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国家什么部门负责统筹协调个人信息
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法律分析】个人信息安全涉及公民的身份、财产等敏感信息。随着互联网应用的普及,个人信息面临巨大风险,众多用户的隐私信息被非法获取,导致个人财产损失。个人信息主要包括:
1. 基本信息:消费者为完成网络服务,通常需提供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Email地址及家庭住址等基本信息,有时甚至包括婚姻、信仰、职业、工作单位、收入等更私密的个人基本信息。
2. 设备信息:指消费者使用的计算机终端设备(包括移动和固定终端)的基本信息,如位置信息、Wifi列表信息、Mac地址、CPU信息、内存信息、SD卡信息、操作系统版本等。
3. 账户信息:主要包括网银账户、第三方支付账户、社交账户和重要邮箱账户等。
4. 隐私信息:包括通讯录信息、通话记录、短信记录、IM应用软件聊天记录、个人视频、照片等。
5. 社会关系信息:包括好友关系、家庭成员信息、工作单位信息等。
6. 网络行为信息:指上网行为记录,消费者在网络上的各种活动行为,如上网时间、上网地点、输入记录、聊天交友、网站访问行为、网络游戏行为等个人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五条 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