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信息系统 > 宅基地确权登记会登记哪些信息

宅基地确权登记会登记哪些信息

发布时间:2024-10-19 08:39:32

‘壹’ 如果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村委会弄虚做假违法吗

法律主观:

1、申报 凡是拥有 宅基地 的 土地使用权 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 宅基地使用权 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 2、权属调查 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委托 代理 人出面指界。 3、审核与公告 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范围等。 4、审批 公告期满,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在 农村宅基地 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5、登记注册 根据农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结果,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并由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分别在两卡上签字。 6、颁发土地证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阅读全文

与宅基地确权登记会登记哪些信息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程序计数器为什么加一 浏览:174
北京证券交易所什么时候可以买卖 浏览:785
市场信息中心怎么样 浏览:3
痛风水产品有哪些 浏览:201
保险代理人面试怎么自我介绍 浏览:615
浪琴潜水仿表批发市场多少钱一个 浏览:920
犯人为什么没有户口信息 浏览:524
配种技术有哪些 浏览:481
罗技鼠标怎么编辑程序 浏览:827
如何将机器数据传到手机上 浏览:479
个人信息卡如何办理 浏览:550
哪些技术可以实现负载均衡 浏览:942
经常维护备份信息的目的是什么 浏览:339
led代理是什么 浏览:465
畜产品成本怎么算 浏览:793
怎么取消跟踪程序 浏览:499
未约定验收期的怎么确定产品质量 浏览:684
大宝产品怎么样 浏览:644
有合并的单元格怎么让数据更直观 浏览:203
应用化工技术是干什么的工作 浏览: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