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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到宣判有什么程序

发布时间:2023-01-02 11:40:49

❶ 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后,需要走什么程序

犯罪嫌疑人向各地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投案自首,如实交代自己犯罪事实的,依法给予宽大处理。

一、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在规定期限内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且罪行轻微,不再对社会具有危险性的,可以不予羁押;其中,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自首后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以下几种情况也可视为自首:

(一)在逃犯罪嫌疑人委托他人代为投案或者用信电方式投案后,接受公安机关讯问且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的;

(二)在逃犯罪嫌疑人家属陪同、扭送其归案或主动报案,并符合如实供述罪行的条件;

(三)在逃犯罪嫌疑人向公安司法机关之外的其他组织单位投案,如实供述罪行的。

二、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后,根据其犯罪的性质、情节等,只要符合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作出撤销案件处理决定。

三、对于那些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且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并向检、法两院提出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建议;人民检察院根据案情,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由人民法院根据案情可以作出缓刑判决或者免除刑罚的判决。

❷ 派出所自首后的流程

派出所自首后的流程为:
1、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后,司法机关会按照法律程序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合适的刑事强制措施;
2、刑事强制措施包括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
自首可以减刑多少
自首要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六条
【拘留的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❸ 公安局从抓人到判刑中间要经过哪些步骤

公安局从抓人到判刑中间要经过3个阶段:立案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提起公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3)自首到宣判有什么程序扩展阅读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或者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应当是单数。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

(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

❹ 公安抓人到判刑要经过什么程序

法律分析:1、公安机关接到报案(法院或检察院接到举报后也可以通知公安机关或由检察院进行抓捕),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后,通常先进行审讯,在规定的时间内,相关部门将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由检察院做出),倘若不决定逮捕,可采取其他措施如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

2、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向检察院移交案卷,由检察院决定是否起诉(若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或事实不清,可能退回补充侦查)。

3、检察院若认为可以提起公诉,则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查案卷,决定是否受理。法院受理后将向犯罪嫌疑人发出通知,并同时通知证人、受害人等。此时,进入诉讼程序,其中可能还会有上诉、二审、发回重审等诸多步骤,不是一定有,只是可能。

4、终审结束后宣判,可能采取的强制措施有拘役、管制、有期徒刑、死刑。拘役在看守所服刑,由公安机关执行。管制是在罪犯居住地执行,是比较宽松的强制措施。被判处有期徒刑(不包括缓刑)的罪犯将进入监狱服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条 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❺ 一般自首后什么时候才判刑

法律分析:对于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后什么时候能宣判这个问题,法律是没有明确规定的,但如果法院已经受理案件的,应该在二个月内作出宣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❻ 判刑的流程

刑事案件到判刑的流程为:
1、立案。侦查机关可能是基于有关单位或个人报案、控告、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自首等原因而介入。
2、侦查。侦查机关立案以后,开始进行侦查。
3、审查起诉。检察院接到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以后,案件进入到审查起诉阶段。
4、法院审判阶段。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❼ 罪犯投案自首后需要走什么程序

法律分析:犯罪嫌疑人自首后有以下程序: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询问。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人民检察院针对起诉意见书、案卷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提起公诉后由人民法院进行评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

第一百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作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

第一百八十四条 合议庭进行评议的时候,如果意见分歧,应当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评议笔录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签名。

❽ 自首后的处理流程

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后,司法机关会按照法律程序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合适的刑事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包括: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自首后犯罪嫌疑人也是有权请律师来代理案件,或是让律师来帮助自己代理案件看有没有减轻处罚的可能。
一、自首后的处理流程是怎样
犯人去自首,派出所又把他放出来了,可能是犯罪较轻,免除处罚了。也可能超过追诉时效期间了。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二、自首的概念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现也指主动如实的承认自己的错误。
三、自首的处理原则
1、主要根据犯罪事实。犯罪人投案自首可以使其犯罪所造成的危害社会的持续状态结束,但是给社会造成的损害并不会因自首而消灭。犯罪人投案自首,仅仅表明对自己所犯罪行的态度,并不会改变其原来犯罪事实。因此,审判人员在决定对自首的犯罪分子量刑,必须以其犯罪事实为主要根据。在司法实践中,审判人员首先按照自首者罪行的轻重对照有关法律,拟定一个刑罚幅度,而后结合自首的从宽情节,所以要把握好度,做到严宽适度,不枉不纵。
2、具体考虑自首情况。主要包括:
(1)自首的时间。犯罪人投案自首的时间早晚,说明其悔悟时间的早晚;同时也说明了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对社会危害性的持续状态长短。
(2)自首的原因及动机。犯罪人犯罪之后的认罪、悔罪、悔改心理是自首动机的三大要素,悔罪态度好的情况下,投案自首的,也说明了其悔悟的程度,量刑时也要考虑;
(3)交待罪行的情况。交待罪行是否彻底,是否主动,也说明了投案者是否是真心悔悟的;
(4)犯罪分子有无主动表现。这四大情节,审判人员在量刑时一定要注意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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