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金融市场的构成要素是什么
金融市场由四大要素构成,分别是金融市场主体、金融市场客体、金融市场组织形式和金融市场价格。
(一)金融市场主体
金融市场的主体是指金融市场的参与者。
金融市场的参与者非常广泛,包括政府部门、中央银行、金融机构、工商企业、居民个人等,它们或者是资金的供给者,或者是资金的需求者,或者是以双重身份出现。
其中中央银行参与金融市场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而是为了货币政策操作;金融机构不仅充当资金的供给者与需求者,同时还充当金融市场上重要的中介机构,促进资金的供求双方资金的融通。
(二)金融市场客体
金融市场的客体是指金融市场上交易的工具,即金融工具。
金融市场中货币资金的交易是以金融工具作为载体,资金供求双方通过买卖金融工具实现资金的融通。
也就是说,金融工具是反映金融市场上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要者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凭证。
金融工具种类繁多,各具特色,如属于基础性金融工具的票据、债券、股票等,以及属于衍生性金融工具的远期、期货、期权和互换等。
(三)金融市场组织形式
金融市场组织形式是指金融市场的交易场所,金融市场的交易既可在有形市场进行,也可在无形市场进行。
其具体组织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有固定场所的有组织、有制度、集中进行交易的方式,如证券交易所;二是柜台交易方式,即在金融机构的柜台上由买卖双方进行面议的、分散的交易方式;三是借助电子计算机网络或其他通信手段实现交易的方式。
(四)金融市场价格
金融市场价格是由资金供求关系决定的,以金融工具或金融产品交易为依据形成的具体价格,有利率、汇率、证券价格、黄金价格和期货价格等,其本质都是资产的价格。
⑵ 金融市场主体包括哪些
金融市场主体是指包括金融企业(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等)、非金融企业(工商企业等)、政府财政及个人或家庭在内的金融市场资金或金融工具的供应者与需求者。不同的金融市场主体有着不同的价值取向与风险、成本、收益的判断标准,由此也就决定了金融市场竞争的客观存在。
又叫金融市场的交易主体,即金融市场的交易者。
基本介绍
金融市场主体又叫金融市场的交易主体,即金融市场的交易者。参与金融市场的机构或个人,或者是资金的供给者,
或者是资金的需求者,或者是以双重身份出现。如果从参与交易的动机来看,则可以更进一步细分为投资者(投机者)、
筹资者、套期保值者、套利者、调控和监管者等。对于金融市场的主体包括政府部门、工商企业、居民个人与家庭、
存款性金融机构、非存款性金融机构,等等。(监狱不能成为金融市场主体)
一般包括企业、政府、金融机构、机构投资者和家庭五个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