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预警信息的发布内容有哪些及其发布方式
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发生Ⅰ级或Ⅱ级突发公共事件应在4小时内报告国务院。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贰’ 突发预警信息发布号码是什么
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的专用号码是12379。一旦出现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当达到相应的预警发布级别时,预警发布责任单位依托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
通过“12379”短信、电话、邮件、传真、网站、大喇叭、显示屏、广播、电视、微博、微信、即时通讯工具、户外媒体、楼宇电视、高音喇叭、人防警报、车载信息终端等17个渠道,向政府应急责任人、应急联动部门应急责任人和社会公众发送相关预警信息。
相关内容解释:
12379国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管理,该中心成立于2015年2月26日,挂靠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中心是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面向政府应急责任人和社会公众提供综合预警信息的权威发布机构,是国家应急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主要承担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简称“国家预警发布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管理,为相关部门发布预警信息提供综合发布渠道,研究拟定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开展预警信息科普与宣传等工作。
以上内容参考:凤凰网——预警信息17个渠道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