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为什么被通缉了的人户口都没有
任何法律从部门都无权任意注销公民户口,虽然是犯罪嫌疑人、网上追逃者,或其他人员。
如果是户籍遗失的话,情况比较严重,需要到原籍地公安机关查询是何原因注销户籍;如果仅仅是户口本失丢的话,则比较简单:补办一本就好了。
一、 办理条件
本市居民因种种原因遗失居民户口簿需要办理补领的。
二、 所需证明材料
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及提出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三、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的具体手续
(一)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下同)提出补领申请。
(二)经批准后,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人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 。
⑵ 没户口的人怎么办户口
1. 对于政策外生育或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其监护人可依据《出生医学证明》以及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选择随父或随母落户,自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2. 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要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无户口人员包括:
1. 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而无户口的人员。
2. 未领取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
3. 未经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
4. 被宣告失踪或死亡后户口被注销的人员。
5. 因婚嫁而在农村地区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
6. 因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过期而成为无户口人员。
综上所述,不符合迁入地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以在原籍户口所在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其他人员可以在户口迁出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应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育婴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者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者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可共立一户或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⑶ 我是黑户,没有户口证明人,怎么办
是黑户,没有户口证明人,应该这样办,具体如下:
1、在该前提下,当事人应综合本人无户口的原因及年龄而定;
2、明确是在居住地补录户口,还是在父母任一方的户口所在地补录户口,是否符合补录条件等;
3、在当事人符合相关规定,属于规定的8类无户口人员的,可以带上用人单位或者居住地的村居委会、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等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及资料,补录户口。
黑户是指在全国人口普查中没有户籍资料,没有户口卡、常住人口登记卡,并没有身份证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