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市场监督管理所归谁管
法律分析:市场监督管理局,是由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三家合并的,因此,市场监管局从业务上讲归上述三家管理。它是由几个单位的执法部门合并而成的,负责处理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保护、食品安全监管、价格监督检查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四条 对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市场监督管理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监督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反食品浪费监督检查机制,对发现的食品浪费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严重浪费食品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商务等部门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被约谈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整改。
㈡ 衡水经营许可证哪个部门来审核
由衡水市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
第一步准备资料
提示:在准备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申请人应预先准备好以下相关附件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写上“与原件一致”,个体营业执照由经营者签名和时间,企业营业执照由委托代理人签名和时间并加盖企业公章。(1、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含有食品经营类项目,若无则请先行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变更;2、企业执照还未换领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照的,另备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同样标注。)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两份。写上“与原件一致”,个体户由经营者签名和时间,企业由委托代理人签名和时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一份。写上“与原件一致”,个体户由经营者签名和时间,企业由委托代理人签名和时间。(个体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为经营者,企业的可以是或不是法定代表人)
(四)、相关食品从业人员的有效健康证明复印件。写上“与原件一致”,个体户由经营者签名和时间,企业由委托代理人签名和时间。(多个不同的从业人员健康证可以复印在一张纸上)
(五)、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两份。在落款处经营者签名或企业盖章,标明时间。申请人留存一份,准备提交一份。(根据省局规定,制度由申请人自行准备,许可机关原则上不予提供范本)
(六)、食品药品经营场所具体方位图及文字说明。写上“本图由我绘制”,个体户由经营者签名和时间,企业由委托代理人签名和时间。
(七)、与食品药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流程图及文字说明等文件。写上“本图由我绘制”,个体户由经营者签名和时间,企业由委托代理人签名和时间。
(八)、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证明复印件。写上“与原件一致”,个体户由经营者签名和时间,企业由委托代理人签名和时间。(若有则提交,若无我局将通过陆续开展培训活动发放)
(九)、申请人有外设仓库的,应准备仓库的租赁合同或者使用证明的复印件一份,以及出租方的身份证或其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写上“与原件一致”,个体户由经营者签名和时间,企业由委托代理人签名和时间。(不含经营场所内的食品储存间)
(十)、申请人所申请的许可项目中含有销售散装熟食和散装酒的,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或供应商的合作协议(合同)复印件,以及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其他食品生产资质合法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写上“与原件一致”,个体户由经营者签名和时间,企业由委托代理人签名和时间。
注:1、前述(一)至(八)项为申请人必须自备的材料,(九)、(十)项为相关材料。2、前述各项材料上均需签名署时,个体户由经营者签名,企业由委托代理人签名。
第二步网上申报
在准备齐备上述附件资料后,您便可在电脑前安心进行网上申报了。
一、登录注册。使用最新版本的火狐浏览器,在浏览器直接输入网址:http://spen.hn-fda.gov.cn,即可进入“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审批系统”。进入许可管理系统后,点击“用户注册”进行注册。完成注册后请牢记用户名和密码,今后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变更、延续、补证、注销等业务仍使用此帐号和密码,也可用于许可审批进度查询。
二、填报申请资料。注册成功后,退出注册页面,在登录页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即可登录许可系统。点击“新开办”或“换证”(换证是指原《食品流通许可证》换为这次要申请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再点击“新建”即可进入填报资料。需要填报的项目为基本信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安全人员、设备设施、从业人员、委托代理人共六项,填完一项保存一项。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自己经手办理的,无需填写委托代理人一项。申请人根据具体情况逐一如实填报。其中设备设施尤其要与自己所经营的项目、储存设备、卫生设施、运输工具等等有关,尽可能完善填写并实际具备,因为许可工作人员将会进行现场评审核查。
三、填报注意事项
1、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填写。个体工商户的,填写身份证号码。其他经营者的,填写社会信用代码,还没有获得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
2、住所与经营场所按照营业执照上的地址填写。仓库地址,指的是外设仓库,如果有的话就填写,没有就不需要填写。
3、是否网络经营填写。食品经营许可对通过互联网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明确了许可条件,要求提供网店地址和网店截图。既无实体门店又无食品贮存场所不予许可网络经营。无实体门店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不得申请所有食品制售项目以及散装熟食销售。
4、主体业态填选食品销售经营者。
5、经营项目中根据实际情况勾选销售项目,若无跨业经营不要勾选制售项目。
6、应体检人员要录入到从业人员项目中去,故人数不要大于从业人员数。
7、拟受理机构填选“屈原管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8从业人员录入健康证等完善信息。
四、申请材料上传:将本指南第一步准备好的各项签字后的附件资料扫描或拍照成电子档(电子档文件大小不能超过1MB,若过大则需要用图片处理方式),按资料名录分别上传,多页资料不要被覆盖,每项资料前面空格处标注好该资料页数(没有的资料可以标注0页也可删除。其中,“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可不作为附件上传;“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证明资料”有则传,无则不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是指申请含有销售散装熟食和散装酒应提交的相应资料;“场地使用证明”是指申请人有外设仓库的所需提交的相应资料)。上传完成后点击保存,可以检查上传资料是否正确。确认填报的各项资料和上传的各项附件资料准确无误后,最后点击最下方的红色按钮“上报到受理部门”。这样就完成了申请资料的网上申报流程。
第三步递交申请
最后一步,您可以打个电话给受理机构,以确认对方已经看到了电子版。申请在网上完成申报后,页面会弹出“打印”标志,申请人可以通过打印机自行打印出《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申请书》《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证申请书》《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申请书》套表。这套表含有填报说明、资料名称、《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申请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情况登记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从业人员情况登记表、委托书等各项资料。申请人应在各资料上注明的地方签名或盖章,在需要粘贴身份证复印件的位置粘贴并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上签写“与原件一致”,署名署时。最后,您可以打个电话给受理机构,以确认对方已经看到了电子版申请。然后与本指南第一步准备好的各项附件资料一并提交到受理部门。要特别提醒的是:为防止虚假申请或练习性申请,许可部门是以收到签字的正式纸质申请材料作为标准的,只有收到纸质材料,并审查通过后,才正式进入许可办理流程,再等待许可部门通知进行现场核查。没有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的,不予受理。
㈢ 小作坊归哪个部门管
法律分析: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生产经营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食品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和销售区域,经营规模等达不到食品生产企业许可条件,从事食品生产加工以及销售的生产经营者。本条例所称食品小经营店包括小餐饮、食品小销售店。小餐饮是指有固定经营门店,经营面积在三十平方米以下、从事餐饮服务的经营者;食品小销售店是指有固定经营门店,面积在十平方米以下、从事食品销售的个体经营者。
本条例所称小摊点,是指无固定经营门店,在划定的场地和规定的时间内销售食品或者现场制售食品的个体经营者。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㈣ 市场监督局归谁管
法律分析:市政府部门,归政府管。市场监督管理局它是当政府的一个职能科局,因各地合并的不,所以称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原工商局,质监局,还有的把食品药品监督局一同合并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㈤ 市场监督局归谁管
归国务院管。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为正部级。
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有关规章、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地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承担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中国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并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国家监督抽查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指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对外通报和授权批准发布工作。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国际合作和参与制定、采用国际标准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国际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六)管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知识产权局。
(十七)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应当严格控制;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职能的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为办理一定时期内某项特定工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明确规定其撤销的条件和期限。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承担。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内设机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该行政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
㈥ 市场监督管理局属于哪个部门监管
市场监督管理局,是由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三家合并的,目前县一级已经改革到位,但市、省、中央还没有,因此,市场监管局从业务上讲归上述三家管理。
它是由几个单位的执法部门合并而成的,负责处理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保护、食品安全监管、价格监督检查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拓展资料:
市场监督管理局简介
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一般是由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合并成的。
1.市场监管是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职责,组建完成后,建议调整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不再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
2.为加强市场监管队伍建设,充实基层工作力量。
3.合理配备执法人员,建议在各乡镇设立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辖区内的市场监管和食品安全工作。
4.考虑到药品监管的特殊性,单独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
5.市场监管实行分级管理,药品监管机构只设到省一级,药品经营销售等行为的监管,由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统一承担。
由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合并成市场监督管理局:
1.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
2.质量技术监督局是贯彻国家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的国家行政部门。
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国务院综合监督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和主管药品监管的直属机构。
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行政执法责任
1.研究拟定规范市场秩序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
2.组织规范管理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
3.指导对市场进行专项治理。
4.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和经纪活动,查处经纪违法案件。
5.组织实施经济合同行政监管,负责经济合同争议的行政调解和合同示范文本的管理工作。
6.组织查处利用合同欺诈的违法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登记,负责监督管理拍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