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购买方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怎么获取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四)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对应的蓝字发票信息,暂依《信息表》所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只有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且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部分退回及销售折让,才可开具红字发票。
目前普通发票、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无须开具红字信息表,在开票系统中可直接开具红字发票,只有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信息表。
成品油红字发票由单独的模块进行填开,今天只讲解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红字信息表的填开内容。
⑵ 专用发票红冲操作流程
1、点击“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
7、选择后,信息表中内容自动填写在红字专用发票中。
⑶ 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怎么获得
打开电脑进入开票软件,点击左上方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
点击购买方申请-已抵扣-确定;
进入信息表填开界面,将销方企业信息、需要退回部分商品信息录入完整,点击右上角的打印;
红字发票是符合作废条件的,发票注明作废,开票软件注明作废以下条件需全部符合;
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⑷ 发票信息表编码是什么
帮老师填写外购存货的过程中,不禁疑惑为什么只需要填写发票号码,且发票号码又在哪个位置呢?⑸ 开红字增值税发票信息表编号是什么意思
开具红字发票前,必须先向税务机关提交红字发票信息表,税务局审核通过以后,销售方凭税务局反馈回来的信息表开具红字发票,反馈回来的信息表就会有编号,开具红字发票时需要填写。
在金税开票系统填写开红字发票信息表,然后上传,待税局审核通过后,将这个信息表下载下来,里面就有编号了。
我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后,为确保属于价外税的增值税凭发票注明税款抵扣制度的实施而印发,供企业使用。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专用发票作为扣款凭证使用的,仅限于购销双方均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
(5)发票信息表编号从哪里看扩展阅读:
购买方
1、已经由购货方认证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退货或发票开具错误需要开具负数发票的,由购货方申请开具负数发票。
2、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3、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⑹ 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在哪里看
红字信息表编号查看:
1、找到开票软件,直接双击打开或者右击选择打开;
2、在登陆界面录入用户名、密码与口令再点登陆;
3、在状态栏找到红字发票信息表并点击一下;
4、在弹出的下拉列表里选择红字发票信息表查询与导出;
5、在查询到的清单里找到想查看的信息表,然后双击打开,或者选中之后点明细;
6、查看无误后直接点打印就可以了。
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获取:
1、进入开票软件后,点击左上方"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
2、点击“购买方申请--已抵扣---确定”;
3、进入信息表填开界面,将销方企业信息、商品信息(数量、金额为负数,单价为正数;右上角“价格”按钮用来切换含税与不含税)录入完整,点击右上角“打印”;
4、选择“不打印”;
5、弹开界面点击“取消”(如果还有多张发票需要填开,可以点击'确定’ );
6、再次点击左上方“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
7、进入界面后,选中已开具信息表,点击"上传”(可多选),点“确认”;
8、待信息表描述变为“审核通过”,信息表编号有数据即可。将信息表编号交给销方开具负数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