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什么,执行时间是多久
拿到胜诉判决书后,对方仍不履行判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1.本人或律师查询和了解财产线索。
2.起草《强制执行申请书》,提交至一审人民法院(或同级的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法院)。
3.人民法院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需要补充材料的,一次性书面告知在指定期限内补正。
4.执行立案,录入法院办案系统,公开执行案件信息。
5.法官操作人民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控(银行存款、网络银行账户、证券、股权、不动产、机动车辆、保险理财等)
6.根据查控结果分别处理
被执行人有银行存款直接划拨到法院账户,支付申请执行人,执行结案。被执行人没有足额银行存款,法官分析网络查控查找到的其他财产情况及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制订执行方案。然后制作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协助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不动产、机动车辆、证券、股权、公积金等其他财产,并启动财产处置措施。
7.付款
付款程序如下:申请执行人带上身份证、银行卡,填写执行领条+财务领条,手续办完后逐步提请审批,然后就可以耐心等待了。开通了银行短信的最好,也可以留下电话号码,发放款项后书记员会提醒你自行查账。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❷ 法院执行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
法发〔2006〕 35号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
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
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第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7日内确定承办人。
❸ 法院的执行程序一般要经历多久
首先是到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执行后如果没有资产可供执行,然后给你一份中止执行裁定书,这个期限是无限长的。可能被执行人死了你也拿不到钱!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到你
❹ 法院的执行程序一般要经历多久
(1)审查立案。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有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内容是否明确,被执行人是否有执行能力等等。
(2)通知履行。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执行。
(3)准备强制执行。填写行政强制执行证;确定强制执行的计划和方案;需要协助执行的,应书面通知有义务协助的单位和个人。
(4)实行强制执行。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执行结束后,应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机关
❺ 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是什么需要多长时间
法院强制执行程序:
(1) 审查立案人民法院接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应审查该申请执行否合法适当有关法律文书否齐备内容否明确被执行人否有执行能力等等
(2) 通知履行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规定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强制执行
(3) 准备强制执行填写行政强制执行证;确定强制执行计划和方案;需要协助执行应书面通知有义务协助单位和人
(4) 实行强制执行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执行结束应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机关
法院强制执行的时间: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❻ 强制执行程序一般要多久
强制执行一般要6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❼ 申请强制执行最快需要几天
申请强制执行最快需要几天?下面由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您的问题有所帮助。申请强制执行后需要等多久有结果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执行案件一般为六个月。受理期限7个工作日。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
第五条 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委托执行的案件,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完委托执行手续,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件后三十日内执行完毕。未执行完毕,应当在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
(1)审查立案。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有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内容是否明确,被执行人是否有执行能力等等。
(2)通知履行。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执行。
(3)准备强制执行。填写行政强制执行证;确定强制执行的计划和方案;需要协助执行的,应书面通知有义务协助的单位和个人。
(4)实行强制执行。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执行结束后,应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机关。
强制执行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