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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专项督导报告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信息化工备虚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当前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促进各地教育信息化工作开展,10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教育信息化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在全国开展教育信息化工作专项督导检查,要求各地以教育信息化工作的体制机制、经费保障、组织措施、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等为主要内容,开展自查。在各地自查基础上,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教育部相关司局、国家督学和专家组成6个督导组对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浙江、福建、河南、广西、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12个省(区)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期间,共抽查了48个县(市、区)的288所学校(包括教学点、县乡村的小学、初中、高中和中职学校),听取了省(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县(市、区)政府的有关工作汇报,与部分校长、教师进行了交流。督导情况如下:
一、各地推进教育信息化仿圆燃工作的基本做法
各级党委、政府充分认识教育信息化对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影响,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组织优质教育资源开发,大力促进信息化应用,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规划
各省均在教育行政部门内建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各业务处室参与的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大多数省还建立了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的跨部门的协同推进机制。绝大多数省份制定了专项发展规划,确立了推动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1.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分工合作
各省普遍建立了对教育信息化工作统筹协调的领导机制。一是各省建立了由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任组长,各业务处室参与的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建立基础教育、教研、教育技术等部门的协同推进机制,为教育信息化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和技术支持。二是部分省份建立了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发改、财政、工信、科技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厅际协作机制。青海、贵州等省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相关厅局为成员单位的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江苏、辽宁等省成立了厅际协调小组;安徽、湖南等省建立了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理顺机制,统筹规划,协同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
2.注重科学规划,加强督导落实
各省(区、市)基本研究制定了教育信息化专项发展规划,明确了工作目标,进行了任务分解,规定了完成时限,落实了工作责任,完善了保障措施。绝大部分省份将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强化督导检查,促进相关工作落实。云南省将教育信息化设备配备纳入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将信息化配备水平、“三通两平台”建设配备情况等列为政府履职评价的重要内容。湖南省将教育信息化工作纳入教育强县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考核内容,并建立县级奖补机制,从2013年起奖励在“三通工程”建设与应用方面的24个示范县各100万元,极大地调动了县级政府加快“三通工程”建设的积极性。
3.重视专业引领,组建专家团队
部分省(区、市)依托高校及科研机构组建了省级教育信息化工作专家委员会(或专家库),提供研究论证和专业引领,为教育信息化工作开展提供决策支持和智力保障。其中,北京等省(区、市)成立了省教育信息化专家委员会或专家组,河南、内蒙古组建省级培训专家库,甘肃将省内高校相关教育信息技术专家列为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
(二)加大经费投入,提高保障水平
各地在加大投入力度的同时,积极吸引社腔派会团体、企业支持参与教育信息化建设,以“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格局初步形成。多数省份安排教育信息化专项经费,弥补经费缺口。大部分省份将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全面改薄”计划,给予优先保障。
1.政府加大投入力度
各地积极整合现有经费渠道,不断加大支持力度,保证教育信息化工作顺利实施。一是在中央财政专项投入基础上,各地加强省级统筹,弥补经费缺口。部分省份安排教育信息化专项经费,以省级财政投入带动市、县财政加大投入。上海市从2011年起、湖南省从2013年起年均投入专项经费超过1亿元。二是大部分省份将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全面改薄”计划,给予优先保障。陕西省在项目申报中明确将“全面改薄”工程资金的20%用于教育信息化建设。湖北省统筹安排教育信息化建设经费18.7亿元,占改薄资金总额的7.8%。三是多数省份明确规定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提标部分,用于满足学校信息技术和教师培训方面的开支需求。安徽省规定各中小学按照不低于公用经费10%的比例建立信息化专项资金。
2.探索多元投入格局
在教育信息化推进过程中,各省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教育信息化建设机制,与移动、联通及电信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动员社会多方力量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宽带接入及信息化环境建设。贵州省采取向社会融资、企业垫资、租赁+财政补贴等方式探索“政企合作”、“校企合作”和“校校合作”三种模式,加快信息化教学环境建设。四川省与电信、移动等四大网络运营商沟通协商,制定“校校通”网络接入实施方案,并以目标考核方式下达各市县年度完成目标。河南省内三大电信运营企业近三年累计投入7亿元,用于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水平的提升。甘肃省与企业合作为班级配备多媒体设备,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分别为5297、6033个班级配备多媒体设备。河北省与省通信管理局合作实施“校通宽带”工程,免费为500所农村中小学校铺设网络。
(三)强化教师培训,提升应用能力
各地普遍重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从2012年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以来,大部分中小学教师参与过相关培训。各地积极拓展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有效性。绝大部分省份明确规定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纳入相应考评指标体系,建立推进应用机制。
1.拓展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
各地各校不断加强培训,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一是拓展培训内容,满足发展需求。围绕“国培”计划有关内容,部分省根据自身发展需求,进一步拓展培训内容。浙江省结合自身需求,设计了“应用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应用信息技术转变学习方式”、“应用信息技术支持教师专业发展”等三大主题的教师培训内容,不断提升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改进课堂教学的能力,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二是创新培训方式,促进教学应用。各省通过集中培训、开展教研、举行赛课、考核应用等多种形式,引导教师运用信息化手段优化教育教学。贵州省以“开足开齐课程”为目标,发挥县域内教研、中心校示范作用,由各县、中心校制定同步教学和教师培训计划,采取传帮带多种方式,指导教学点教师充分利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丰富课堂教学内容,提升教学质量。海南省运用主题式培训,将问题解决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研究构建“QQ群+个人空间+工作坊+研修社区”网络技术手段和平台,推动教师学用结合。江西省采用“自主普及学习+诊断测评+能力提升培训+培训测评”的模式,开展分学段分学科分城乡校长、教师等专项培训,有针对性地提升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三是充分整合培训项目资源,扩大覆盖面。河北、山西、广东、贵州等省充分整合“英特尔未来教育”、“乐高技术教育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微软中国携手助学项目培训”、“中国移动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能力培训”等项目资源,加强各级各类中小学骨干教师、校长教育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培训,不断扩大培训覆盖面。
2.纳入考评体系,促进教学应用
为了促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各地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纳入考评体系,并积极开展试点工作。
一是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纳入考评体系。大部分省份明确规定“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聘和考核奖励等的必备条件,列入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和校长考评的指标体系”,推动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工作中有效应用信息技术。福建省在进行岗位细分等级聘任工作中,把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作为聘任的必备条件。江西省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列入了普通高中办学水平评估。
二是开展试点引领。各省通过推进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在教学应用、区域整体推进、机制创新等方面树立典型,示范引领。安徽省开展以县为单位,以中心校辐射教学点的在线课堂常态教学实验,县镇学校教师通过视频互动方式为教学点开齐国家规定课程,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在线课堂技术标准和常态化教学组织模式。浙江省经过近两年的试点,形成一批信息化教育教学模式和机制创新典型,如杭州市拱墅区的集研训、交流、协作于一体的网络研训模式和杭州市电子信息职业学校的电子技术应用专业“云实训”,为加快教育信息化转型提供了范式。
二、各地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的主要成效
在各地政府的大力推动下,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全面实现,“校校通”和“班班通”建设取得较大进展。
(一)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全面实现
各省积极配套经费,整合资源,推进教师培训,截至11月底,全国6.4万个教学点全面完成了“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建设任务,实现了设备配置、资源配送和教学应用“三到位”。
1.教学资源同步配送
在加强设备配备的同时,各省通过卫星和网络接收项目配套小学1-3年级教材版本数字教育资源,并有效整合市、县教学资源,初步形成了对教学点的辐射服务支持机制。河南省搭建省级“教学点数字资源全覆盖项目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在线同步课堂、名师课程等辅学资源和教研备课资源,同步课堂视频资源覆盖7个学科、9个版本教材,共3000余节。
2.课程开齐率大幅提升
随着项目逐步实施推进,农村边远地区教学点长期以来缺师少教、无法开齐开好国家规定课程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教学点国家规定课程开齐率不断提高,尤其是音乐、美术、英语等课程开课率显着提升,特别是对一师一校型教学点,效果尤其明显。陕西省所有教学点均已开齐国家规定课程。河南省90%以上教学点能利用设备和资源开出音乐、美术等课程。福建省教学点教师利用设备和资源开设的课程占总课程的74%,开齐国家规定课程的教学点比例较项目实施前提高了21个百分点,达到88%。
(二)“三通”建设取得较大进展
各省通过“三通”建设,积极创设宽带接入与网络条件下的教学环境,不断扩大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覆盖面,广泛利用学习空间促进资源的共建共享与应用。
1.“宽带网络校校通”基本实现
截至11月,全国中小学(不含教学点,下同)接入互联网的比例为82%,其中,接入带宽在4M-10M之间的中小学比例为32%,接入带宽在10M以上的中小学比例为41%。江苏、浙江、北京、上海等省、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
全国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的中小学比例为78%,普通教室全部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的中小学比例为39%,普通教室半数以上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的中小学比例为46%。
2.“优质资源班班通”初见成效
各省采用“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等形式,稳步推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应用,促进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山西省实施“‘班班通’教育教学资源进教室计划”,建设交互式数字资源、“同步课堂”资源和学生自主探究式学习数字资源,探索多途径实现“班班通”。海南省成立省级骨干教师工作组,分学科收集整理教学资源,形成本省特色资源,在名师相对集中的学校开通“名校课堂”“名师课堂”,乡镇中心校以上教师利用优质数字资源备课、上课已成为常态。
3.积极探索“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
各省积极开展“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初步积累教育教学应用经验。海南省建立实名制教师学习空间8万个,占教师总数的71%。浙江省开通网络学习空间的中小学教师比例达68%,利用网络学习空间开展教研的教师比例达43%。吉林省开通网络学习空间的中小学校比例达到44%,开通网络学习空间的中小学教师占任课教师的44%(其中城市教师达到77%)。黑龙江省利用网络开展教研活动、进行课堂教学的中小学教师占已开通网络学习空间的中小学教师比例分别达86%、21%。
(三)“两平台”建设成效初步显现
通过“两平台”建设,各省初步形成了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提高了教育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促进了教育公共服务的系统化和教育管理的现代化。
1.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初步建成
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各省依托已有优质教育资源,积极探索“企业竞争提供、政府评估准入、学校自主选择”的资源共享机制。目前,绝大部分省份初步建成省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并积极推进教师研修、资源共享、互动教学等方面的探索与研究。浙江省在教育资源平台建设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通过用户择优选择的方式,构建“资源超市”。甘肃省通过与企业合作、购买、组织竞赛等方式获取和整合各类优质教学资源,并免费为教师提供教学助手、虚拟实验室、备课工具等教学应用软件,初步形成教育资源服务体系。天津市通过基础教育资源服务平台,汇聚已有各级门户网站,实现多站点统一管理、权限统一分配、信息统一检索,并对多方优质特色资源进行整合与集成,实现与第三方数字资源和数据库的跨平台统一搜索。
2.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稳步推进
按照教育部“两级建设、五级应用”的部署,各省积极规划并出台省级数据中心建设方案,到目前为止,部分省份建成省级数据中心。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已在各省完成部署,从教育部到学校的五级应用系统实现全国联网并稳定运行。甘肃省建成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部署了国家级应用系统5项、省级应用系统5项,同时开发了教育综合数据监测系统。陕西省在省政府信息化中心设教育专区,搭建省级教育数据中心,并建设了包括学籍、教育科研、教育行政决策、教育基础数据库及交换平台在内的多个特色业务管理系统。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但在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高度关注,妥善解决。
(一)统筹推进力度不够
督导中发现,一些地方对国家推进教育信息化战略目标与具体部署了解不全面,对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复杂性认识不足,缺乏有效的统筹规划。一是协同推进机制尚未完全建立。仍有部分省份尚未建立教育行政部门与发改、财政、工信等部门的协同推进机制,导致各项政策措施未能形成合力,推进工作缺乏有效组织保障。二是缺乏对两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统筹规划。仍有一些省份未建成省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省级平台与已建成的市县平台、企业平台间缺乏互联互通,无法有效整合。资源平台与管理平台的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支撑和运行维护等还无法完全实现共建共享。
(二)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应用水平还不高
督导中发现,教育信息化对教育教学还未产生实质影响。部分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水平不高,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和教学组织形式没有根本性改变。一是部分教师在学科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不多;二是大部分教师仍处于信息技术的浅层次应用阶段,部分教师仅注重信息技术应用形式,缺乏对有效融合的教法、学法的深入钻研,导致信息技术应用收效还不明显。
四、督导意见
为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各地应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核心理念,坚持应用导向和机制创新,以“三通两平台”为抓手,全面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
(一)理顺机制,加大统筹力度
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教育信息化重要作用的认识,准确把握本地区当前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重点任务,强化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统筹力度:一是加大省级政府统筹,建立并完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发改、财政、人社、工信等部门参与的协同推进机制。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进度安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合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二是加强对省级资源服务平台与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的统筹,实行对两大平台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统一维护。建好省级教育资源公共平台,对企事业单位及学校的各类资源进行有效整合,确保互联互通。
(二)促进信息技术与教学的深度融合
各地要积极探索信息技术的有效应用,不断改进教学,提升教育质量。切实以“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为抓手,充分利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信息化教学,并在教学过程中发现、汇聚、形成优质数字教育资源。针对教师能力水平差异和个性化需求,设置分层级的立体式培训内容体系。创新培训方式,重视学用结合,开展以教学实践能力为导向的教师培训。组织教科研队伍、专家、名师等将信息化环境下的教学、教研、管理活动创新作为课改的重要内容,开展信息化教学新模式、新方法的研究与应用。鼓励具备信息化条件的地区和部分优质学校,大胆创新,形成可示范、可复制的教育教学模式和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