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2021山东省莱西市社会治理智能化平台服务人员招录公告
【 #事业单位# 导语】2021山东省莱西市社会治理智能化平台服务人员招录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3月14日和3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流程,供您参考。
一、招录条件
平台操作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热爱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3.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35周岁以下;
6.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7.莱西市当地户口优先,外地人员择优录用;
8.同等条件下,党员、见义勇为模范、持有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人员和退役军人可优先录用;
9.需要具备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为平台操作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的,近三年内受到留党察看或撤职及以下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4.被机关、事业单位或社区工作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招录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初审、现场确认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4日和3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地点:莱西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烟台路79号)
1.个人报名。考生登录“莱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掌上莱西”或“平安莱西”公众号查看招录简章并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对照招聘岗位规定条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现场报名时需要提交《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报名信息不实、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现场缴纳报名费60元/人。
2.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材料。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应聘人员,须按应聘岗位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经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和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书写姓名)。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3.准考证领取:考生于2021年3月14日和3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凭身份证原件和缴费凭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岗位录用原则
本次招录人员专司莱西市社会治理智能化平台服务工作,不具体到岗位,录用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分配工作。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和面试分别按50%和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1.笔试时间定于2021年3月21日上午,考试内容为:网格化服务管理有关文件(见附件)、计算机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如有分数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环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参加笔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以及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莱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掌上莱西”或“平安莱西”公众号进行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进入考察体检人员范围及考察、体检工作具体安排,在“莱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掌上莱西”或“平安莱西”公众号进行公布。
1.考察。招聘单位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和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以及回避制度执行等方面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查。
2.体检。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取资格。
(五)公示、聘用
1.录用人员名单在“莱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掌上莱西”或“平安莱西”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派遣手续。
2.被聘用人员与青岛丛林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限1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办理续聘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进入人才市场另行择业。
3.被聘用人员年龄到达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再续聘。
三、职责和工资待遇
平台操作员工作职责:
1.录入更新信息。对网格管理员、公众端及各分平台上报的信息及时录入、审核,确保信息全面,数据准确,更新及时。
2.管理信息平台。熟练操作信息平台,保持系统正常运行,确保信息上下畅通;对上报事项进行分流、交办、督办;落实市级综治中心派遣任务,跟踪督办重要案件、特殊案件,督促责任部门和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办理。
3.做好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巡检。对接入市级平台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进行巡检,依托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及时发现、上报、处置问题。
4.协助做好网格管理员管理考核。
莱西市社会治理智能化平台服务人员每月实发工资2100元-2400元,缴纳“五险”,具体发放数额由用工单位根据日常管理和考核结果等确定。
四、其他
1.考生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录用人员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取消录取资格。考生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2.招聘简章和公示信息通过“莱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网址:http://laixi.gov.cn/n8/index.html)。
3.笔试与面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本简章由青岛丛林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66036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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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市社会治理智能化平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
‘贰’ 求矛盾纠纷排查处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平安重庆建设的部署,根据《平安重庆建设规划》、《平安重庆建设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和市委三届三次全委会、区委十一届八次全委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及时预防和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全区大局稳定,全力推进和谐进步模范区和平安巴南建设,努力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区各级党政机关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有效预防和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全面加强。群众越级到市进京上访总量减少,群体性事件高发态势有效遏制。建立健全诉求表达机制,保障公民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妥善处置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至2012年,到市、区申诉、求决类信访案件下降20%以上,其中,求决类重复上访案件控制在20%以内;到市集访上访批次下降10%以上、人次下降20%以上;进京非正常上访批次和人次下降15%以上;有权处理机关信访事项办理合格率达到100%。
三、具体任务
(一)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建立健全诉求表达机制
1.畅通和拓宽民意表达渠道。为群众合理反映诉求提供便利,着力解决好群众信访诉求查询不便、反馈渠道不畅的问题。一是全面公开信访工作信息。各镇街和信访量较大的区级部门要通过媒体公布本地区本部门信访工作机构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编、电子信箱,以及信访形式、受理范围、工作流程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信访工作的针对性和指向性。二是加快群众来访接待场所建设,实现信访接待大厅“一站式”办公。2009年前,建成区信访接待大厅建设,完善“一站式”办公机制。2010年,完成镇街和信访量较大的区级部门信访接待场所建设。2012年完成村(居)信访接待场所建设。三是大力推行网上信访。2009年底前,在区公众信息网上开通人民建议信箱和信访信箱,完成区信访网站全面改版工作,增强针对性指导性。2011年前,镇街网上信访全面开通。五是加快视频远程接访形式的普及。2009年前,区政府开通视频接访。2010年,信访量大的区级部门和镇街开通视频接访。
2.完善诉求表达机制。一是坚持党政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制度。认真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工作的实施意见》,将领导干部下访纳入对镇街、区级部门综合目标考核,使干部下访接访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和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信访群众制度,开展干部大走访活动,广泛收集、反映和处理社会各个层面的意见、建议和诉求。三是建立信访部门巡回接待制度。2009年前,建立并试行巡回接待制度。区领导定期到矛盾较多的地区和单位接待来访群众。
3.建立政策落实监督机制。建立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信访和监察部门组织实施、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监督工作机制。对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出台的惠民利民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各级党委、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情况进行监督。
责任单位:区信访办。
配合单位: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国土分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各镇街。
(二)建立健全矛盾调处机制,切实化解社会矛盾
1.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力争发现在萌芽、解决在基层。2009年前,建立起村(居)、镇街、区级三级联动排查调处体系。一级督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坚持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实行每月月初排查调处、月末汇总报告的工作制度,对可能影响本地区、本单位稳定的矛盾纠纷排查率达到100%在重大政治活动和敏感时期,开展专题排查调处。重点加强镇街、村(居)的调解组织建设,以综治办为依托建立矛盾纠纷“联调中心”。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逐级明确责任单位、认真研究处理办法,妥善化解或加以稳控。做到小事不出村(居),一般事不出镇街,大事不出区,矛盾纠纷化解率达到85%以上。
2.完善社会矛盾调处机制,切实解决合理诉求和具体困难。坚持有访必接、有信必复,提高信访按时办结率、当事人息访息诉率和群众满意率。一是建立完善信访突出问题网络化管理制度,推行“五个一”和“四包四定”的管理办法,努力提高信访问题的解决率和息访率。二是完善并大力推行信访听证制度,提高解决重大或疑难信访问题的公信力。三是强化领导包案处理责任,区领导每人每年包案解决3件信访疑难案件,各镇街、信访量大的区级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每人每年包案解决2件信访疑难案件。四是依据《重庆市信访条例》,完善信访事项三级终结制度,着力案结事了,切实改变部分信访事项“终而不结”的现状。
3.积极探索多元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机制。一是要以“百镇千村平安示范工程”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镇街“六位一体”、村(居)“七位一体”工作平台,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信访调解紧密衔接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以良好的体制机制,最大限度地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化解信访问题,充分发挥信访部门、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的作用,使大量矛盾纠纷多渠道分流化解,提高信访问题处理的质量和实际效果。
4.完善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机制。完善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健全群体性事件情报预警网络,及时获得深层次、预警性、内幕性情报信息。建立健全基层组织、工会、妇联。共青团、综治机关、律师事务所、有关专业技术部门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防范化解联动机制,有效开展对特殊利益诉求群体的稳定工作。全面提升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和水平,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充分发挥公安、武警的威慑作用,及时排危排堵,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对群体性事件中违法人员进行依法处置,并开展宽严相济的法制教育和训诫工作。要及时化解处理群体性事件苗头,确保不发生Ⅲ级以上群体性事件;严格按照《重庆市巴南区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已发生的群体性事件。
责任单位:区维稳办。
配合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应急办、区保密局、区财政局,各镇街。
(三)建立健全权益保障机制,积极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1.认真履行完善政策建议权。信访部门应注重收集、整理、综合群众的各种意见和建议,提出调整完善政策的建议,积极主动参与政府决策,为政府制定政策提供依据,使政策更加符合广大群众的利益。2009年,建立信访部门负责人列席本级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制度,重大决策征询信访部门意见、重大政策信访部门参与调研论证等制度,为信访部门参与决策提供制度性平台,真正把民意、民情和民智体现在党和政府的各项决策中。
2.建立并推广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制度。2009年,区委、区政府制定出台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作为制定政策、实施建设项目、施行改革方案的前置程序和必备条件,做到重大事项出台前有风险分析预测,实施后有稳定责任追究。重大事项未征求群众意见或多数群众不同意的,要暂缓决策或实施;多数群众同意的,在决策或实施时,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尤其要重视信访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在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大事项决策或实施前,要制定稳定工作预案报同级信访维稳部门审查评估,稳定工作预案与实施方案同制定、同实施、同考核,尽可能避免和减少决策失误。
责任单位:区信访办。
配合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健全党政领导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各镇街、区级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是信访维稳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信访维稳工作负总责,对重要和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要带头包案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其他领导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方面的信访维稳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领导体系。2009年,修订《重庆市巴南区党政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暂行办法》。根据新的形势任务要求,制定《重庆市巴南区党政信访稳定工作目标考评暂行办法》。把信访稳定工作实绩作为干部选拨任用的重要标准和各级各部门领导和领导班子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
(二)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职能与作用。确立党委和政府主导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在信访维稳工作中统筹协调、督查督办的作用。2010年将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建设成为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基本平台。
(三)加大投入力度,创造良好工作环境。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大资金投入,保障矛盾化解工作所需经费。2009年,区级信访接待大厅建成并投入使用,完成接待大厅视频监控系统建设。2012年,建立和完善网上信访系统、信访信息系统、监控系统、安全检测防范系统、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应急处突移动系统和培训系统。2009年,完成全区各级维稳机构保密信息传输系统建设,更换工作用车一辆。按照人口比列将信访工作办公经费、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全额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提高。增加处理信访事项的业务经费,每年递增不少于10%。建立处理信访突出问题的专项资金,每年财政预算300万元,用于解决一些合情合理的信访老案,实行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实报实销。其中150万元作为镇街、区级部门预算,另150万元有区联席会议统筹安排,根据镇街、区级部门处理信访突出问题的数量和复杂程度安排专项资金,充分调动镇街和部门解决实践问题的积极性。为全区信访干部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免除信访干部后顾之忧。
(四)加强信访维稳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信访部门机构建设,2009年,增加行政人员编制4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6人,增设纪检组长1名、督查专员2名(现职副处级),增设维稳科。信访部门班子成员工作满5年的或工作业绩突出、成效显着的,进行交流或提拔,信访部门中层干部从事信访工作满8年的,应轮岗交流或提拔;对信访干部在晋升非领导职务时增加考评分数,参照偏远镇加分办法执行;要把信访部门作为干部熟悉群众工作、培养锻炼的重要基地。选派新提拔的处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分批到区信访办挂职锻炼,每年两期,每期不少于5人,每期挂职期限6个月。将新提任干部和年轻后备干部到信访部门工作锻炼作为任职和晋升的必备条件。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教育培养,每年四期,每期不少于4人,每期挂职期限为3个月。加强对信访干部培训工作,每年对全区各级各部门、行业信访维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轮训,将此项工作纳入组织人事部门培训重要内容。2009年全区50%村(居)调委会建立专门的调解室,至2012年,村(居)调委会建立专门调解室。
责任单位:区信访办。
配合单位: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区财政局,、各镇街。
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目标体系
序号
工作内容
工作目标
一
总体目标
1
到2012年,到市、区申诉、求决类信访案件下降20%以上,其中,求决类重复上访案件控制在20%以内;到市集访批次下降10以上,人次下降20%以上;进京非正常访批次和人次下降15%;有权处理机关信访事项办理合格率达到100%。
二
健全诉求表达机制
2
2009年内,各级各部门公布信访工作机构名称、地址、电话、邮编、电子信箱,以及信访形式、范围、工作流程和相关法律法规。
3
2009年前,建成区信访接待大厅建设,完善“一站式”办公机制。2010年前,完成镇街和信访量较大的区级部门信访接待场所建设。2012年前,完成村(居)信访接待场所建设。
4
2009年前,在区公众信息网上开通人民建议信箱和信访信箱全面开通,完成区信访网站全面改版工作,增强针对性指导性。2010年前,镇街网上信访全面开通。
5
2011年前,建成全区信访工作信息系统。
6
2009年前,区政府开通视频接访。2011年前,信访量大的区级部门和镇街开通视频接访。
7
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信访群众制度,2009年试行,2012年前成熟运行。
8
2009年前,建立并试行巡回接待制度。区领导定期到矛盾较多的地区和单位接待来访群众。
三
完成矛盾调解机制
9
2009年前,建立起村(居)、镇街、区级三级联动排查调处体系。
10
强化领导包案处理责任,区领导每人每年包案解决3件信访疑难案件,各镇街、信访量大的区级部门主要负责人每人每年包案解决2件信访疑难案件。
11
2009年,完善落实信访事项三级总结制度。
12
完善群体性事件处置机制,确保不发生Ⅲ级以上群体性事件。
四
健全权益保障机制
13
2009年,各级党委、政府建立信访部门负责人列席本级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制度。
14
2009年,区委、区政府制定出台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制度,2012年前成熟运行。
五
保障措施
15
2009年修订《重庆市巴南区党政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暂行办法》,并把信访稳定工作实绩作为干部选拨任用的重要标准和各级各部门领导和领导班子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
16
2010年前,将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建设成为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基本平台。
17
2009年前,完成全区各级维稳机构保密信息传输系统建设。2012年,建立和完善网上信访系统、信访信息系统、监控系统、安全检测防范系统、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应急处突移动系统和培训系统。2009年更换工作用车一辆。增加处理信访事项的业务经费,每年递增不少于10%。建立处理信访突出问题的专项资金,每年财政预算300万元。
18
2009年前,增加行政人员编制4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6人,增设纪检组长1名、督查专员2名(现职副处级),增设维稳科。
19
2009年前,全区50%村(居)调委会建立专门的调解室,至2012年,村(居)调委会建立专门调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