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从政治经济学角度谈谈如何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政府与市场之间是一种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关系。正确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就应该做到: 1、市场能解决的事情,政府不的干预。 2、市场难以解决的事情,政府责无旁贷,不得推诿。 3、政府负责制定公平、公正的市场规则,维护市场的运作秩序,打击触犯市场规则的行为,甚至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4、市场主体必须遵循商业道德进行交易,企业要有自律条款,行业要有自律条例。 5、政府倡导精神文明、爱心工程和慈善事业,扶持弱势群体,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6、市场主体理应秉承“大局观念”自愿出资投入公益事业,并不断发展生产,扩大就业,维护生态平衡。 总而言之,唯有两厢友好合作,相辅相成,共同繁荣经济,才能富国富民。
Ⅱ 如何正确处理市场与政府的关系的论文
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转轨时期,“政企分开”要求我们对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关系构建一个新的模式,使政府和企业在国民经济运行中都能找到最佳位置,从而进一步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
一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是从事生产、流通等经济活动,通过满足社会需要获取利益,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制度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主要以市场为中心,围绕市场这个轴心运行。企业的生产要素(包括劳动力、资金、技术等)主要从市场上获得,企业生产什么,生产多少,根据市场需要进行安排和决定。市场的需求状况直接决定企业生产经营的好坏,企业按市场竞争法则优胜劣汰。从企业涵义来看,它必然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实体,它的最基本职能就是生产社会所需要的,并能在生产过程中向社会需求量最大、且利润最高的组合点靠拢,从而达到资本化加速之目的。但其实现资本化与促进社会福利增长的前提是:企业必须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经济实体。
政府的职能与企业的职能区别在于它主要表现在宏观层面上,主要负责具有战略性、全局性、方向性、社会性的义务。具体看,保证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平衡,制定战略目标与实施步骤;根据社会水平调整产业方向与结构,制定产业规划与产业改革;制定、实施税收与金融政策,并调节个人、地区等经济间形成的非有机性结构;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国家安全和提供社会服务设施,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和维护法律尊严。总之,以有利于微观运行为特征的整体性设计是每一个国家政府所不能逃避的责任。
所以,政府不应该越俎代疱,而应在改革金融体制、社会保障体制上多做点份内的事,管好自己应该管好的事,真正造就一个硬约束的、平等竞争的社会环境,从而使企业解除包袱。现代企业制度不在于政府去规定一个或几个模式,而在于它是整个社会经济制度变迁过程中的产物。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管好自己的事才是关键,只有管好自己职能范畴的事,形成经济运行所需求的规范的制度和激励约束氛围,这样现代企业也必然会适应供需规律要求,自然而然形成自身的内部机制去根据社会需求运行。
这样,政府的职能就要求从微观经济活动中转移出来,对此,政府职能转变要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科学地确定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从而实现政府宏观调控社会经济运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目的。政府的经济职能主要是去做市场做不到的事情,对市场作用的不足进行补充、干预和调节,所以,政府职能的转变是微观转向宏观,从直接干预转向间接调控。
转变政府职能不等于取消政府职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后,政府的职能是加强了而不是减弱了。最关键的是政府以什么样的形式管理经济才能把经济搞好;政府的管理职能实施的基础是什么;政府应在哪些范畴内活动,必须经过制度、规范、法律程序来付诸实施。从国有大中型企业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基础的实际出发,实现这一转变的关键在于正确处理各政府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关系。从发展的眼光看,各级地方政府管理职能须与大中型企业国家资产所有者职能分开,国有资产的监管职能须与经营职能分开,从制度上规范政府和企业的行为,从上到下建立权责明确、分工配套、独立于各级地方政府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体系,既保障国家的所有者权益,又维护企业独立法人地位。
正由于企业与政府存在着上述特殊的对应关系,所以应把企业中属于政府的职能转给政府,使它们各司其责。以后企业与政府的联结方式只能是(1)纳税人与被纳税人的关系。这对于国有企业与私有企业都是一视同仁的,至于战略上的问题可以通过转移支付或通过调节税收来完成,但绝非行政上的关联;(2)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不论政府是以贷款投资形式或以其它形式出现,政府都是一个人格化的实体,企业决不能依赖以往对政府的无限责任制来转移投资形式;(3)监督人与被监督人的关系。企业必须在法律许可与政府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活动,否则政府会通过行政的或法律的、经济的等手段对其进行必要的惩罚。当然政府有时并不直接干预,它还可通过中介性、社会力量来实现自己的监督人的目的,同时政府行为也必然受到企业与社会力量的监督;(4)服务人与被服务人的关系。政府为了实现其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有必要也必须为企业创造一个有利于发展的环境条件,例如抑制垄断、打击非法交易、创造平等竞争机会,提供社会保障制度等等。
二
我国原有经济体制的主要弊端之一,是政企职责不分,或者说是政府和企业角色混淆,职能错位。从政府方面看,其主要表现是,政府是企业微观经济活动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政府用行政办法直接管理企业,对企业统得过多过死,使企业成为政府的附属物。在这种体制下,企业只需要按照国家计划进行生产,按时完成生产指标即可,企业无需有自己的决策,也不可能进行独立的生产经营活动。实践证明,政府这种严重越权行为危害极大。这是因为:一方面,由于社会需求复杂多变,政府不能完全了解和适应市场需要和变化,国家直接经营企业,难免犯官僚主义、瞎指挥的错误,导致企业亏损或效益下降;另一方面,由于微观经济主体没有权力,没有利益,因而限制了其积极性和主动性,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政府以较多的精力管企业,办工厂,使政府的职能无法实现。从企业方面看,其主要表现是企业承担了大量的政府应承担的社会职能,这不仅分散了企业的精力,影响了企业的生产经营任务的完成,而且使企业付出了大量的成本,加重了企业不应有的经济负担,从而使企业蒙受经营困难。
以上分析表明,在原有的经济体制下,政府和企业都存在着严重的“僭越”的现象。而没有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这就是所谓“种了人家的地,荒了自己的田”。
要正确处理企业和政府的关系,搞活国有企业,首先必须转变政府的职能,使政府做好该做的事,政府工作应限定在“需要管理”、“管得了”、“管得好”的范围之内,对“不需要管”、“管不了”、“管不好”的应交给企业和市场。只有把后者放开才能把前者管好。为此,政府要从管理微观经济活动为主转向管理宏观经济为主;从管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为主转向培育、组织和管理市场为主;从分钱、分物、批项目、定指标为主转向规划、协调、监督、服务为主。
要正确处理企业和政府的关系,搞活国有企业,还要进行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赋企业法人财产权和完全的经营权,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成为具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法人,从而使企业不再躺在政府身上不承担责任,也可以避免政府的越权行为。
要正确处理企业和政府的关系,搞活国有企业,还必须分离企业的社会负担。像医院、学校等社会公益性事业,应该划给当地政府管理,由其财政负担支出;对属于后勤服务的职能,应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对于养老保险要推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抓紧建立个人账户;对于失业保险问题要在完善资金筹集渠道和结构,调整使用方向及探索再就业上做文章。各级政府要从国有资产和土地出让收益中划出一定比例,帮助企业分离冗员,变企业对冗员的隐型救济,为政府对冗员的公开救济,变隐型失业为显型失业。
三
从本质上看,现实中政企不分和国有企业动作不畅的症结所在是国有资产的所有者缺位。一方面,企业内部缺乏来自所有者的负责任的监督和制衡;另一方面,由政府决定企业的重大事项,又造成决策目标的混乱,企业对行政命令反映灵敏,但对市场信号则反映迟缓。从目前情况看,在国家层次上,企业的国有资产属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统一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这是十分清楚的。但是在现实中,各个政府部门都分别行使一部分所有者权利,并与行政管理职能混在一起,形成了政府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政企职责不分的局面;同时又没有哪一部门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负责。在企业层次上,企业内部没有个体的、人格化的所有者代表,凡需所有者作决策的事,企业或找政府,或自己代所有者来决策。这种格局的最终结果是国有企业的低效率动作。要解决这个问题关键是应通过构建一个新型的国有资产动作机制来实现政府退出。政府退出是一个制度变革。通过制度变革创造新的政府与企业关系,是产权责任清晰的核心内容。在这里,首先是要建立一套符合市场机制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运作体制。具体的举措是构建三个层次的国有资产管理和运作制度。
第一个层次,从政府中分离出国有资产管理局,解决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分开,避免政府的行政权侵蚀国家的财产权。分离出的国有资产管理局应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同时承担国有资产的所有者代表职能。
第二个层次,建立国有资产的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包括国有控股公司、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企业集团公司、投资公司、基金组织等,从而在这个层次上实现国有资产管理与国有资产经营职能的分开。国有资产投资主体,是依法受人民代表大会管辖下的国有资产管理局的委托,以国有资产所有者代理人的身份,进行投资运作的组织,两者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国有资产投资主体,以资产所有者代理人的身份,进行资产投资是一种经济行为和经济活动,而不是行政机构;它作为经济组织,以法人资格对资产投资后果负责。同时,它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代理人,以出资者身份,把国有资产作为资本进行投资,投资的目的是使国有资本的价值增值。
第三个层次,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国有资产终极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所有权的分离。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取决于企业这个国民经济的细胞是否具有活力;在这里,关键是建立与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也就是公司制。它由两个支柱构成,其一是,公司要建立在法人财产的基础上;其二是,公司由法人治理结构来管理。
总之,在我国政府提出和搞活企业的改革中,从政府分离出来,直接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国有资产管理局,在新的产权格局中,充当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角色,它的机构设置和成员任免由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国有资产管理局依法监管对各个国有资产的投资主体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这样就实现了行政机构与经济组织在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资产经营上的职能分离。同时,多元化的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对国有资产的动作、投资、保值和增值负责。在对企业的层次上,国有资产的投资主体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代理人进入其中,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和法律法规,完成国有资产终极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的分离。这种体制通过层层授权,建立产权责任制度,可以解决困感已久的国有资产所有者对于经营性国有资产的运作。
需要强调的是,对于经营性国有企业和非经营性国有企业,政府退出的方式是不同的。对经营性国有企业而言,通过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分离、国有资产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分离,塑造新的国有资产运作制度,从而达到政府退出的目的,使经营性国有企业真正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积极参与市场竞争。而对非经营性国有企业而言,由于其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他们不能直接参与竞争,政府退出的方式是,采用签订计划契约的方式实行计划管理。根据国际惯例,政府签订契约的主要对象是与经济战略相关的重点企业和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如邮政、铁路等。政府与企业签订契约,使企业承担责任,并有机地把企业战略与国家目标统一起来,依靠企业来实现国家的计划目标。而接受计划契约的企业在自己的目标与国家目标相结合的情况下,能够得到的国家的资助与支持,维护了企业的自身利益,使其能够自觉地、主动地为实现这种共同的目标而努力工作。这就使政府在不直接干预经营活动的情况下,达到有效控制企业发展的目的。当然,这种政企关系完全不同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情况,因为政府并不直接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只确定企业的目标。
Ⅲ 如何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而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首先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1992年党的十二大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又有人简称为“市场化”改革。21年前,党中央明确提出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目前,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但是一些关键的要素价格还不是由市场供求决定。核心资源、要素(如资本)、行业(如电信)等领域的市场化改革与进展仍比较有限。从市场的角度来说,政府不合理的限制性规章制度和审批程序过多过细,过度运用行政性手段干预市场主体特别是微观经济主体,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市场机制的正常运作。如果这种状况不加以改变,很可能导致企业努力的方向不是去争夺市场,而是去争取政府手中掌控的资源。这样,一方面会加大寻租空间,另一方面也会弱化企业自身的创新意识和动力。问题所在,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潜力所在,正说明经济改革和资源潜力释放的空间还很大。我们只有把更多资源从体制束缚中释放出来,形成新的制度优势,才能够保证经济获得新的发展动力,才能优化资源高效利用的制度环境,激活资源,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从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其次,要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在市场经济中,政府职能应该主要定位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就应该让政府把自己该做的事情做好,真正解决在某些领域存在的政府错位、越位和缺位现象。现在,一方面政府对公共产品生产分配的管理调解作用还不够强,医疗、教育等社会事业发展过度市场化造成利益扭曲,公共服务总量不足、结构失衡;另一方面,不少企业为获取高额市场利润,对自然资源进行掠夺性开采,大量排放污染物,给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造成严重影响,亟待政府更好地发挥作用。当前,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一方面需要弱化政府在微观方面的一些管理职能,从不该管的领域中退出来,让市场真正发挥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从而有效提升市场效率,努力打造服务型政府,在坚持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完成政府职能的转变;另一方面需要强化政府在社会管理和服务方面的职能,通过强化政府这方面职能,弥补市场本身具有的不足和缺陷,为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比如,片面追求经济效率的市场容易引发社会的不协调,以价格变化引导资源配置和再配置容易造成经济波动,以追求个人利益为动力容易导致两极分化,等等。因此,需要由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通过制定经济政策加以弥补。同时,还需要提高政府在宏观管理上的效率,发挥政府对市场的引导和规范作用,建立健全市场规则和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坚持取缔和打击坑蒙拐骗、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不法行为,倡导公平竞争、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互利共赢的良好市场行为。
三是要注意加强二者的有机协调和配合,既防止出现否定市场化改革方向的倾向,又防止只讲市场化、忽视政府作用的倾向。市场经济发展有自己的规律性,市场规律发挥作用需要有一定的条件和环境。政府要为市场发挥作用创造必要的条件和环境,同时还要为市场经济发展提供充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在经济社会转型期,政府还需要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效的引导和推动。当然,市场经济中的政府不是万能的,不合理的限制性规章制度和审批程序过多过繁,不仅不会弥补市场失灵,而且会抑制市场规律和市场机制作用的正常发挥。因此,政府必须有意识地自觉对自身的经济行为加以明确限定,加快转变职能,为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良好政策环境。
Ⅳ 十八届三中全会如何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注重发挥市场形成价格作用。
Ⅳ 如何处理市场与政府的关系
“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把市场与政府有机结合起来,不能割裂地看待二者关系,既不能不讲求市场规律束缚生产力发展,也不能只讲市场偏废政府的管理职能。只有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使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和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各司其职、优势互补,才能更好地激发经济活力。
一、更加尊重市场规律。目前,中国的市场经济格局已初步建立,一般商品劳务的价格基本上已由市场决定,但是关键的要素价格还不是市场供求决定。政府手上掌握资源过多,过度介入微观经济活动。而行政权力过大,导致发展关键不是争夺市场,而是争取政府手中掌控的资源。
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要求政府更好地发挥其应有作用,解决以往存在的政府职能“错位”、“越位”和“缺位”现象
三、更好地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还应注意加强二者的有机协调和配合。既要防止出现否定市场化改革方向的倾向,又要防止只讲市场化,忽视政府作用的倾向。经济发展不是静态上的配臵和按计划行事,还得靠市场这双“看不见的手”,应让市场发挥基础性作用,但同时要培育政府的作用,因为市场解决不了所有问题,既需要政府为市场提供规则和环境,又需要政府为市场上的弱势群体提供必要保障,转型期还需要政府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效的引导和推动。因此,必须解决好三个主要问题,一是市场需求,二是资本供给,三是企业活力。所以,在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上要重点推进三大改革,收入分配改革,金融改革和营造各类企业平等竞争的环境。
Ⅵ 我国政府应如何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的处理对一个国家的重要性,掌控好两者的度,对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把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作为国家战略进行考量,处理好两者的关系,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Ⅶ 如何正确处理市场与政府的关系求详解
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把市场与政府有机结合起来,不能割裂地看待二者关系,既不能不讲求市场规律束缚生产力发展,也不能只讲市场偏废政府的管理职能。只有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使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和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各司其职、优势互补,才能更好地激发经济活力。
Ⅷ 高中政治题目:应用《经济生活》知识简述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应该怎样做求答案。
(1)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就是要处理好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的关系。
(2)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因此,要通过价格、供求、竞争等机制实现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避免政府对市场的过度干预。
(3)市场调节不是万能的,市场调节存在着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等固有的弊端。为了弥补市场调节的不足,需要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加强宏观调控也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及共同富裕目标要求国家必须发挥宏观调控职能。政府要自觉遵循市场规律,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充分发挥宏观调控手段的总体功能,克服“市场失灵”现象。
(4)因此,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既要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又需要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
Ⅸ 如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一是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形成更加开放更为成熟的全国统一大市场。
二是完善法制建设,形成更为成熟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三是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Ⅹ 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
处理它们关系的方向是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1、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应正确认识和把握市场规律,使市场通过价值规律、竞争规律、供求规律等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市场是配置资源最有效率的形式,这是我们必须尊重和遵循的一条基本规律。
2、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必须大力加强市场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与此同时,要针对经济领域政府权力过大、审批繁琐、干预过多、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政府,切实解决政府职能越位、缺位、错位问题,简政放权,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让市场充分发挥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更好发挥政府应当发挥的作用。
3、划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进一步明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的作用。
凡是属于市场能解决的,政府要简政放权、松绑支持,不要干预;凡属市场不能有效解决的,政府应当主动补位,该管的要坚决管、管到位、管出水平,避免出问题。
4、抓住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的重点。
市场和政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相互配合、有机统一的“两只手”,二者不能相互隔绝、各行其是,而应优势互补、协同发力。
(10)如何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扩展阅读:
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成果:
近些年来,我们积极稳妥推进市场化改革,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更好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在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上取得了新进展。
但也应看到,我国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还未完全消除,必须继续把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新成效。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日报:在新常态下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观点--人民网
参考资料来源:进一步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理论-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