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庆市巫山食药监局电话号码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巫山县分局
单位地址:重庆市巫山县广东中路2号水务大厦3楼
邮政编码:404700
举报投诉电话:57680017
值班电话:57682637
2. 哪里可以投诉市场监督管理局
我局投诉举报途径,具体如下:
(一)电话:12315/12345
(二)网络平台:全国12315平台(https://www.12315.cn/)
(三)来信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112号(东莞大道与四环路交汇处)
(四)来访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莞温路552号
3.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哪里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东部,宁津县塔加克镇宁东工业园区。
4. 所前市场监管局在哪里办公呢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八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责:1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2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3反垄断统一执法。4监督管理市场秩序。5负责宏观质量管理。6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7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8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9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5. 安岳县土地堂沟的市场管理所在哪里
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岳阳镇广场路街道4号,详细地址: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市场监督管理局254260窗口。市场监督管理所是地方综合执法部门。市场监督是指社会主义国家依靠经济组织。行政组织和司法组织,遵循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运用科学的方法,对在市场上从事商品交换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从商品的质量、价格、合同等方面进行的监督。
6. 市场管理监督局是做什么的
市场管理监督管理局严格来说应该叫做市场监督管理局,其监管职责涵盖了原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版权)、物价、餐饮监管(其他地区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卫生局的职能)、酒类产品监管等部门职责。
拓展资料: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经中央编委和广东省委省政府批准于2009年8月成立的《深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组建而成立的行政机关。
机构改革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为深圳继公安局之后的第二大部门,其监管职责涵盖了原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版权)、物价、餐饮监管(其他地区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卫生局的职能)、酒类产品监管等部门职责。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食品安全监管和价格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制定和实施提高质量整体水平、标准化和计量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指导知识产权战略实施。
(三)按规定组织指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保护、食品安全监管、价格监督检查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四)负责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的责任。
(五)依法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责任;负责市场交易(含网络商品等虚拟交易)行为和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组织建设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监管体系;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牵头打击传销违法行为;承担酒类市场监管职责;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
(七)承担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者和中介组织价格行为监督检查责任。制止不正当行为价格行为,对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
(八)贯彻实施质量振兴纲要,管理和指导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组织推进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的实施;监督管理质量体系与产品质量的认证行为。
(九)承担产品、商品质量监督责任;管理产品、商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依法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制度;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工作。
(十)按规定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调解消费争议。
(十一)承担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责任,查处合同违法行为;依法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登记,依法监管拍卖行为。
(十二)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依法监督管理质量检验机构、计量检定机构、计量器具校准机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他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事业和社会中介机构。
(十三)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发布地方标准和特区技术规范;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的标准化工作;指导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监督标准的实施工作,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十四)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承担产品质量事故、特种设备事故查处和相关应急救援责任。
(十五)承担知识产权保护责任;负责专利市场的规范和管理;组织实施专利优惠政策和措施;依法承担商标、特殊标志和着作权保护相关工作,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指导着作权贸易活动及着作权集体管理和代理机构工作。
(十六)建立知识产权预警、维权援助机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宣传、推广工作;开展知识产权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七)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