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包括
我国网络与信息安全行业相关管理部门包括工信部、网信办、公安部、国家保密局。
工信部负责拟定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
指导推进信息化建设;
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等;
指导软件业发展;
拟定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等。
网信办着眼国家安全和长远发展,统筹协调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问题;
研究制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宏观规划和重大政策;
推动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法治建设,不断增强安全保障能力。
公安部主管全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
保密局负责管理和指导保密技术工作,对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的企业资质进行认定。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三条,国家网信部门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地方网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网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网站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