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依法履职和行政程序答复有什么区别
依法履职和行政程序答复有什么区别如下:
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是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必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也是监督专责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是严肃的政治要求和政治责任。从严管党治党、对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纪检监察干部既要敢于担当、勇于监督,更要时刻牢记手中的监督执纪、审查调查、问责追责等权力,源自于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职责纪定、职责法定,必须严格依照党的原则、纪律、规矩和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
㈡ 行政裁决和行政复议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分析:两者所解决的争议性质不同,行政裁决的对象是法律规定的特定的民事争议,行政复议审查的对象是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引起的行政争议;二者所形成的法律关系主体地位不同。在行政裁决法律关系中,作为被裁决者的法律地位是完全平等的,他们与行政裁决主体的关系是相同的。而在行政复议法律关系中,作为申请人的相对人与被申请人的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的法律地位是不对等的,而且他们与复议机关的关系也是不相同的;各自所属的理论范畴和研究范围不尽相同。行政裁决在行政法中属于行政行为的研究范围,而行政复议在性质上属于行政救济的范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第三条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二)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三)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
(四)处理或者转送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
(五)对行政机关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
(六)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复议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第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第十四条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㈢ 答复和回复的区别是什么
答复和回复的区别是:回复即回应了,答复是对要求有明确的指示。答复是对要求有明确的指示。对于回复和答复是有一定的区别的。对上级或者是领导反应的情况有回复,与答复。回复是对于你所反应的问题,我们知道了。答复分为你所反应的问题,我们要调查的,事实真的如此,会处理的。
回复的基本含义
意思是指看到了回我一下消息,好让我不那么担心!在当代网络发展的过程当中,回复消息的重要意义,实际上就是事情沟通的及时性,在古代不发达的时候,因为一些事情及时传输性的,不及时,制造了很多乌龙,回复消息的含义是第一方面,对方表达对方请求事情,或者是对方所问的问题的一种回答,它的含义主要在于沟通。
㈣ 行政申诉和复议的区别
一、操作程序的规范性方面存在不同。行政复议已经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加以严格、明确的规定,形成了法定的程序。但行政申诉程序目前还没有明确、统一的规范性文件来调整。与行政复议相比较,在受理、裁决等程序方面更为灵活。在处理时限上,对行政申诉也没有明确的规定,主要由处理机关灵活掌握。
二、两种制度审查处理的对象和救济的范围存在差异。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已经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作出了明确规定,主要以具体行政行为来确定受案范围。行政申诉的受案范围则要宽广一些,比如,国家工作人员对所在机关的行政处分等内部行政行为不服,或者其他人员(比如教师)对相关组织的处理不服,都属于行政申诉的受案范围。
三、两种制度关于提出申请的条件和要求不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行政申诉申请,大多是在法定期限内没有选择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救济途径的。比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申诉案件暂行规定》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海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但在法定期限内没有选择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救济途径的,可以向海关提出申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也规定,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 有关国家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惩处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行政复议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㈤ 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区别
法律分析:行政处理即行政处分,它与行政处罚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处罚对象不同,行政处罚主要是针对违反行政法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行政处分是针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国家公务人员。
2、处罚内容不同,行政处罚主要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而行政处分主要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二条行政机关公务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条例给予处分。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有规定的,依照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执行;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应当受到处分的违法违纪行为做了规定,但是未对处分幅度做规定的,适用本条例第三章与其最相类似的条款有关处分幅度的规定。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可以补充规定本条例第三章未作规定的应当给予处分的违法违纪行为以及相应的处分幅度。除国务院监察机关、国务院人事部门外,国务院其他部门制定处分规章,应当与国务院监察机关、国务院人事部门联合制定。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决定外,行政机关不得以其他形式设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事项。
第六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㈥ 行政复审和行政复议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1.定义不同:行政复议是对不服的裁定等请求做出裁定的司法机关再次进行审查并决定,运用的机关没有限制。2.程序不同:相比复议区别在与是向上一级司法机关要求复核,拿立案监督程序来说,对于复议后仍不满的,公安机关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复核。3.对象不同:行政复核是法院判处死刑案件的特定司法程序,行政复议是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做出的具体决定不服向原机关或上级机关提起的重新审查程序。4.目的不同:行政复议的申请事项是 对监察机关作出的具体的行政行为不服而提出的申诉,目的是维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行政复核的申请事项是对监察决定不服,主要是对监察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不服而提出的申诉。5.基本制度不同,行政复议基本制度包括一级复议制度、合议制度、书面审查制度、回避制度、听证制度和法律责任追究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 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对监督检查部门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㈦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在哪里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
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由本级行政机关受理。
2、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的范围,应当适用行政复议法。
3、二者适用的程序不同。行政复议适用行政复议程序,而行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程序。行政复议程序简便、迅速、廉价,但公正性有限;行政诉讼程序复杂且需要更多的成本,但公正的可靠性大。行政复议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而行政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制度等。
4、二者的审查强度不同。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原则上法院只能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而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
5、二者的受理和审查范围不同。《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对于受理范围均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从列举事项来看,《行政复议法》的受案范围要广于《行政诉讼法》。此外,《行政复议法》还规定对国务院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审查申请。
㈧ 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区别
法律分析: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有五点区别:
(1)针对的对象不同。行政处分针对行政机关内部工作人员;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
(2)作出决定的机关不同。行政处分一般由与被处分人有从属关系的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由特定的和法定组织作出。
(3)针对的违法行为不同。行政处分针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及失职行为;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
(4)制裁的种类不同。行政处分的种类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罚的主要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或暂扣许可证或执照、行政拘留等。
(5)执行的程序不同。行政处分由作出处分的行政机关执行。处分决定归入被处分人的人事档案,被处分人对行政处分不服,不能向法院起诉,只能依法定程序申诉;行政处罚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自己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处罚人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㈨ 行政处理决定与行政处罚区别
行政处理与行政处罚的区别主要是前者的范围更大一些,且行政处罚是被包含在行政处理之内的。对于那些虽然触犯了行政法律规定,但是却不被判处行政处罚的情形,一般就属于行政处理。
行政处理与行政处罚的区别是什么?
行政处理是一个笼统的说法,它包括很多具体的行政行为,行政处罚也属于行政处理的一种具体行为。行政管理处罚是国家法律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主体有效地进行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法律贯彻实施的一个重要手段。它属于行政法律制裁,与刑事法律制裁、民事法律制裁一样,都属于国家制裁制度。一般来说,只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拥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就应当对其实施行政处罚,以维护正常的社会公共秩序。
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有什么区别
1、针对的对象不同。后者针对行政机关内部工作人员:前者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
2、作出决定的机关不同。后者一般由与被处分人有从属关系的行政机关作出:前者由特定的和法定组织作出。
3、针对的违法行为不同。后者针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违反纪律及失职行为:前者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
4、制裁的种类不同。后者的种类主要有:警告、记过等:前者的主要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5、执行的程序不同。后者由作出处分的行政机关执行。前者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自己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