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医院复查的一般流程
身体出现问题做完检查治疗一段时间后,就需要到医院做复查,那么复查的一般流程是怎样的呢?一起来看看吧。
去医院做复查一定要带上自己的病例,还有比如拍的片子、做的心电图以及各种彩超之类,带上这些,直接去医院挂号,如果你有看病的卡的话,直接拿着你的卡去挂号就行了。
挂号一定要选择自己第一次检查与治疗时的门诊与大夫,直接告诉挂号台的工作人员你要选择的诊室和医生就行了。挂上号之后,直接去你所选择的那个科室找医生。
找到医生之后,把你的情况和医生讲述一遍,医生就会根据你的情况开出你要做检查的项目,然后你直接拿着你的病例小本或者看病卡去缴费就行。
交完费之后,你要排队开始做一系列的检查,做完检查之后等待结果,结果出来了拿着结果去找医生,医生会帮你查看病情如何,并会给你提出最合适的治疗与调理方法。
⑵ 法院复查程序
法律分析:审判实践中,对再审案件的申诉复查程序与再审审理程序没有严格分开,容易造成立案庭与审判监督庭在再审案件中的职责分工不明确,有的法院将案件的申诉复查与再审审理合二为一,将申诉复查程序包容在再审审理程序中。要使再审案件真正贯彻立审分开原则,必须明确申诉复查程序与再审审理程序的联系与区别,理顺二者的关系。
申诉复查程序与再审案件的申诉复查程序与再审审理程序既有一定联系,又有严格区别。申诉复查是指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在当事人申诉、有关机关交办或法院自己认为存在错误的情况下,由法院立卷审查,决定驳回申诉或决定再审的一种审判监督程序。这个阶段从决定立卷审查开始到决定驳回或决定再审结论,称之为申诉复查阶段,运用的程序为申诉复查程序。再审审理程序是人民法院在对案件已决定再审情况下,按审判监督程序及原一二审程序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作出维持、撤销、变更原裁判等新的处理结果的一种程序。其联系表现在两者同属于审判监督性质,两种程序互相联系,密不可分。除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和检察院抗诉引起再审外,实际上,任何再审程序都需要经过申诉复查程序。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申诉复查程序是再审审理程序的前提,再审程序是申诉复查程序的延伸和归宿。两种程序虽有密切联系,但仍存在较大区别。
具体表现在:第一,两种程序提起的依据不同。申诉复查程序提起的依据是当事人及其他组织个人的申诉、有关机关交办、上级法院交办、本院决定审查。再审审理程序提起的依据是检察院抗诉,上级法院指令再审,本院的决定再审,也就是说,除抗诉再审和指令再审外,申诉复查程序的终点又是再审审理程序的起点。
第二,两种程序的任务和目的不同。申诉复查的任务是对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调解的正确性、合法性进行审查,是否存在错误,最终决定是驳回申诉还是决定再审。再审案件审理的任务则是对案件已决定再审的情况下,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及原一二审程序重新审判,作出维持、撤销或变更原裁判的新裁判。申诉复查程序所要解决的是要不要决定再审的程序问题,再审审理程序所要解决的是重新裁判的实体问题。
第三,两种程序的审理组织不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决定再审的案件,必须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即再审审理程序中的审判组织是另行组成的合议庭。而对于申诉复查的案件由何种审判组织进行审理,我国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均未明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二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⑶ 检察院民事复查程序
法律分析:复查刑事申诉案件,应当在立案后三个月以内办结。案件重大、疑难、复杂的,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对交办的刑事申诉案件,有管辖权的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交办文书后十日以内立案复查,复查期限适用前款规定。逾期不能办结的,应当向交办的上级人民检察院书面说明情况。
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第三十六条 复查刑事申诉案件,应当在立案后三个月以内办结。案件重大、疑难、复杂的,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对交办的刑事申诉案件,有管辖权的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交办文书后十日以内立案复查,复查期限适用前款规定。逾期不能办结的,应当向交办的上级人民检察院书面说明情况。
⑷ 死刑复查程序是什么
死刑复核程序: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第二百五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
第二百五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⑸ 高考成绩复查流程
1、考生在获得高考成绩后,如对本人高考某科成绩有疑问,可在6月26日12:00时前携带准考证到所在中学或当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
2、考生按复查科目填写《考生申请复查普通高考各科目成绩登记表》。
3、复查内容为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答卷是否漏评,答卷扫描是否准确,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的宽严问题。
4、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于6月26日18:00前进入http://www.ecogd.e.cn/pgzb/,选择考务管理菜单栏下的普高统考成绩复查功能,将申请查分的考生资料按要求输入省教育考试院数据库中。
5、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需组织专人负责考生申请成绩复查工作,及时按网上录入的要求输入考生查分申请数据。省教育考试院将于6月27—28日组织专人进行复查。
6、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对其分数进行更正,更正后的成绩直接发送给本人,同时,也由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通知考生本人。
7、复查后,分数无误的考生名单电子文档将反馈给各地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由各地市通知考生。
8、考生可以通过网络方式查询,申请查分的考生可于6月29日12:00起登录教育考试服务中心的教育考试服务网(http://www.eesc.com.cn)“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考成绩复查结果查询”栏目查询复查结果。
⑹ 死刑复查程序是什么
死刑审查程序的流程是: 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由高级人民法院审查,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审。 三、最高人民法院审查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四十七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四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⑺ 高考成绩怎么复查
高考成绩复查流程如下:
一、复核成绩程序
申请复核成绩的考生应于7月27日17时前(逾期不予受理)持本人书面申请、有效居民身份证、普通高考准考证(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还须持毕业中学教务处介绍信),到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交《2020年普通高考成绩复核申请表》(附件)。
二、复核结果反馈
由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于8月1日前将复核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三、其他事项
考生须认真填写《2020年普通高考成绩复核申请表》,并对填写内容(姓名、准考证号、考生号、联系电话、考试科类、考试所在考点、考场、查询科目等)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同时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