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户口本婚姻状况更改需要什么证件
户口本婚姻状况更改需要的证件如下:
1、由未婚变更为已婚,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由已婚变更为离婚,要携带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法院离婚的要提交民事调解书、胜效判决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或者提供由法院开具的离婚证明;
3、由已婚变更为丧偶,要携带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及配偶死亡注销户口证明。
户口本更改信需要的资料
1、《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原件1份);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居民户口簿(复印件1份,验原件);
4、提供更正项目(包括主项人口信息:姓名、曾用名、民族、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及户口迁入本市时间,非主项人口信息:住址、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服务处所、职业、出生地、籍贯等)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B. 改姓需要什么手续
一、改名字所需资料:
1、需要带上医学出生证明,以及准备申报的户口本;
2、去户口本所在地派出所,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
二、户口本更改信需要的资料及流程:
(一)《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原件1份);
(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三)居民户口簿(复印件1份,验原件);
(四)提供更正项目(包括主项人口信息:姓名、曾用名、民族、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及户口迁入本市时间,非主项人口信息:住址、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服务处所、职业、出生地、籍贯等)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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