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市场营销工作的职称是什么
市场营销工作的职称有营销员、高级营销员、助理营销师等。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6年重新颁布了营销师国家职业标准,并确定了该职业营销员职业二个等级:营销员、高级营销员。在此之上,设立了助理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以利于广大从事推销营销人员的职业生涯发展。
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主要包括职业道德、职业基础知识、市场调查分析、营销策略与营销活 动管理、产品与价格管理、渠道管理、促销管理、销售管理、及网络营销管理等职业功能领域。
(1)市场方面的资格考试是什么职称扩展阅读:
营销师认证要求规定: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取得本职业助理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助理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助理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