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路边水果小贩缺斤少两是不是犯法,这问该那个部门去管
这个是属于犯法的 但是只是民事责任 跟刑法拉不上关系 ,可以到消协去告水果小贩。 但是路边水果小贩 流动性很大 想抓住不容易。 警察也不会因为少了几两水果 就派人手蹲点抓捕小贩
法律分析
应该予以治安拘留。卖东西缺斤少两欺诈消费者属于诈骗行为。对欺诈行为的处罚有以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如果较真儿,就应该治安拘留。在现实消费领域,缺斤少两行为,很多时候都被当作普通纠纷。但是,殊不知,这种欺诈行为已经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诈骗。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你有权可以去该卖主处补足差额,如果不承认,那么可以于市场监理(不是管理)人员反应,或者可以拨打96315(或12315)(消费者维权电话)反应,从维护自己权益的话来看,看你还是有必要去要回来,不管量多量少,不然会助长的不正行为。 为了防止不法分子的事后赖掉有权可以要开具发票。对欺诈行为的处罚有以下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条 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