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简易程序多长时间普通程序多长时间
1、一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二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3、特别程序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㈡ 法院审理后多久结案
法律对开庭后多久判决没有规定,时间长短,这个主要看送达情况、案情等。法律对案件的审理期限有有相应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一审法院应当在给予的审限内作出判决,在这个期限内作出判决,就不超过审限。此时,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而上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按二审的审限进行审理,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㈢ 简易程序开庭完了什么时候判决书才下来
分三种情况的,具体如下:
一、民事案件: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刑事案件:如果是简易程序,则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 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三、行政案件:如果是简易程序,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3)法院简易程序开庭多久结案扩展阅读:
与普通程序相比,简易程序作了下列简化:
(1)审判组织的简化。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2)审判前准备工作的简化。即给被告送达起诉书及副本的时间不受10天的限制,告知被告人、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证人等开庭时间,也不受3天的限制。即可用传票和通知书,也可以用电话或其他形式,记录在卷即可。
独任审判员应当讯问被告人对起诉书的意见,是否自愿认罪,并告知有关法律规定及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辩护。
被告人自愿认罪,并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的,法庭可以直接作出有罪判决。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3)证人、鉴定人出庭的简化。证人、鉴定人可以不出庭,至于辩护人是否出庭可由辩护人自行决定,不出庭的也可以将辩护词在开庭前交给法院。
(4)法庭调查的简化。刑事诉讼法第177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关于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
这里所说的不受本章第一节关于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应理解为简易程序可以省略法庭调查程序,即公诉人可以不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辩护人到庭作证或宣读证人证言、鉴定结论。
(5)审判期限缩短。刑诉法第178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20日以内审结”这是结合我国审判实践经验所作的规定。
㈣ 法院简易程序案件多长时间能判决
简易程序的审限为3个月,且不得延长
简易程序是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简单民事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简便易行的诉讼程序。简易程序是普通程序的简化,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时,简易程序未作规定的,适用普通程序的规定。已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也可以根据需要转用普通程序。简易程序是与普通程序并存的独立的第一审程序,有自己的特点和适用范围。
简易程序有以下特点:
1.起诉方式简便。原告可以口头起诉。
2.受理程序简便。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法院请求解决纠纷,人民法院可以及时审查,当即受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
3.人民法院可以简便、灵活的方式随时传唤当事人、证人,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
4.审判组织简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5.庭审程序简便,不受普通程序中关于开庭审理阶段和顺序的限制。
6.审理期限短。简易程序的审限为3个月,且不得延长。
㈤ 法院一审使用简易程序,从开庭到发判决书最快要多长时间。
简易程序是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的,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独立的第一审诉程序。
简易程序只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
简易程序起诉方式受理案件的程序传唤方式简便,审理实行独任制,程序简便;
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㈥ 简易程序立案到开庭多长时间
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该在立案以后的15天之内安排开庭的,而且民事诉讼法有明确规定,简易程序审理的这些民事案件的审理时限是不能延长的,在开庭以后的三个月之内是必须要结案的,因为只有那些案情都特别简单的民事纠纷,才能用简易程序来审理。
【法律依据】
《简易程序规定》第三条
当事人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或者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㈦ 民事诉讼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立案到结案需要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该条文所称时间仅指一个阶段所花费的时间。若案件一审完毕,一方当事人提起上诉,则二审法院审理案件也需要相应时间。
即二审法院若也是用简易程序审理,则需要三个月+三个月。
㈧ 民事诉讼,起诉到法院立案,开庭,结案.一般要多久
要看具体情况,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还需要延长的话,需要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8)法院简易程序开庭多久结案扩展阅读:
《民事诉讼法》同时指出:
第一百四十条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第一百四十二条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