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政府市场监管的手段有哪些
市场经济作为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以其自身的复杂构成,其存在与发展的必然要求而言,它就是法律经济,也必然是法制经济,而法制经济即经济关系广泛法制化的经济。市场管理法与宏观调控法作为经济法的两个核心构成要素,共同维护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也是经济关系法制化的典型代表,在市场经济的运行中承担不同的职能,发挥着各自的作用。
一、市场管理法与宏观调控法的对比分析
1、理论基础两者都以国家干预理论作为其理论基础。所不同的是市场管理法所依据的是直接干预理论,而宏观调控法则是间接干预理论。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作为对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的商品经济,市场有着及时性、灵活性等特点,能有效地促进市场竞争,促进社会财富的增长。但又有着自身无法克服的缺陷,如自发性、盲目性等,市场主体为追求个体利益最大化,会采取不正当的竞争方式,不可避免地造成垄断、贫富悬殊等社会不正义问题,这些是市场自身无法克服的,也正是国家干预的根源所在,国家依法干预市场活动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垄断、抑制贫富差距扩大、提高交易的效率,所以,市场经济必须确立政府的干预。市场管理法和宏观调控法正是基于这样一种理论而产生,而区别就在于:市场管理法以政府的直接干预为理论依据,而宏观调控法以政府间接干预为理论依据。
2、侧重点市场失灵是国家干预的根源,但现代市场经济理论和实践表明,国家干预也并非没有缺陷,政府干预的失灵(如过度干预、滥用干预权等)同样会妨碍交易的正常进行,政府规制的失败,就要求必须确立对政府干预的规范,其中包括约束政府干预经济的权力,规范政府干预的行为,从这一方面来看的话,笔者认为对市场管理法来说,它着重强调的是对市场主体一方行为的约束,通过对市场主体的竞争行为和交易行为的约束,维护市场的竞争秩序,交易秩序;而宏观调控法则更加注重对政府干预行为的约束,以确保政府的宏观调控权的正当行使。所以,笔者认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市场管理法侧重于确立政府干预,宏观调控法侧重于规范政府干预,但只是侧重,两者都只有由建立在对市场失灵和政府失败的双调整基础上才能有效发挥其作用。
3、调整方式由于两者所依据的理论基础存在差异,不可避免地造成了调整方式的差异,市场管理法通过国家对市场的直接干预来实现其职能,它通过运用行政命令,规章制度之类的公权力直接干预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对市场主体的竞争行为和交易行为进行规制,如通过制定和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
B. 怎样进行市场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工商监督管理员工作职责落实企业巡查制度,加强对企业监督管理;积极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制度的落实,提高企业信用监管水平;开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活动,强化对无照经营行为监管力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发挥个私协会作用,大力支持、服务地方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对我区基层工商所企业监督管理员工作职责特制定如下:一、巡查监管专管员对辖区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管要以落实片(段)长责任制为主要手段,加强日常巡查,了解和掌握市场主体的经营情况,并应在巡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巡查情况及时录入信用管理系统。(一)制定巡查计划专管员应兼顾长效监管及专项整治工作的需要,按经济户口模块中确定的基本巡查项目和一般巡查项目,针对辖区内企业不同的信用等级分别制订详细的巡查计划,巡查计划应包含以下内容:巡查对象、巡查内容、巡查频率、巡查方式、巡查人员和巡查结果。(二)日常巡查专管员根据信用分类监管的要求,按照省工商局印发的《巡查手册》中规定的必查项目和抽查项目落实巡查监管和服务职责。具体内容为:1、及时认领本路段“经济户口”,按照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有关规定,准确、及时录入本路段“经济户口”电子档案。2、巡查对象是否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应当取得的前置许可证是否齐全和有效;3、巡查对象及各类市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有存在,立即报告并向有关主管部门通报;4、被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的巡查对象是否已经改正;5、督促、引导本路段的无照经营户依法办理营业执照;督促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依法办理年检、验照手续,并配合做好年检、验照工作;对已不再经营,但依规定保留执照的巡查对象是否还有保留执照的依据;6、巡查对象的社会信用评价是否明显变更;7、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8、采集整理企业信用信息,不断充实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9、按照规定标准提出本片区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市场管理费核定建议,并对逾期未缴纳管理费的经营户负责催缴;10、认真落实工商部门对企业的各项服务措施,并在职能范围内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指导和服务;收集市场信息,为政府决策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三)专项巡查(整治)专管员根据管理职责和工作范围,结合实际和各个时期工作任务开展专项巡查(整治)。1、按照省、市、县(市、区)工商局的工作部署或行动方案对农资市场、食品安全等进行专项整治;2、按照工作计划和安排,针对辖区实际开展专项巡查。3、对辖区内重点经营区域(党政机关、部队驻地、学校周边及重点区域内的业户)实施重点监管;4、针对举报、投诉集中的企业进行专项整治;5、对无照经营企业进行专项整治;6、针对“五一”、“国庆”、“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开展专项巡查。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其所采集的企业信用信息为基础,按一定标准将企业划分为不同信用类别,实施不同监管措施的监管制度。专管员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辖区内企业分类监管的具体实施和相关信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录入工作。(一)企业信用信息收集、整理和录入按照“谁登记,谁录入;谁监管,谁录入;谁处罚,谁录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由专管员负责辖区内企业相关信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录入工作,数据的录入应当及时、准确、完整、有效,并在规定的应当录入的行政行为实施终结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工商所采集、整理及录入的企业信用信息主要包括:1、企业市场准入信息。主要指工商所登记的企业主体资格信息,如企业注册登记的基本情况、法定备案及各种承诺等基本信息。 2、企业经营行为信息。主要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遵章守法信息,如工商所在年检验照、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回访中发现的企业违法违章行为,企业被举报、被投诉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及受奖励情况等信用信息。 3、企业市场退出信息。主要指企业经营终止方面信息,如企业注销、吊销、撤销以及清算情况等信息。 4、良好信用信息。主要指企业所获荣誉称号及奖励情况信息。如被认定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所持注册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或“着名商标”及其它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可的企业良好信息。 5、其它行政机关在监管中形成的涉及企业信用的信息。如协助案件调查、执行,吊销、撤销许可证及其他批准文件等基本信息。(二)企业信用等级的划分企业信用评价以定量评价为基础,兼顾定性评价的原则,其中定量评价采用计分制,计分起点为100分,只扣不加,以日历年度为起止时限。1、企业信用等级。企业信用等级的划分根据企业当年的信用状况分为A、B、C、D四类:A类为守信企业;B类为基本守信企业(被扣分值在25分以内,含25分);C类为失信企业(被扣分值在25分以上40分以内,含40分);D类为严重失信企业(被扣分值40分以上)。其中A类企业按其守信程度增设AA级别,AA级别是指A类企业中特别优秀的企业,其评定由工商所按规定逐级上报核准。2、企业信用扣分标准。企业信用分值由计算机根据录入的信用信息自动产生,专管员对企业监管措施根据企业的信用分值和信用类别进行相应调整,其中年度内企业监管措施除在年初根据企业上年度企业信用类别进行相应调整外,还要根据本年度内企业的违法违章所扣分值适时进行调整。企业违法违章行为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应实施的行政处罚种类和金额,分为特别轻微、轻微、一般、严重及特别严重违法行为五种,其具体扣分标准参见《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办法》第十条、十一条、十二条、十三条。3、特别关注企业。企业的经营范围如涉及以下行业,工商所在监管过程中应予以特别关注,并把其定义为特别关注企业(简称“T”),根据其级别分别标注为:AA(T)、A(T)、B(T)、C(T)、D(T)。(1)易燃易爆物品(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物品、成品油、液化气等)的生产、经营、储存;(2)歌舞厅、桑拿洗浴按摩、录像放映等娱乐场所经营;(3)矿山开采经营;(4)特种设备的生产、安装、维修及气瓶充装;(5)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6)粮食收购、储藏及批发企业;(7)以筹建方式登记的涉及前置审批的行业;(8)没有具体核定经营范围的企业; (9)餐饮服务企业或食品生产企业; (10)其它应当予以特别关注的行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组织或参与的各类专项整顿活动中被确定为重点整治的企业,在整顿期间可列为特别关注企业,整顿结束后视情解除特别关注。(三)对企业实行分类监管根据《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办法》对不同信用类别企业实行分类监管。1、A类企业(守信企业),每年走访一次,除被举报或上级督办件外免于巡查及各项检查。其中AA(T)每半年至少巡查一次,A(T)每季度至少巡查一次。2、B类企业(基本守信企业),除被举报、专项检查或上级督办件外,对企业每半年巡查一次。其中B(T)企业每两个月至少巡查一次。3、C类企业(失信企业),(1)、案后回查。企业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罚后三个月内,要对企业进行回查,检查企业整改情况及有无新的违法行为。(2)、对企业每季度巡查一次并予以特别关注,其中C(T)企业每一个月至少巡查一次。(3)在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和年检(验照)时重点审查。(4)定期组织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培训,引导企业树立自律意识,督促企业合法守信经营。4、D类企业(严重失信企业),(1)案后回查。企业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罚后一个月内,对企业进行回查,检查企业整改情况及有无新的违法行为。(2)、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其实行经常性巡查,每周至少巡查一次。(3)在信用管理系统中予以锁定,在办理登记和年检(验照)时重点审查。(4)、定期组织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培训,引导企业树立自律意识,督促企业合法守信经营。三、查处违法违章行为(一)查处企业违反注册登记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专管员在巡查监管中要加强对企业违反注册登记法律、法规及违章行为的科学、有效、和谐监管,认真落实企业工商行政指导员制度,积极探索“登记事务助导制、查处违法疏导制、规范经营劝导制、维权兴企引导制”,运用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及时纠正和查处各类企业违反注册登记法律法规的行为,不断提升监管水平和执法力度。1、专管员应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违反注册登记法律、法规及规章行为的监督管理,其监管的主要内容有:(1)、是否未经核准登记擅自开业从事经营活动;(2)、是否按规定悬挂或放置营业执照,是否有出租、出借、转让、伪造、涂改、承租、受让执照的行为;(3)、是否正确使用企业名称。印章、银行帐户、信笺、产品或包装使用的企业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相同;(4)、是否擅自改变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5)、是否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展经营活动;(6)、是否有超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7)、是否抽逃注册资本(金)、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及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交办的其他监管工作。2、运用市局开发的后延监管系统加强企业监管。专管员在日常监管中要及时查看“预警企业监管”系统信息提示,加强对经营期限到期企业、营业期限到期企业、试行“先照后证承诺登记制”企业、注册资本分期到资企业及按《三明市筹建企业登记管理试行办法》注册登记企业等预警企业的监督管理,提高监管效率。(二)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专管员要认真贯彻落实《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及市政府批转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意见》(明政文[2004]132号),加强日常巡查,及时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活动,并适时组织开展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活动,切实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1、专管员要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无照经营者依法办理营业执照,积极运用“登记事务助导制”引导帮助其办理营业执照,对仍不办照的发出预警通知书,限期办理营业执照,逾期仍不办理的立案查处。2、取缔无照经营与热情服务相结合。工商所要积极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提高注册登记工作效率,认真兑现办照承诺,为经营者申办营业执照提供周到、便捷的服务,使无照经营户能顺利办理营业执照,走上合法经营的轨道。3、要加强与公安、卫生防疫、文化等部门配合,积极开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活动,对涉及人民生命安全、社会公共安全的危险品行业、娱乐业、饮食业、矿山等,要坚决责令其停止营业,对未取得前置审批手续而又继续开业的要依法立案查处。4、对边远乡村和农村季节性经营的。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规定》和省局下发服务农村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的规定,可不予办照,但要列入临时经营户管理。为认真落实企业巡查制度,加强对企业监督管理;积极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制度的落实,提高企业信用监管水平;开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活动,强化对无照经营行为监管力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发挥个私协会作用,大力支持、服务地方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对我区基层工商所企业监督管理员工作职责特制定如下:一、巡查监管专管员对辖区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管要以落实片(段)长责任制为主要手段,加强日常巡查,了解和掌握市场主体的经营情况,并应在巡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巡查情况及时录入信用管理系统。(一)制定巡查计划专管员应兼顾长效监管及专项整治工作的需要,按经济户口模块中确定的基本巡查项目和一般巡查项目,针对辖区内企业不同的信用等级分别制订详细的巡查计划,巡查计划应包含以下内容:巡查对象、巡查内容、巡查频率、巡查方式、巡查人员和巡查结果。(二)日常巡查专管员根据信用分类监管的要求,按照省工商局印发的《巡查手册》中规定的必查项目和抽查项目落实巡查监管和服务职责。具体内容为:1、及时认领本路段“经济户口”,按照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有关规定,准确、及时录入本路段“经济户口”电子档案。2、巡查对象是否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应当取得的前置许可证是否齐全和有效;3、巡查对象及各类市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有存在,立即报告并向有关主管部门通报;4、被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的巡查对象是否已经改正;5、督促、引导本路段的无照经营户依法办理营业执照;督促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依法办理年检、验照手续,并配合做好年检、验照工作;对已不再经营,但依规定保留执照的巡查对象是否还有保留执照的依据;6、巡查对象的社会信用评价是否明显变更;7、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8、采集整理企业信用信息,不断充实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9、按照规定标准提出本片区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市场管理费核定建议,并对逾期未缴纳管理费的经营户负责催缴;10、认真落实工商部门对企业的各项服务措施,并在职能范围内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指导和服务;收集市场信息,为政府决策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三)专项巡查(整治)专管员根据管理职责和工作范围,结合实际和各个时期工作任务开展专项巡查(整治)。1、按照省、市、县(市、区)工商局的工作部署或行动方案对农资市场、食品安全等进行专项整治;2、按照工作计划和安排,针对辖区实际开展专项巡查。3、对辖区内重点经营区域(党政机关、部队驻地、学校周边及重点区域内的业户)实施重点监管;4、针对举报、投诉集中的企业进行专项整治;5、对无照经营企业进行专项整治;6、针对“五一”、“国庆”、“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开展专项巡查。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其所采集的企业信用信息为基础,按一定标准将企业划分为不同信用类别,实施不同监管措施的监管制度。专管员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辖区内企业分类监管的具体实施和相关信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录入工作。(一)企业信用信息收集、整理和录入按照“谁登记,谁录入;谁监管,谁录入;谁处罚,谁录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由专管员负责辖区内企业相关信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录入工作,数据的录入应当及时、准确、完整、有效,并在规定的应当录入的行政行为实施终结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工商所采集、整理及录入的企业信用信息主要包括:1、企业市场准入信息。主要指工商所登记的企业主体资格信息,如企业注册登记的基本情况、法定备案及各种承诺等基本信息。 2、企业经营行为信息。主要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遵章守法信息,如工商所在年检验照、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回访中发现的企业违法违章行为,企业被举报、被投诉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及受奖励情况等信用信息。 3、企业市场退出信息。主要指企业经营终止方面信息,如企业注销、吊销、撤销以及清算情况等信息。 4、良好信用信息。主要指企业所获荣誉称号及奖励情况信息。如被认定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所持注册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或“着名商标”及其它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可的企业良好信息。 5、其它行政机关在监管中形成的涉及企业信用的信息。如协助案件调查、执行,吊销、撤销许可证及其他批准文件等基本信息。(二)企业信用等级的划分企业信用评价以定量评价为基础,兼顾定性评价的原则,其中定量评价采用计分制,计分起点为100分,只扣不加,以日历年度为起止时限。1、企业信用等级。企业信用等级的划分根据企业当年的信用状况分为A、B、C、D四类:A类为守信企业;B类为基本守信企业(被扣分值在25分以内,含25分);C类为失信企业(被扣分值在25分以上40分以内,含40分);D类为严重失信企业(被扣分值40分以上)。其中A类企业按其守信程度增设AA级别,AA级别是指A类企业中特别优秀的企业,其评定由工商所按规定逐级上报核准。2、企业信用扣分标准。企业信用分值由计算机根据录入的信用信息自动产生,专管员对企业监管措施根据企业的信用分值和信用类别进行相应调整,其中年度内企业监管措施除在年初根据企业上年度企业信用类别进行相应调整外,还要根据本年度内企业的违法违章所扣分值适时进行调整。企业违法违章行为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应实施的行政处罚种类和金额,分为特别轻微、轻微、一般、严重及特别严重违法行为五种,其具体扣分标准参见《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办法》第十条、十一条、十二条、十三条。3、特别关注企业。企业的经营范围如涉及以下行业,工商所在监管过程中应予以特别关注,并把其定义为特别关注企业(简称“T”),根据其级别分别标注为:AA(T)、A(T)、B(T)、C(T)、D(T)。(1)易燃易爆物品(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物品、成品油、液化气等)的生产、经营、储存;(2)歌舞厅、桑拿洗浴按摩、录像放映等娱乐场所经营;(3)矿山开采经营;(4)特种设备的生产、安装、维修及气瓶充装;(5)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6)粮食收购、储藏及批发企业;(7)以筹建方式登记的涉及前置审批的行业;(8)没有具体核定经营范围的企业; (9)餐饮服务企业或食品生产企业; (10)其它应当予以特别关注的行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组织或参与的各类专项整顿活动中被确定为重点整治的企业,在整顿期间可列为特别关注企业,整顿结束后视情解除特别关注。(三)对企业实行分类监管根据《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办法》对不同信用类别企业实行分类监管。1、A类企业(守信企业),每年走访一次,除被举报或上级督办件外免于巡查及各项检查。其中AA(T)每半年至少巡查一次,A(T)每季度至少巡查一次。2、B类企业(基本守信企业),除被举报、专项检查或上级督办件外,对企业每半年巡查一次。其中B(T)企业每两个月至少巡查一次。3、C类企业(失信企业),(1)、案后回查。企业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罚后三个月内,要对企业进行回查,检查企业整改情况及有无新的违法行为。(2)、对企业每季度巡查一次并予以特别关注,其中C(T)企业每一个月至少巡查一次。(3)在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和年检(验照)时重点审查。(4)定期组织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培训,引导企业树立自律意识,督促企业合法守信经营。4、D类企业(严重失信企业),(1)案后回查。企业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罚后一个月内,对企业进行回查,检查企业整改情况及有无新的违法行为。(2)、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其实行经常性巡查,每周至少巡查一次。(3)在信用管理系统中予以锁定,在办理登记和年检(验照)时重点审查。(4)、定期组织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培训,引导企业树立自律意识,督促企业合法守信经营。三、查处违法违章行为(一)查处企业违反注册登记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专管员在巡查监管中要加强对企业违反注册登记法律、法规及违章行为的科学、有效、和谐监管,认真落实企业工商行政指导员制度,积极探索“登记事务助导制、查处违法疏导制、规范经营劝导制、维权兴企引导制”,运用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及时纠正和查处各类企业违反注册登记法律法规的行为,不断提升监管水平和执法力度。1、专管员应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违反注册登记法律、法规及规章行为的监督管理,其监管的主要内容有:(1)、是否未经核准登记擅自开业从事经营活动;(2)、是否按规定悬挂或放置营业执照,是否有出租、出借、转让、伪造、涂改、承租、受让执照的行为;(3)、是否正确使用企业名称。印章、银行帐户、信笺、产品或包装使用的企业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相同;(4)、是否擅自改变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5)、是否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展经营活动;(6)、是否有超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7)、是否抽逃注册资本(金)、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及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交办的其他监管工作。2、运用市局开发的后延监管系统加强企业监管。专管员在日常监管中要及时查看“预警企业监管”系统信息提示,加强对经营期限到期企业、营业期限到期企业、试行“先照后证承诺登记制”企业、注册资本分期到资企业及按《三明市筹建企业登记管理试行办法》注册登记企业等预警企业的监督管理,提高监管效率。(二)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专管员要认真贯彻落实《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及市政府批转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意见》(明政文[2004]132号),加强日常巡查,及时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活动,并适时组织开展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活动,切实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1、专管员要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无照经营者依法办理营业执照,积极运用“登记事务助导制”引导帮助其办理营业执照,对仍不办照的发出预警通知书,限期办理营业执照,逾期仍不办理的立案查处。2、取缔无照经营与热情服务相结合。工商所要积极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提高注册登记工作效率,认真兑现办照承诺,为经营者申办营业执照提供周到、便捷的服务,使无照经营户能顺利办理营业执照,走上合法经营的轨道。3、要加强与公安、卫生防疫、文化等部门配合,积极开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活动,对涉及人民生命安全、社会公共安全的危险品行业、娱乐业、饮食业、矿山等,要坚决责令其停止营业,对未取得前置审批手续而又继续开业的要依法立案查处。4、对边远乡村和农村季节性经营的。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规定》和省局下发服务农村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的规定,可不予办照,但要列入临时经营户管理。
C. 浅析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市场监督管理
一、市场监管面临新形势新要求
加强卷烟市场监管,维护烟草市场规范经营秩序,增强专卖市场控制力,提高市场净化水平,提升社会满意度,切实维护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是专卖管理工作的焦点、难点和重点,也是专卖管理工作永恒不变的主题,更是烟草专卖执法的宗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烟草行业改革的不断推进,执法环境的持续改善,和谐社会建设的大步迈进,如何在新形势下处理好卷烟市场监管与和谐社会建设、烟草专卖执法、消费者不断变化的要求之间的关系,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而紧迫的课题。
当前卷烟市场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主要表现在:
一是行业改革继续深入推进,当前行业的改革正在从重点突破、理顺关系向完善机制、实现制度创新转变,结构调整从重组整合、规模扩张向做强做大企业、培育品牌转变,新形势对我们市场监管理念、市场监管方式、市场监管任务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是卷烟生产销售方式的调整,对专销结合,专卖管理的考评机制提出了新的课题。
三是市场管理形势发生变化。一方面行业内严格规范经营,加强内部监管,构建长效机制,提升监管水平,促进规范经营,但少数不规范经营现象时有发生。另一方面,随着卷烟打假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交通运输与物流托运已成为违规违法经营卷烟的重要流通渠道,贩假售假等违法经营的行为更加隐蔽,手段更加多样,技术更加先进,呈现出“经营网络化,运输高效化,配送多样化,资金融资化,销售隐蔽化,行踪诡秘化”等特点,对卷烟市场监管形成了新的挑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是专卖执法环境的不断变化。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和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对传统的执法方式和许可行为产生着巨大影响,国家推进依法行政的力度在加大,社会各界对依法行政的要求在提高,政府和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在加强,对我们如何在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前提下,加强卷烟市场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二、当前市场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烟草专卖法制建设的不断健全,专卖日常市场监管模式也不断得已完善,从近几年卷烟零售市场发展变化的情况来看,现有的市场日常监管模式越来越不适应卷烟零售市场的发展趋势,当前,市场日常监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监管体系的创新,具体表现为:
一是监管的重点不突出,缺乏对监管对象的分类动态管理,仍主要采取传统的上街巡查和拉网式检查,不仅效率低,效果差,而且容易造成扰民和零售户不理解。
二是监管的形式没有很强的针对性,侧重于实地市场检查模式,没有具体针对哪一户零售户采取什么检查形式、具体应对措施和长远的监管措施。
三是市场监管时间不灵活,日常市场监管基本上是按八小时上班时间安排,没有与卷烟经营活动时间相对应,易造成监管上的空档;四是对于查获案件反映的信息,缺乏有效的串联、筛选和分析,没有及时挖掘发现案件线索;五是缺乏对监管成效的有效评价标准,工作中只重视痕迹化的检查审核,轻视或缺失对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和跟踪监管。
三、提升日常市场监管能力的途径
卷烟市场日常监管是一项综合性、基础性、系统性工作,应该建立在大量市场分析基础上,以完善制度为支撑,以实施精准管理、创新监管模式为重点,以许可管理为手段,以分类管理为基础,努力构建“打击严厉、管理到位、疏导及时、服务周到”的日常监管体系,全面提升市场日常监管能力。
(一)狠抓制度建设,强化内控管理。制度建设是最基础的工作,是干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对市场日常监管工作更是如此。一方面,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控制度,促进监管工作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提升专卖人员素质,着力解决监管工作不严、监管不力、程序不对等问题,通过建立健全市场监管、许可证办理、案件查处等方面工作流程,健全完善人员培训、学习教育、内部监管、责任追究等方面制度,从市场监管的第一环节开始控制,强化工作过程管理,通过对工作环节和过程上的控制,使复杂的市场监管标准化、程序化和简单化,达到规范行为、提高实效的目的。另一方面,加强对外宣传教育,解决监管对象和社会群众政策不懂、守法意识不高,自律意识不强的问题。通过不断宣传教育,促进监管对象依法经营、规范自律,为市场监管创造良好的外部工作氛围,提高监管的实效。
(二)实施精准管理,提高监管实效。实施精准管理,要突出抓好四个方面:一是管理重点,要突出监管重点对象,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将非法经营大户、无证户和名烟名酒店作为重点对象,将物流托运部等作为重点部位,将市(县)城区以及辐射能力较大的乡、镇所在地作为重点区域,给予重点监控;对异常订单、异常客户和异常品牌进行重点分析,查找不规范经营和违法经营线索,有针对性地带着问题上市场开展市场日常检查,主动发现案件线索,改变网络案件主要依靠举报的被动局面。二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创新监管模式,对不同形式的违法行为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改变现有按部就班走访的检查方式,实行错时错位工作制,强化对市场的监管能力和控制能力。三是提升监管效率,认真做好GIS系统在专卖日常市场监管中的运用,加强零售市场信息监测工作,提升监管精准化水平。四是建立监管成效评价标准。将辖区零售市场的良好秩序作为专卖精准管理成效的主要标准,积极探索实用有效的监管方法和评价办法。
(三)狠抓证件管理,强化零售户自律意识。当前证件管理工作普遍存在“重办理轻管理”,注重办理证件的审核,缺乏对零售户经营过程中许可证的跟踪管理,出现了“违规零售户屡次违规,专卖人员重复查处”的局面,增加了工作量,降低了监管效果。因此,规范证件管理,严格资格准入制度,把证件管理和市场监管有机结合,促使零售户自我规范意识的增强,变零售户“被动管理”为“主动守法”。一是要进一步完善证件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增强专卖人员、零售户对许可证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认真执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严格落实2次违规零售户经营资格的取缔;三是建立违规零售户信息互通制度,使违规行为与卷烟经营资格紧密地联系起来,建立档案管理;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未严格执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追究直接人员和部门领导的责任。
(四)加大市场“假、私、非”卷烟的打击力度。在市场日常监管工作中,一是要始终坚持保持卷烟市场打假高压态势,以打假破网为重点,注重经营案件、本地案件和打击效果;二是狠抓重点环节治理,加强源头部位监管,重点查处贩销“假、私、非”卷烟,结合本地市场实际,加大对市场非法收(套)购卷烟的活动的打击力度,进一步规范卷烟市场的经营秩序;三是深化与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提升网络案件的质量和办案水平;四是创新监管手段,积极探索提高市场监管实效的有效办法,及时发现线索,提高监管的准确性,增强打击效果。
(五)以分类监管为重点,提高市场监管效果。在市场日常监管工作中,将零售户进行分类,细化零售户的分类管理,建立动态档案管理,将重点户列入监管重点,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效率。一是细化持证零售户管理。坚持强化服务、因势利导、分类管理,对守法户在政策上给予支持,服务上给予倾斜,货源上给予优先;对轻微违规户,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其转变为守法经营户;对严重违规户,创新管理模式,采取针对性的有效措施,实行综合管理,促使其规范守法经营,从而达到治理一户、教育一片、带动一方的效果。二是强化无证户管理。对无证户要定期或不定期摸排调查,建立档案,实行跟踪管理,落实管理目标责任,对符合办证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证;不符合办证条件的,要加大宣传教育,妥善做好引导与劝退工作;对不服从管理继续无证经营的,加强工商等部门协调,开展综合治理,依法给予取缔。
(六)健全和完善专卖量化考核体系。在市场日常监管工作中,要做到人人工作目标明确,落实目标责任考核,根据实际,科学合理设立考核指标、实行量化对标考核,改变以往考核方式,关注主要指标结果和重要节点,尽可能以客观、可量化的指标进行考核,把考核结果与专卖人员薪酬等挂钩,真正形成让专卖人员工作有目标、工作中抓得住重点、工作上主动开拓创新,形成你追我赶、互相竞争的工作氛围,进一步调动每一个专卖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专卖管理多项工作上水平。
D. 大市场监管如何发力
截至2018年3月中旬,我国已经有1亿户市场主体。专家表示,市场主体数量攀升说明我国市场活力不断在增强,同时也为市场监管带来巨大挑战,成为推动市场监管改革创新的必然要求。
商事制度改革五年来,从有效激发市场活力的角度放宽准入,使企业开办时间缩短三分之一。2017年,我国日均诞生企业1.66万户,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创业国家。
互联网新技术手段催生了消费方式的变革,如何建立起便捷、透明、高效的消费维权机制,缓解消费者维权难的现象,对大市场监管又提出了新课题。
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所长银温泉说,大市场监管要解决信息孤岛问题,形成联合惩戒。对于小企业、街头小店,要更多依靠老百姓的力量,由社会来监督,更多地发挥社会共治。
专家表示,大市场监管要为企业有活力腾出空间,为市场有效率加强监管,为调控有力度尽责到位,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创造微观经济基础条件。
E. 偏远区域如何加强市场监管
从专卖执法的监管行为来看,只有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给卷烟工业企业提供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给卷烟零售户提供有序的经营环境,才能更好更有效的促进专卖体系向“服务型”专卖的迈进。广大农村区域是市场监管的薄弱环节,由于零售户分布分散,低档烟供应紧张给假烟以可乘之机,消费者观念滞后等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市场监管的难度很大,而偏远区域更是如此。促进监管信息的沟通反馈,杜绝监管的盲区 只要市场存在监管的盲区,不法分子就会趁虚而入,随着制假售假向偏远区域不断渗透,市场监管的过程中,由于部门之间的权限划分或者由于区域的偏远等等,可能存在着监管的某些“真空”地带,给自律不强的零售户或者制售假冒卷烟的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因此,促进市场监管的无缝对接,首先要切实清楚的划分专卖执法各个部门之间的监管范围、监管权限,监管事项、做到监管的无缝隙,特别是在区域交界的地带、城乡结合部等等区域做好监管;其次就是做好各个监管区域、部门之间的有效沟通,加强联合市场检查、执法信息、市场状况的及时沟通;再次,还要加强内部监管,加大专卖执法部门的监管责任,明确岗位责任制,建立相应的问责制度,防止渎职、滥用职权等等情况出现,是强化监管行为的有效方法。理顺监管的各个环节,做好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整顿 作为卷烟市场监管主体的专卖执法部门应该全面承担三类监管活动:一是市场经营者,即零售户的市场准入,二是零售户的经营活动,三是卷烟产品在市场上的流通。控制好零售户的市场进入门槛,是促进零售户之间有序竞争,保障客户经营利润,给卷烟品牌培育提供一个良好的平台的重要方面;而随着零售环节经营业态的日益复杂,特别是连锁经营、酒店内部的零售经营等等所占的销售比重逐步扩大,做好卷烟零售户的经营监管十分重要;而对卷烟产品的流通监管不仅是促进产品投放合理化、效率化的的重要条件,还是防止假冒卷烟、非渠道卷烟流入市场,扰乱市场秩序的关键。换句话说,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衔接,对市场监管的各个环节理顺关系是十分重要的。支持零售户协会,积极引导行业自律 必须看到,要促进卷烟市场秩序的优化,只有专卖部门的监管体系是不够的。随着卷烟市场的统一、网建的深化、配套功能的发展,以及零售业态的多样化,特殊零售业态占据市场销售份额的迅速扩张,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纷繁复杂,单靠专卖执法部门来监管,无论是从人员配备上,还是从财政负担上都存在极大的压力,因此,就必须发展行业自律,引导零售户协会健康发展。在市场经济发达的行业,行业协会在发挥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作用方面,极富成效,他们甚至还有政府监管所不具备的优点,因为这些协会更贴近市场、贴近行业,了解市场状况,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制定行规,约束会员,净化市场,提高市场主体的自律意识。烟草行业也一样需要引导零售户协会的作用,促进他们配合专卖部门的监管。优化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做到实时监控 通过优化信息系统,促进市场监管的水平提高是当前的一个重要要求,推动全面实现“工作平台信息化”,加强对市场供求状况、零售户、卷烟流动情况的监控,及时对数据更新,对相关市场信息数据科学分析,是给卷烟市场的科学调控,优化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是完善烟草行业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方面,进而促进市场监管的无缝化。结合偏远区域特征,不断探索市场监管新模式 首先,偏远区域与城市、经济发展较快,交通通讯便利的农村区域主客观条件差距很大,监管举措应该因情况而采取相应的策略;其次,即便同样是偏远区域,市场特征也有差异,因此,做好市场监管,应该结合区域特征,不断探索新的市场监管模式。
F. 如何监管到位
食品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也是涉及公共安全的问题。虽然问题食品的出现各有原因,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逃过政府监管“跑出来”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加大政府监管力度,才能遏制食品行业中不法分子疯狂逐利的冲动,让群众吃得放心。政府必须承担起这一重要职责,让“监管之手”发挥应有作用。
一段时间以来,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实行的是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比如,企业生产食品由质监部门管,流通销售由工商部门管,餐饮单位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管;而农产品、保健品等,则由农业部或其他某一个部门单独管理。
分段监管是为了形成合力。但在实践中,一些部门相互推诿和扯皮,出现了边界不清、职能交叉和监管盲区并存的问题。
为改变这种状况,国务院专门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加强综合协调,同时将工商、质检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改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基本理顺食品安全监管的条块关系。各地在加强监管方面也进行了探索,如河北省设置食品安全稽查大队,甘肃省推进“一专三员一岗”制度等。必须进一步完善职权清晰、制度完善、支撑有力、约束有效的监管体系,使监管部门主动监管、能够监管、不敢不管。
优化监管体制。目前,按照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都在有关部门分工监管基础上,建立了食品安全的议事协调机构,下一步,地、县级也须尽快建立起来,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要逐项划清监管分工和要求,促进各部门、各环节监管措施有效衔接,形成监管合力,堵塞监管漏洞,提高综合监管水平。
完善法律标准。这两年,国家修订发布了一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新制定国家标准1185项。但法律不够细化,现有标准缺失、过时、交叉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必须加强相关法律立、改、废工作,尽快完成标准清理整合,强化标准公信力,到2015年再出台1000项国家和行业标准,形成严密完善的食品安全法律标准体系。
充实监管力量。力量不足是制约监管的直接原因。目前全国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有10.7万人,如不计农户和小作坊、小摊贩,平均1人监管100多户生产经营单位,每人日均监管几万斤食品,而且很多机构没有执法车辆和快检设备。必须加强监管队伍和装备建设,推进省、市、县三级监管队伍标准化,配备必需的快检设备、现场调查取证设备和监管业务用车等。
强化技术支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食品安全监管之“器”在于技术,而最基础的就是风险监测和检验检测。风险监测被称为食品安全的“气象预报员”,可为监管执法、制定标准提供科学依据。应进一步完善风险监测网络,延伸到社区、基层,加强数据分析管理,健全评估预警制度。同时针对“检不了、检不出、检不准”的问题,大幅提高检验检测能力,推进检测资源整合、结果互认,提高隐患排查能力。
严格问责追责。没有问责,监管形同虚设。各地普遍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有的还实行“一票否决”。2011年,全国近4000名国家工作人员因食品安全问题被追究责任。目前,监察部正在制订相关具体规定。今后将进一步加强行政监察,对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严厉问责。
G. 如何有效对我国证券市场进行监管
正如中国的资本没有经历资本主义的漫发展一样,中国证券市场是“拔苗助长”的产物,没有经历自然的生过程。证券市场是比实体经济更复杂的经济形态,在中国实体市场经济还不成熟的环境下,证券市场很难自然地成长。中国的证券市场尚需一定的政府力量来培育。我国证券市场是一个在经济转轨过程中建立的新兴市场,政府在证券市场的演进中一直起着不可或缺的主导作用,从起初的组织试点到市场规划的设计以及整个证券市场的监管,都未离政府的直接干预。我国资本市场处于新型加转轨的阶段,政策的影响在相当长时期内是最大的不确定因素,也是市场出现逆转的最大因素。当前,有关证券行业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比较完备,新《证券法》赋予了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现场检察权、询问权、查询权、查封冻结权、限制交易等重大权力,就是为了丰富监管者的执法手段,增强对违法行为查处的力度。中国政府应努力建立证券行业信用制度、统一监管标准、严格执法、科学监管、加大处罚力度、健全证券民事诉讼,充分发挥证券监管部门应有的审查监督管理作用,增强监管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监
管对象的监督。
H. 食品批发市场如何有效管理
1、仓库的管理,仓库的管理在食品批发行业里是很难管,因为涉及的单品太多,可能有4千多种以上。涉及到食品过期的问题,所以在出货的时候,仓管员要做好先进先出。做食品批发行业的企业里的仓库,货物摆放要很整齐,畅销货、过期货、处理货分得很清晰的。如果月底库存盘点对账,货物少了的话,有没有奖罚制度。
2、业务员的管理的问题,做批发行业的,通常业务员中午吃完饭就出车送货并且去客户收钱,一般都是很晚回来,有时晚上10点多回来,老板或财务就在办公室一直等业务员回来,业务员交款给公司,财务并且入账,这里涉及业务员太晚回来的问题如何解决,难道让老板或财务天天晚上等业务员回来吗?而且老板又不放心业务员第二天交款给公司,万一业务员把钱贪污了,或搞丢了怎么办?
3、派车的管理,批发行业的派车流程是这样的,开单员打单,交给仓管,仓管检货,搬运工把单品搬上车,这里有几个问题是需要解决,司机的提成如何解决?搬运工的提成又如何解决?那搬运工直接这样搬货到车里,这样做有没有漏洞呢?如果打单员把十几张销售单合并一张派车装货单,比给十几张单交给仓管员,来检货,是不是简单很多呢?
4、业务员来财务领单的问题,业务员去客户收款,必须到财务室去领销售单,如果财务人员没有去记下业务员已领的单号,万一业务员没收到款,并且没有交单,这个怎么办?
5、批发行业的通常要涉及到促销价的问题,如何来记下促销价,如果超出促销日期和促销限量,如何恢复到原销售价?
6、如何管理仓库的多仓问题,正常来说,设置3到6个仓是比较合理,比如主仓库、赠品仓、退货仓、报损仓等等,有些批发经销商就设置几十个仓位,比如规定好某个单品放某一个区,但这个区只可存放100件,假如厂家送货过来,超过了200件,规定的区域放不了,而且送货司机又在催促,这个问题怎么解决?是不是把剩下的单品放在另外一个仓区,那账企不是乱了?出现这种问题又怎么办?
7、如何管理与终端的费用,终端的费用是比较多,比如上架费、庆店费、条码费等,一般来说,批发经销商与终端会签定一个费用的合同,比如是庆店费,合同约定一年费用是多少,比如连续付了3个月的庆店费,还剩下多少费用,如何用最快的速度查出来?
8、批发经销商要管理很多客户的,有些是超过5千多个客户,有些客户是月结、有些是账期结,如果客户没有按规定时间付款给批发经销商,如何卡住送货呢?当然有些还涉及到铺货的问题。
9、从打开单到出货,流程是从打单打出单据,交给仓管(或者是客户)凭单据去检货,出仓交给客户,这一过程中有没能责任到人,比如出仓时,仓管员有没有签名?仓管员根据打出来的出仓单,如何出货才比较好?
10、退货的问题,批发商经常接收客户的退货,做为老板,有没有去关注为什么一些客户退货特别多,有些单品退货特别多?是客户有意刁难,还是某些单品质量不行?单品退货时,往往涉及破包、漏气、过期、变质、单品不符等这些细节,作为老板又如何去处理?
11、上面的问题解决了,反而在应收应付方面就容易解决很多的,因为上面的管理基础,应收应付只不是数字准确性的问题,当然基本的财务管理还是要的。
I. 开放式批发市场应该如何管理
开放式批发市场要加强规范管理。
也是需要严格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