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菜市场需要几个部门审批
要建设农贸市场首先要通过发改委审批,到国土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卫生防役,公安局备案。
具体流程:到工商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到你所在区域的市场管理分局办理,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营业用房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协议及出租方营业用房产权证)及本人照片一张即可。按照工商要求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卫生部门办公共场所的卫生证、消防队的消防合格证、税务登记证等。
农贸市场建设项目是由发改委根据本区域内进行布点管控,根据所有单位批复下来,就可以租地或者利用闲置空房装修就可以招商招租。
1. 要有地方政府物价部门的收费审批文件;
2. 是要有合法使用的土地(场地),租的或买的;
3. 是要有政府的立项审批文件,农贸市场一般都在政府的建设规划内,不是想在哪里开都行;
4. 要去卫生部门办公共场所的卫生证、消防队的消防合格证、工商局的营业执照等;
5. 地方政府不会反对个人开办农贸市场,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投资人可以从投资中得到收益;
6. 建好后,你还要有维护正常运作的水电开支、保洁员、物管员、日常维修费用等开支,还要有相关的管理人员等;
7. 要有建棚顶和其他基础设施的资金,如消防设施、水池、案板、电路、水源等,而且有的地方农贸市场还和商住楼一起开发建设。
法律依据
《商品交易市场登记管理办法》
第六条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村(居)民委员会以及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经政府批准的单位,可以开办市场。开办市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开办单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
(二)符合城乡建设发展和市场布局总体规划,具备相应的场地、设施;
(三)上市交易的商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开办单位申请办理市场登记注册,必须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报告;
(二)可行性论证报告;
(三)土地、房屋所有或使用证明;
(四)当地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批准开办市场的文件;
(五)市场负责人的任用及身份证明;
(六)国家有特别规定的其他文件或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