信息或案件查询密码后,向来电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提供该案件的流程信息
4、接收、记录来电人反映的案件投诉信息和纪检监察通报信息,移交责任部门、公司处理;
5、是收集社会对全市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如何认定法官枉法裁判:
第一,故意违背事实的行为。
第二,故意违背法律的行为。
第三,在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的行为,必然导致枉法裁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九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Ⅱ 法官违反程序办案怎么处理
法官违反程序办案的处理如下:
(1)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刑事公诉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的,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2)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纪检或检察院等部门投诉。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法官违法办案,当事人应该怎么办?
1、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2、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可以提起上诉的裁定包括不予受理、对管辖有异议、驳回起诉三种情形。
3、刑事公诉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自收到判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法官在办案中不得有哪些行为?
《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当中明确规定了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违反规定私自办案或者制造虚假案件等七种违法审判责任的情形,必须追究责任。
《意见》明确违法审判责任必须追责的七种情形分别是: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违反规定私自办案或者制造虚假案件的;涂改、隐匿、伪造、偷换和故意损毁证据材料的,或者因重大过失丢失、损毁证据材料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向合议庭、审判委员会汇报案情时隐瞒主要证据、重要情节和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或者因重大过失遗漏主要证据、重要情节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制作诉讼文书时,故意违背合议庭评议结果、审判委员会决定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文书主文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违反法律规定,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罪犯裁定减刑、假释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罪犯裁定减刑、假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他故意违背法定程序、证据规则和法律明确规定违法审判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结果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通常,法官违法办案属于失职渎职行为,我们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发现法官有违法行为时,可以向上级法院或者检察院提出投诉,要求调查,以维护自身权益。所以说我们在打官司的时候应该懂得一些法官违法办案处理方法,这样才能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公正对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一审违反法定程序案件的处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二)违反回避制度的;
(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Ⅲ 法院法官裁决明显不合理不合法可不可以告法官
可以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对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法律分析
如果判决不公涉嫌审判法官个人的违法犯罪,可向当地的纪委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民法院的判决在法律上具有几方面的效力,包括对人的拘束力、对事的确定力和执行力。判决对人的拘束力,即判决具有确认某一主体应当为一定行为或者不应当为一定行为的效力。这种效力包括对当事人、人民法院和社会的效力。判决一经生效,具有普遍的拘束力,当事人必须遵守,人民法院不能随意改变,社会应当尊重。判决对事的确定力是指判决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能够从法律上作出定论,当事人不得再争执,判决的确定力分为形式上的确定力与实质意义上的确定力,也叫形式意义上的既判力与实质意义上的既判力。前者是指判决一经生效,当事人就不得以此法律上的事实提起诉讼或者提起上诉。后者是指判决确定的实体权利义务不得争执,不容改变。执行力是指判决有作为执行根据,从而进行强制执行的效力。执行力只是对给付判决而言,没有给付内容的判决,不具有执行力。确认判决和变更判决不必执行,也不可能执行。向人民检察院申诉,按照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向当地人大申诉,要求实行监督。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实施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如果有证据怎么办案人员违法犯罪的,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检察院、纪委等部门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二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Ⅳ 对法官判决不服去哪里投诉
如果认为法官办案不公的话当事人可以举报给检察院。法官违法办案会被内部处罚给予行政处分乃至追究刑事责任等。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要秉公执法,如果违法办案给当事人造成损害,要追究法官的法律责任,记过甚至是免职。
【法律分析】
法官程序违法属于审判阶段程序性违法,一般的处理意见是发回重审,法官在法院内部接受处罚。故意违反法律、审判纪律、审判管理规定拖延办案,或者因过失延误办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相关法律法条规定予以处分。故意违反规定拖延办案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起到关键性作用,有些法官办案可能存在程序违法,经投诉举报后,查清事实,法院会对涉事法官行政处罚,该停职就停职,如果有受贿等犯罪情节的,还会开除公职并移送检察院立案处理,追究其刑事责任。违法的办案就是属于乱使用自己的职权,伤害到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只要当事人遇到这种情况就要懂得如何用法来进行保护自己的利益,让法院来进行重审自己的案件,但前提也是必须要有合法的证据,这样才能得到执法人员的认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五条 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前两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Ⅳ 如何投诉法官 如何检举法官
可以向当地的检察院进行实名检举。
法律分析
可以首先去的办公室投诉,会有内部监督机制。如果没有效果,可以去上级。一般不用写投诉信,需要本人或者家属前往,说明情况,办理登记。法官有玩忽职守的犯罪行为,可以去同级检察院报案。法官程序违法属于审判阶段程序性违法,一般的处理意见是发回重审,法官在法院内部接受处罚。故意违反法律、审判纪律、审判管理规定拖延办案,或者因过失延误办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相关法律法条规定予以处分。故意违反规定拖延办案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起到关键性作用,有些法官办案可能存在程序违法,经投诉举报后,查清事实,法院会对涉事法官行政处罚,该停职就停职,如果有受贿等犯罪情节的,还会开除公职并移送检察院立案处理,追究其刑事责任。违法的办案就是属于乱使用自己的职权,伤害到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只要当事人遇到这种情况就要懂得如何用法来进行保护自己的利益,让法院来进行重审自己的案件,但前提也是必须要有合法的证据,这样才能得到执法人员的认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Ⅵ 法官明显违法判案,可以直接告法官吗,怎么告,向谁告,告了会怎么样
如对判决结果不服,认为法官的判决结果适用法律错误,或认定事实错误等,都可以向其上级法院提起上诉,进入二审程序,二审法院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如一审法院法官裁判确有错误,会进行纠正。不能对法官本人提起诉讼。
Ⅶ 怎么投诉法官,要去检察院需要什么程序
投诉法官的途径,具体如下:
1、可以向其所在县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者举报;
2、向该县法院所在的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者举报;
3、如涉嫌职务犯罪,可以向同级检察院反映或者举报;
4、向该县法院同级的人大常委会反映或者举报;
5、也可以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或者中纪委举报。
检察院投诉程序,具体如下:
1、检察院受理举报的部门是检察院举报中心,群众举报应到举报中心进行举报;
2、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负责统一受理、管理举报线索;
3、本院检察长和其他部门或者人员对所接受的犯罪案件线索,应当及时批交或者移送举报中心;
4、有关机关或者部门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是否立案的案件线索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查办案件发现的案件线索,由侦查部门自行审查;
5、举报中心对于所接受的举报线索,应当逐件登记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举报的主要内容和办理情况;
6、对于当面举报和电话举报,应当制作举报笔录,必要时可以录音;
7、对于自首,应当制作自首笔录,由自首人在笔录上逐页签名或者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四十六条 法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
(二)隐瞒、伪造、变造、故意损毁证据、案件材料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审判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四)故意违反法律法规办理案件的;
(五)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结果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拖延办案,贻误工作的;
(七)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八)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利益输送,或者违反有关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
(九)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
(十)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法官的处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法官惩戒委员会,负责从专业角度审查认定法官是否存在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违反审判职责的行为,提出构成故意违反职责、存在重大过失、存在一般过失或者没有违反职责等审查意见。法官惩戒委员会提出审查意见后,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作出是否予以惩戒的决定,并给予相应处理。
法官惩戒委员会由法官代表、其他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员和有关方面代表组成,其中法官代表不少于半数。
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惩戒委员会、省级法官惩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相关人民法院的内设职能部门承担。
Ⅷ 法官违反程序办案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遇到法官办案程序违法可以采取下列措施:1、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刑事公诉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的,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2、发现法官违法,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纪检或检察院等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Ⅸ 如何投诉法官办案不力
投诉法官办案不力,可以进行投诉。
法官程序违法属于审判阶段程序性违法,一般的处理意见是发回重审,法官在法院内部接受处罚。
法官程序违法属于故意违反法律、审判纪律、审判管理规定拖延办案,或者因过失延误办案,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进行处罚。
可以通过以下部门进行投诉:
1、纪检监察部门,即当地人民政府的纪检监察部门,查清楚的该法官的工作信息,整理好个人所掌握的资料,然后到法官所在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相关部门会进行查实。
2、上级主管部门,即上级人民法院投诉,法官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投诉,提供相关的资料,注意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
3、向执行局长投诉,执行局长是执行案件承办人的直接领导,向其投诉最快捷、最有效。投诉时要详细说明承办法官的失职或工作不力或违法违纪的事实,切中要害,便于局长对下属进行有效管理。
4、各级纪委的网站,各级纪委都设有举报的相关的网站,可以将详实的资料以实名制的方式,发给各级纪委的投诉举报窗口。
除此外,还可以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网站进行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七条
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将其所管辖的监察事项指定下级监察机关管辖,也可以将下级监察机关有管辖权的监察事项指定给其他监察机关管辖。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分。故意违反规定拖延办案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一百四十条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可以提起上诉的裁定包括不予受理、对管辖有异议、驳回起诉三种情形。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一百八十三条之规定:刑事公诉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自收到判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