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补办门诊病历需要什么手续
补办门诊病历需要的手续如下:
1、前往医院:需要本人到医院窗口办理补办手续。
2、提供身份证明:需要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等。
3、填写申请表:需要填写医院提供的补办病历申请表,并在上面签字确认。
补办门诊病历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综上所述,病历本丢失需要本人持身份证(或市民卡)、1寸免冠近照一张至市或区医保经办机构补办新的病历本。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
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
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㈡ 门诊病历是什么
门诊病历是记录病人在门诊就诊过程的医疗文件。
以下是详细解释:
1. 定义与功能:门诊病历是病人在医疗机构门诊部门就医时,医生对病人病情进行初步诊断、治疗建议及用药指导等医疗活动的记录。它是医疗服务的重要环节,有助于医生了解病人的既往病史和当前病情,为诊断提供重要参考。
2. 内容与形式:门诊病历通常包括病人的基本信息,主诉,病史,体格检查,诊断,治疗等部分。门诊病历一般以纸质形式呈现,但近年来随着医疗信息化的发展,部分医疗机构也开始采用电子病历的形式。
3. 重要性:门诊病历对于病人和医生都非常重要。对于病人来说,它是就医过程的记录,有助于了解自身病情及变化,方便后续治疗。对于医生来说,它是诊断与治疗的重要参考,有助于判断病情、制定治疗方案。同时,门诊病历也是医疗纠纷处理的重要依据,有助于保障医患双方的权益。
总之,门诊病历是病人在门诊就医时,医生对其病情进行初步诊断、治疗建议及用药指导等医疗活动的记录,是医疗服务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