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小额诉讼转为简易程序的申请
小额诉讼案件是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如果因变更诉讼请求、反诉等情形造成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可转为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审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七十一条人民法院审理小额诉讼案件,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实行一审终审。
第二百七十二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是指已经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在上一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公布前,以已经公布的最近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准。
第二百八十条因当事人申请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反诉、追加当事人等,致使案件不符合小额诉讼案件条件的,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前款规定案件,应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或者普通程序审理前,双方当事人已确认的事实,可以不再进行举证、质证。
B. 小额案件开庭审判后还能变成简易程序吗
可以。根据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的,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或者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C. 小额诉讼转简易程序法条
法律分析:对于小额诉讼案件,如果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也非常明确,人民法院是可以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七条 适用范围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D. 小额诉讼程序是否可以转换为普通程序
法律分析:小额诉讼程序可以转换为普通程序。小额诉讼的当事人申请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等原因造成小额诉讼不适用简易程序的,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普通程序具有完整性,从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并作出最后裁判,全部程序法律有严格、具体的规定,除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和特别程序审理外,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重大、复杂的案件和一般民事案件都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