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信息系统 > 宅基地确权登记会登记哪些信息

宅基地确权登记会登记哪些信息

发布时间:2024-10-19 08:39:32

‘壹’ 如果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村委会弄虚做假违法吗

法律主观:

1、申报 凡是拥有 宅基地 的 土地使用权 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 宅基地使用权 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 2、权属调查 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委托 代理 人出面指界。 3、审核与公告 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范围等。 4、审批 公告期满,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在 农村宅基地 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5、登记注册 根据农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结果,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并由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分别在两卡上签字。 6、颁发土地证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阅读全文

与宅基地确权登记会登记哪些信息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产业信息可以分为什么 浏览:545
如何在快捷指令里操作微信小程序 浏览:889
公司代理记账机构有哪些 浏览:111
数据库日志有什么用 浏览:944
电费卡数据不一致怎么办 浏览:388
产品卖点可以用什么词代替 浏览:66
手机怎么拍塑料包装反光产品 浏览:192
扫码产品怎么辨认真假 浏览:363
诊断店铺数据情况最好按什么时段统计分析好 浏览:142
中国电气产品有哪些 浏览:588
什么是独家交易者 浏览:816
体育信息化前景如何 浏览:624
赛航技术培训学校怎么样 浏览:957
数据挖掘和后期哪个好 浏览:956
实名举报多久后进入程序 浏览:146
大数据精准获客公司在哪里 浏览:376
产品口哨音如何形成的 浏览:826
好的产品应具有什么特点 浏览:376
海关数据中心是什么单位 浏览:756
在线工作中主要有哪些信息系统 浏览: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