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过了上诉期的民事案件不服怎么办
【法律分析】
对于判决书不服的处理办法要分情况看:
一、如果对一审判决书不服,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十五天内,即判决书生效之前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已经生效的可以申请再审。
二、如果对二审判决书不服,在判决送达后生效,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 对交通处罚不服的可以在60日内依法向当地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法制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安机关交巡警部门依照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道路交通违章行为人所作的行政处罚。交通违章处罚分为警告、罚款、吊扣驾驶证和拘留四种。
其中对违章者处以警告和50元以上的罚款,可由民警按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处罚决定违章者处以50元以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由县以上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巡警部门按照一般程序作出处罚决定,但吊扣6个月以上驾驶证和吊销驾驶证,须由地、市或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巡警部门审批违章者处以行政拘留的,由县(市)、市辖区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局、公安分局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Ⅱ 法院超过审理期限不下判决怎么办
按照通常的救济渠道,法院在规定的限期没有审结案件,通常首先选择和法院沟通解决,沟通的方式可以是口头或书面,沟通无效的,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渠道反映:
1、向同级检察院反映。
2、向本法院监察室反映。
3、向上级法院反映。
4、拨打12368热线留言投诉,12368是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全国法院系统通用的司法信息公益服务号码。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时,有相应的审判期限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法院在处理案件时,不能超过这个期限。比如,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二审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延长的,应该由审理案件的二审法院院长审核批准,批准通过之后,才可以延长期限。开庭后法官如果迟迟不下判决书,属于无故拖延审理,当事人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上级人民法院收到投诉后,应当责令涉事法院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可延长3个月。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为3个月,不得申请延长,如无法按时审结,应转入普通程序,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期限为30日,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0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3、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3个月,由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3个月;审理对民事裁定不服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30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Ⅲ 民事诉讼法对于超期上诉的规定有哪些
一、 民事诉讼法 对于超期上诉的规定 对于民事 诉讼 审理期限 , 民诉法 有相应的规定,超期未审结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投诉。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 立案 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解释》第一百零一条 当事人逾期提供 证据 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证据。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逾期提供证据,或者对方当事人对逾期提供证据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未逾期。 第一百零二条 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训诫、罚款。 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 当事人一方要求另一方赔偿因逾期提供证据致使其增加的交通、住宿、就餐、误工、 证人 出庭作证等必要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予支持。 新民诉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放弃了刚性的“证据失权”规则,以要求当事人及时提出证据的强制性规定,同时辅之以法官的自由心证判断,来审视当事人逾期提出的证据是否可以进入审判。但未细化司法实践中可能出现的不同情形下法官应当采取的不同处理方法和态度,也没有明确具体训诫的程度和罚款的数额,这有可能会引发关于司法尺度统一和公平性的新疑问。 《解释》根据新民诉法关于对逾期举证行为分层次、分情形予以处罚的规定,进一步做了细化规定,第一百零一条和一百零二条采取综合考虑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是否具有客观原因、是否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逾期提供证据、证据是否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因素,确定是否采纳逾期证据。 二、简易程序及小额程序举证期限限制 《解释》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一款 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 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一般不超过七日。 《解释》出台前简易程序举证期限并无确切规定,仅规定了不受普通程序的举证期限制,《解释》规定了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法院确定,但不得超过十五日,同时新增规定了小额诉讼的举证期限一般不超过七日。以上规定进一步明确规定了期限限制,更具有可操作性,有利于实务工作的开展。 《解释》根据新民诉法关于对逾期举证行为分层次、分情形予以处罚的规定,进一步做了细化规定,第一百零一条和一百零二条采取综合考虑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是否具有客观原因、是否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逾期提供证据、证据是否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因素,确定是否采纳逾期证据。 综上所述,关于 民事诉讼法对于超期上诉的规定 ,我们要注意,法律规定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果是简易程序的案件,一般是需要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另外,简易程序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是不能超过15天的。
Ⅳ 超过上诉期提交上诉状法院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此份上诉状是否在15日上诉期内提交,必须看上诉人的缴费发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上诉期为上诉人受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当天不计算到上诉期内,本案上诉期限截止为9月12日0时,法院缴费收据可以在诉讼卷册内找到,看一看对方判决书的送达时间是否是2010年8月27日,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你必须搞清楚,对方书写的时间不等于真实情况,如果真是过了上诉期的案件,二审法院你只要提出,二审依法立即会审查当时的送达回证时间和对方缴费发票时间,直接可以认定是否过期,应当不会产生超期上诉的情况,如果超期,二审法院依法不能受理,上诉超期是程序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Ⅳ 民事诉讼超过审理期限怎么办
一 、民事 诉讼 超过 审理期限 怎么办 为了提高司法效率,也为了督促法院办案,法院审理是有期限限制的,如果要延长的,需要取得本院院长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法院在规定的限期没有审结案件的,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渠道反映: 1、向同级检察院反映。 2、向本法院监察室反映。 3、向上级法院反映。 相关法律条文:《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八十四条: 因过失导致所办案件严重超出规定办理期限,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 警告 、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二、民事审判审限的含义 民事审判审限指从民事诉讼案件从 立案 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必须遵守的期限。 无论是法院直接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还是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审限一律从法院正式立案的次日算起。《 民事诉讼法 》首创 民事案件审理期限 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标志着这一制度完成了体系化和精细化。 三、民事审判审限 严格遵守审限规定,有利于提高司法效率,减少当事人讼累,防止案件久拖不决,久审不判,有重要意义。现将有关期限整理如下: 1、 一审 审限一般6个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 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2、 二审 审限一般3个月 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民事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针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0天,不能延长。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案件的审限依据适用的程序确定,按照一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按照 二审程序 再审的适用二审程序的审限。 3、三种情况不计入审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下列事项耽误的期间不计入审限: 公告期间,即从法院在报纸上正式发出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期满的时间。 鉴定期间,即从当事人提出书面鉴定申请至鉴定机构出具正式的鉴定结论之间的时间。 处理 管辖 问题的期间,即从当事人提出书面 管辖异议 至二审法院就管辖问题作出终审裁定书的时间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 再审期限 原先是一审的,适用一审,二审的适用二审,注意这和刑事审判的再审不一样。 民事诉讼的审理期限根据案件性质不同期限也不一定,五日至三个月不等。而如果 民事诉讼超过审理期限 的话可以向本级、同级还有上级法院反映情况。也有相关法律规定若案件超出规定期限过多时间,造成不良后果时,给予工作人员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