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举报恶意操纵股票的恶庄
对于操纵市场行为,投资者如何维权?
所有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都必然会影响证券的正常交易价格、破坏证券市场交易秩序、损害广大投资者利益。广大投资者是证券市场的主体,有权利也有义务监督操纵市场行为。投资者如果发现有操纵市场行为,应及时向证券监管部门举报,对操纵市场行为坚决说“不”
操纵市场投资者维权典型案例:
恒康医疗控股股东为达到高价减持公司股票目的,联合蝶彩资产及其实际控制人在减持期间夸大恒康医疗研发能力,密集发布利好信息,是“假借市值管理之名,行市场操纵之实”的典型案例,影响了投资者预期并造成股价波动。证监会于2017年8月11日对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
行政罚单下发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接受投资者委托,代理受损投资者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将恒康医疗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阙某列为被告。2018年8月初,案件已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受理。
2019年12月27日,成都中院对全国首单操纵市场民事赔偿支持诉讼——恒康医疗案一审公开宣判,原告杨某诉请获得胜诉支持。这是1999年《证券法》颁布以来,全国操纵市场民事损害赔偿案件中第一单原告获胜的判决。在新证券法正式施行之际,该判决有力呼应了强化投资者保护的立法精神。
四、恒康医疗案的法院判决
原告杨绍辉与被告阙文彬、蝶彩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蝶彩资产管理公司)、谢家荣证券纠纷一案,原告杨绍辉诉讼请求:1.判令阙文彬、蝶彩资产管理公司、谢家荣赔偿杨绍辉经济损失231159.45元;2.判令阙文彬、蝶彩资产管理公司、谢家荣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7】8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阙文彬、蝶彩资产管理公司、谢家荣合谋,利用阙文彬作为上市公司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16,-0.46%)(以下简称恒康医疗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有的信息优势,控制恒康医疗公司密集发布利好信息,人为操作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时点,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对恒康医疗公司不利的信息,夸大恒康医疗公司的研发能力,选择时点披露恒康医疗公司已有的重大利好信息,借“市值管理”名义,行操纵股价之实。阙文彬、蝶彩资产管理公司、谢家荣通过上述一系列信息披露的综合起效,客观上误导了投资者,影响了恒康医疗公司股价,实现了阙文彬高价减持恒康医疗公司股票的目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操纵证券市场行为。杨绍辉在阙文彬、蝶彩资产管理公司、谢家荣操纵期间买入、卖出恒康医疗公司199129股,阙文彬、蝶彩资产管理公司、谢家荣的操纵行为导致恒康医疗公司股票的价格偏离真实价格,杨绍辉买入恒康医疗公司股票的价格被人为抬高,与未被操纵状态下的“真实价格”相比存在损失。
② 我发现有人搞传销怎么举报
发现了传销行为,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工商机关及12315申诉举报电话举报。
网络传销和传统传销是一个娘胎里的双胞胎。传销的组织者,以互联网作为平台,打着“资本运作”、“电子商务”、“网络销售”、“桐悉灶网络平台”、“网络直销”等时髦旗号,谎称“国家试点”、“西部大开发”局扮等,利用人们存在的致富心理,许诺高额回报,引诱参加者交纳一定费用或购买产品,作为加入该组织的条件,并通过网上发展人员,组成人员层级网络,将所谓“致富”信息通过传销的手法借助互联网进行传播,本质还是传销。
网络传销具有虚拟性、欺骗性、隐蔽性,传播性强,无障碍性等特点。工商部门严厉打击传销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陆握身利益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是创新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消除危机隐患、维护社会道德伦理、构建社会诚信体系、净化网络环境、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
③ 太钢不锈钢管区域负责人扰乱市场控制价格可以投诉吧
可以。
扰乱市场的行为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为充分维护您的权益,建议您携带相关资料到律师事务所进行详细咨询。如果遇到商家有哄抬物价的行为,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也可以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但是对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行为,消费者应注意保存证据。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五条规定,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④ 如何向中央投诉地方市场监督管理局
向市场监管局投诉的方法为:电话,邮寄举报文件等。或者也可以直接通过12315进行投诉。需要的证据则要根据具体投诉的原因来决定,比如投诉原因是因为商家虚假广告,则需要提供能证明其打虚假广告的证据。其他情况同理。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规定:本办法所称的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解决该争议的行为。本办法所称的举报,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经营者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凳腔拍律、法规、规章线索的行为。投诉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投诉人的姓名、电话号码、通讯地址;(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姓名)、地址;(三)具体的投诉请求以及消费者权益争议事实。投诉人采枣羡取非书面方式进行投诉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记录前圆升款规定信息。
⑤ 怎么举报别人无证经营
法律分析:举报无证经营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解决。
无证经营是指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有效期届满,擅自从事有关经营活动。
第一类: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档谨册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
第二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
法行宏律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第九条 任何单位晌扮或者个人有权向查处部门举报无证无照经营。查处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并安排人员受理举报,依法予以处理。对实名举报的,查处部门应当告知处理结果,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十条 查处部门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应当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具备办理证照的法定条件、经营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应当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应证照。
⑥ 怎么样举报非法套现的人
法律分析:直接报警处理,只要你没有参与非法套现,是没有责任的。非法套现一般属于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⑦ 怎样投诉菜市场卖菜的人
法律分析:如果涉及到非法经营问题,可以向当地的工商部门、公安机关报案,如果涉及到产品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报案。也可以向拨打12315消费者协会举报,他们会负责协商调解,如果不能协商解决的,就要到当地物价局或者工商局报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⑧ 微信上有人高价卖口罩怎么办
发现有人在微信高价卖口罩的举报方法是到当地的工商局举报,卖高价口罩这种哄抬物价的行为一般不构成刑事犯罪。可是情况属实的,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利根据当事人的违法所得数额处5倍以下的行政罚款。⑨ 有人卖高价口罩怎么举报
法律分析:当发现有人在卖天价口罩的时候,先要拍照取证。然后可以:拨打铅简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12315,这是比较方便快捷的方式;可向当地市场监管局举报;也可以拨打110进行举报,如果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公安会进行刑事立案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桥乱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敏激档、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六)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
(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⑩ 操纵股票怎么举报
法律分析:通过中国证监会的信访投诉电话可以投诉股票证券公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三条 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应当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第六条 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