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惩戒劣迹艺人程序问题”被质疑,中演协对此作何回应
中演协会的回应是:“行业自律是有明确边界的,自律惩戒不是行政处罚,不具备强制性。”
我不能说有问题,只能说不完美。因为惩戒艺人的相关法律法规是第一次出台,它没办法考虑所有细节,只能符合大部分人的利益。
任何法律法规的出台都没办法保证自己的规定可以囊括所有突发情况,也没办法保证这个规定可以适用于任何事件。比如说出台交通规则,目的是为了规范司机驾驶行为。但是如果司机车上有发病的病人呢?他闯红灯了该不该处罚呢?这就属于特殊情况。但是这个情况在你最初制定交通规则的时候是没想到的,也没有相关的条例说明。如果你处罚的话,那以后司机都不敢闯红灯了,那车里的病人就延误治疗了。这时候你就需要出台补充条例,对一些特殊情况做特殊处理。
对此,你有什么不同看法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⑵ 劣迹艺人惩戒复出程序业内首次明确,会产生哪些影响
随着各种惊天大瓜的事情沉浮,起起落落,娱乐圈好像已经不是一片净土了,所以出台了相关的规定,对一些劣迹艺人惩罚付出进行了明确,这样会更加规范艺人的行为,让艺人给所有人做好更好的榜样。
《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这是最新发布的一个规定,在规定上称如果一个演员或者是艺人违反了一些事情,那么将会受到这个行业全部的否定和制裁,并且会进行统一的管理封锁你一年甚至以上的演出,这个具体情况而定,然后如果你可以复出的三个月前想要付复出,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经仲裁会商定之后才可以复出进行一系列的商业活动表演。
娱乐圈的人本身就属于公共人物,这些公共人物有很多的粉丝,所以正是因为如此,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在粉丝在眼里,甚至有的人会模仿,所以这个时候他们的正能量行为就会给我们做出很多的榜样,让我们争相学习。
⑶ 关于惩戒劣迹艺人程序问题,中演协会做出了什么回应
关于惩戒劣迹艺人程序问题,中演协会称行业自律有明确边界,自律惩戒不是行政处罚,不具备强制性。
违法失德艺人必须依法承担,只有这样才可以更好的净化社会环境。作为普通人来说,在生活中一定不要盲目追星,只有好好学习才能拥有更好的生活,从这一次的中演协会回应中可以看出自律惩戒不具备强制性。我认为这个回应有踢皮球的嫌疑,希望能够加大对艺人的管理,只有这样才可以让中国的演艺圈更加清静。
3、我的个人看法是什么?
每个行业都有每个行业的规定,作为艺人来说就要严格遵守相关制度,避免因为个人行为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作为艺人管理部门也应该加强对旗下艺人的管理,只有双方相互配合才可以相互成就。作为普通人更要理智追星,避免盲目从众。
⑷ 劣迹艺人惩戒复出程序首次明确,劣质艺人的复出会带来哪些不好的影响
劣迹艺人付出是非常困难的,因为劣迹艺人已经带来了不好的影响,所以只会严格的要求明星艺人,那么劣迹艺人复出会带来哪些不好的影响呢?我们一起来讨论一下吧。
因为艺人的一言一行都会引导着未成年人的成长,还会影响着粉丝的行为举止,所以劣迹艺人会给社会带来很多的不良影响,如果劣迹艺人要复出,那么也会让人民群众觉得犯了这么大的错误仍然会被原谅,那么就会使很多人模仿。
⑸ 劣迹艺人惩戒复出程序首次明确,劣迹艺人复出将受到什么惩罚
就在几天前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重新制定针对劣迹艺人惩戒复出程序,
简单来说,新的管理办法的亮点。
在于明确了那些遭到封杀的艺人受到的惩戒程度以及封杀期满之后,艺人复出要走的程序。
这就相当于如来佛祖明明白白的告诉孙悟空:
你触犯了哪哪哪个天条,所以根据这些条例呢,我得用五指山压你500年。这些惩罚是我和玉帝商量的,大家犯了这些 下场都一样哦,可不是因为你在我手里撒尿。
500年后,你要是想改邪归正,那就去找观音打个报告。观音要是说:行。那我不单放你出来还要昭告天下让大家不要歧视你,还会帮你继续修炼下去,助你早日位列仙班。
我们再大胆一点实际应用一下
陈冠希、PG One和阴三儿对应的应该是第8条 第6款,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损害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或者是第8条 第14款,其他违背伦理道德
或者社会公序良俗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情形。
但是问题在于他们的封杀,都是在这个办法生效之前,大多数都不声不响的也没有告诉他们,要在五指山下压多少年。不过好在 本办法施行之后,将不会追究他们过往的过失,若是他们提出复出的申请。
那么将只会考虑他们,现在到底适不适合复出。这个新的管理办法对于那些一直到现在都还没有被封杀的艺人也形成了一种保护。
想要封杀他们 只有两条路:
一是炒作他们以往的黑料并造成极大的社会影响,触发检测机制。因为“不良社会影响”而遭到封杀;
二是期待他们自己以身试法,自己把自己玩死。换言之 作为一个艺人这里我就不点名了,不管你以前犯过什么事儿。只要你现在没被封杀
然后你能控制住以前的事情,不让那些事儿发酵(比如下热搜、删帖子),而且你以后不犯事儿了。那么,你就是安全的,你就不会被ang的一下封杀。
⑹ “劣迹艺人”惩戒复出程序首次明确!禁止性条款有哪些
2月5日发布的由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发布的《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对演艺人员的从业规范、契约精神、尊重合作团队和合作团队等十项义务性、责任性以及十五项禁止性条款等作出明确的规定。
禁止性条款包括:
1、因为酒驾、无证驾驶、肇事逃逸、恶意滋事等扰乱公共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2、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损害民族优秀文化传统;
3、在营业性演出中以假唱、假演奏等手段欺骗观众,或者以违背伦理道德、违反公序良俗的方式进行演出吸引观众。
4、表演方式恐怖、残忍,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观众。
5、发表违反法律法规、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歪曲历史事实、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等不当言论,或者发布不实信息,煽动他人扰乱公共秩序,影响社会稳定。
6、其他违背伦理道德或者社会公序良俗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等。
7、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8、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
9、违反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
10、组织、参与、宣扬涉及淫秽、色情、赌博、毒品、暴力、恐怖或者黑恶势力等非法活动。
11、以欺骗、隐瞒等方式恶意违反或不履行合同,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取消演出、不履行合同,或者擅自变更已经审核批准的演出内容。
12、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等合法权益。
13、违反广告代言相关法律法规,或以虚假宣传、引人误解的方式欺骗、误导消费者。
14、通过违反保密协议、伪造变造材料等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或者利用职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15、法律、行政法规明文禁止的其他情形。
⑺ 劣迹艺人惩戒复出程序业内首次明确,该如何界定“劣迹艺人”
劣迹艺人惩戒复出程序业内首次明确,对一些有劣迹艺人,就应该受到处罚,这样娱乐圈的发展才会变得更好。现如今的娱乐圈是非常的混乱。有实力的明星们反而发展的不好,那些没有实力的,反而在娱乐圈中发展的是特别的好。
娱乐圈是很多人向往的地方,因为娱乐圈中的人们都是非常的成功,他们的片酬也是非常的高。他们有着用不完的钱,是很多人向往的生活。但是娱乐圈中的更新换代是非常的快,并不是说你有实力就能够在娱乐圈中立足,你还必须有资源。你只有拥有粉丝量,你在娱乐圈中才会发展得大红大紫。在之前很多有实力的老戏骨们都已经淡出了娱乐圈,他们不被娱乐圈认可,这对他们来说是非常的不公平。
所以明星们在娱乐圈中的时候一定要懂得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只有这样才会给粉丝们带来正能量。
⑻ 劣迹艺人惩戒复出程序业内首次明确,怎么界定“劣迹艺人”
我国的演出行业协会为业绩艺人付出程序,首次明确了具体的操作流程,其实我个人认为,演出行业协会这样做是有一定道理的,这真的是本着治病救人让人有改过自新,能够重新获得演出机会的这样一种理念,才公布的这一现规定,但是这一规定的出台可以说是一石激起千层浪,让社会各界都开始投入到了这次争论当中去,还有一种声音也是异军突起,那就是该怎样界定所谓的劣迹艺人做出了什么事,有什么样的表现,才算是劣迹艺人?
我个人就认为这种说法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有的时候所谓的道德绑架,也是需要存在的,在道德上确实做出了一些有污点的事情,而又没有受到惩罚的话,那么,会不会因为他的影响力,会不会因为他的流量,会不会因为他是一个拥有庞大粉丝的人,而使得他这种违反道德的事情得到更多的认可,那么事情就会变得更加严重,所以这个时候我们就应该界定,凡是违背道德,违背社会伦理,的艺人都应该被界定为劣迹艺人,只有这样做才能够让这个社会更加的稳定,才能够不会让大家正确的三观被摧毁。
⑼ 劣迹艺人惩戒复出程序业内首次明确,这意味着什么
劣迹艺人惩戒复出程序业内首次明确,这意味着两点。
对于娱乐圈来说,绝对是一件好事,不管艺人成名有多么容易都需要尊重自己的职业,其次我觉得艺人和其他职业一样,同样需要树立职业道德,没有道德的人怎么可以成为大家所追捧的偶像呢?而劣迹艺人哪怕犯错了却依然可以翻红,这更是一件让观众觉得难以置信的事,但是如今劣迹艺人复出程序有了之后,这一切都成为了过去,也相信娱乐圈会越来越好,所有艺人都能够约束自己,做到让观众心满意足,对于这项政策我本人非常支持。
⑽ 中演协回应惩罚劣迹艺人程序正义问题,具体都说了什么
中演协在回应惩罚劣迹艺人程序正义问题上,指出了行业自律是明确边界线的,他们所谓的自律惩戒是没有行政处罚性质的,也没有强制性。他们还表示对于公布出来的违法、失德人员进行抵制都是由他们内部会员集体一起做出的决策。他们发布的被警示的人员,只在他们这个会员范围内有效。
被警示名单只在会员内有效
被警示的名单只在会员内有效,如果不是会员的话,就不受他们约束。大致意思也就是他们只管自己家的会员,里面如果有人违法或者违规了,就得按照他们的规定来。但是其他违法、失德的人,和他们协会没有关系的话,他们是没有办法管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