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开庭后多久出判决结果
开庭之后普通程序一般六个月内,简易程序一般三个月出审判结果。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法院开庭后多久出判决书,只是规定了案件的审理期限。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规定
1、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诉讼法》规定
1、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拿到判决书后可以直接翻到最后即判决去下部分,看下自己是胜诉还是败诉,其次通读判决全文,找出自己败诉的原因,如果自己是胜诉方,胜诉了并不代表法院认定的事实与你表达的事实一致,一些细节上的认知可能会影响到自己其他案件的审理,再有填写法院的送达回证及宣判笔录,这并不代表自己认可法院这个判决,送达回证只是法院向你送达判决书的一个凭证,并不影响自己上诉的权利,如果对判决书有疑问,也可咨询法官,可千万不要啥也不做,就把判决书丢在一边,吃亏的终归是自己呢。
② 刑事诉讼普通程序开庭后多久出判决结果
法律分析:开庭后一般在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③ 一般法院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法院开庭后一般情况是六个月下判决书,但是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还需要延长的,需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如果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还可以上诉,下达判决书的时间是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
【法律分析】
一般而言,法院会在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限制内结案的,所以会在这一时间发放判决书。至于多久才会下放,那就得看是一审还是二审,亦或是再审程序了。因为程序的不同,会有不同的时间限制。例如是在一审期间,那么审理的时间就比较长了,从案件立案之后到结束可能得花大半年的时间才会结束。所以一般判决书会在5个月左右就会下放了。当然,有些案件比较简单的,会早一点结束。如果时间超过了5个月,请不要恼火,毕竟这个案件是第一次开庭,很多问题都是需要解决的,例如事实的真相、适用哪些法律条文并且还要保证程序没有出错,加上一审的法院都很忙,每天至少也要办一个案子,所以法官也是实属不易呀。而二审程序是最快的,一般也就2个月左右,最晚就3个月左右。如果是不用开庭审理的案件,那就会更快,一般都是1个月左右就可以下发判决书了。至于再审程序,那是最慢的一个程序。一般都得等上大半年才会收到能不能立案的通知,当然有些案子也会很快受理,这得看省高院或者最高院事情多不多决定的。再审案件立案之后,一般都得等上4个月左右才会有判决结果。因为涉及到启动再审程序,所以法官就会非常谨慎处理,所以是需要时间去琢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④ 普通程序大概在开庭后多久可以判决。
所犯罪行在三年以下的刑期才有可能判缓刑,已经开庭,判决在一个月以内可以出来。
⑤ 普通程序开庭后多久出判决结果
会在六个月内出判决结果。民事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审理完结时,查明并认定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行使国家审判权,对案件中的实体问题作出权威性判定。
【法律分析】
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根据案件的事实和有关的法律,就诉讼中发生的各种程序性问题和特定事项以及当事人之间的民事实体权利义务关系所作出的结论性判定,就是法院裁判。法院裁判作为人民法院处理民事案件的手段和形式,具有重要的意义。其一,法院裁判,是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的标志。法院通过对民事案件的审理,使法律的一般规定具体化,体现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性。其二,法院通过裁判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裁违法行为,从而调整社会关系,保障社会秩序。其三,法院通过裁判解决诉讼中的程序问题和特定事项,协调人民法院的内部工作关系,促使审判工作顺利开展。民事诉讼中的法院裁判,一般包括民事判决、民事裁定和民事决定等,民事判决是最重要的法院裁判形式。民事判决由审判组织依法制作,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表现形式。民事审判权,是指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进行审理,并通过审理作出裁判的权力,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有权行使审判权的职能机关仅限于人民法院,其他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都无权审理民事案件,无权作出民事判决,也无权干涉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