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基金客户资料保存期限到底是5年还是15年
客户身份资料,自业务关系结束当年计起至少保存15年,交易记录自交易记账当年计起至少保存15年。
1、《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开户资料和与销售业务有关的其他资料。客户身份资料自业务关系结束当年计起至少保存15年,与销售业务有关的其他资料自业务发生当年计起至少保存15年。
2、《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指导意见》规定,基金销售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相关业务资料。客户身份资料,自业务关系结束当年计起至少保存15年,交易记录自交易记账当年计起至少保存15年。系统数据应逐日备份并异地妥善存放。
3、《证券投资基金销 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管理规定》规定,系统数据 应当逐日备份并异地妥善存放,系统运行数据中涉及基金投资人信息和交易记录的备份应当在不可修改的介质上保存15年。
4、《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应当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份信息及基金份额明细等数据备份至中国证监会认定的机构。其保存期限自基金账户销户之日起不得少于20年。
5、《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经营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妥善保存其履行适当性义务的相关信息资料,防止泄露或者被不当利用,接受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自律组织的检查。对匹配方案、告知警示资料、录音录像资料、自查报告等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0年。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管理规定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