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查询企业开票信息
问题一:什么是企业开票信息 你们企业是一般纳税人场?如果是 随便拿张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上面信息就是开票信息,
开票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纳税识别号(即:国税或地税 税务登记号),企业地址,电话、开户银行的名称,账号。
如果不是一般纳税人,那也是那些信息:企业名称,纳税识别号(即:国税或地税 税务登记号),企业地址,电话、开户银行的名称,账号。
问题二:知道公司税号,如何查开票信息? 一般情况下这早拍些东东是要和他们联系后,给你提供的,有时变化了网上没有马上修改.
问题三:如何查询开票信息?求助 单有税号是查不到的,要有开陆明羡票系统的IC 卡进入开票系统的发票明细查询才能查到。
问题四:知道公司的税号,如何查开票资料 必须有IC卡
问题五:如何查询开票记录和进项发票报税记录 可以去开票软件上查看开票记录的。抄税系统上可以看到进项发票。 可以去税局申请调阅该公司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报告,或者去税局申请从征管系统调阅该企业月度增值税申报资料,比对你自己记录下的月度生产值,就知道财务有没有隐瞒销售收入了,不过个人认为,如果大老板指使财务隐瞒销售收入的话,你基本上是查不出来的。
问题六:怎么查公司开户行信息 查询公司开户行有三种方法:
1,去办银行卡的网点柜台查询;
2,通过拨打银行客服电话,按语音提示查询开户行信息;
3,登录银行网站查询,点击网点及ATM,接着选择省份,城市,有详细的营业网点,自助银行与ATM信息。
问题七:如何查询发票额度? 开票限额是由税控IC卡控制的,你可以进入开票系统,点击“报税处理”中的“状态查询”,就可以查到开票限额。
问题八:怎么查别人的开票资料? 查别人的开票资料的方法:
发票的鉴别。鉴别发票真伪工作是加强发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鉴别发票真伪主要依据是:
一、发票监制章,
发票监制章是识别发票真伪的重要标志,我国从1991年起,地全国统一启用新版普通发票“发票监制章”,其形激为椭圆形,规格长轴为3厘米,短轴为2厘米,边宽0.1厘米,内环刻一细线,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下环刻制“XX税务局监制”,中间刻制“地税机关所在地的省、市全称或简称”,如我省为“浙江省XX市(地、县)”的全称,中间刻制字体为正楷,印色为大红色,用防伪专用油墨套印在发票联票头正中央。使用发票鉴别仪,可呈桔红色荧光反映。
二、发票纸张。
目前,普通发票中的发票联一律采用全国统一发票专用水印纸,纸中有菱形水印图案,标致为“SW”(汉语拼音字母税务的缩写)字样,发票联上方椭圆形发票监槐陪制章及发票号码采用在紫外线灯光下呈桔红色反映的大红色荧光油墨印刷。我省为便于识别和监督,还在地税发票票头的左右方分别印制了发票监印税务机关的举报电话和字样,并在发票联票头上方的显眼位置用红色空心字套印了“本发票限于XXXX年12月31日前填开使用方为有效。”的警示语。
三、还可对照各省发票样本,从发票的名称、规格、字轨、字体、印色等方面进行鉴别。
全国统一为:(1)发票监制章规格:统一为3厘米*2厘米。
(2)发票联使用的纸张:防伪水印纸。
(3)发票监制章和发票号码的油墨:防伪油墨。
全国不统一的有:(1)规格不完全统一; (2)发票票头设置不一样。
问题九:如何查询开票单位的经营范围? 在税务局网站上,输入对方的纳税代码就可以查到。更多关于代理记账,公司变更,增资验资等问题欢迎电话联系用户名
问题十:如何查询公司对应的国税局在哪个所? 打12366电话问。
Ⅱ 如何查询发票信息
发票真伪查询怎么查?Ⅲ 怎么查发票信息
1、登录电子税务局;
2、选择“发票信息查询”;
3、查询身份选择“购货方”;
4、选择发票类别和开票期间,点击“查询”;
5、符合条件的发票就查询出来了,点击“查看”可详细查询发票的各项信息。
开普通发票,要对方名称,跟税务登记证上的号,每个企业的识别号都是唯一的。开具增值税发票要对方单位的全称,单位地址及电话,银行基本户账号、开户行,税务登记号等。消费者不管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只要发票抬头为企业,都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根据税法规定,如果没有填写这些信息就属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再作为税收凭证计税、退税、抵免等。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槐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
公司经营范围法:
1.企业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不能超越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
2.企业的经营范围必须进行依法登记,也就是说,企业的经营范围以登记注册机关核准的为准。企业应当在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企业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在进行登记之前,必须依法经过批准。
公司经营范围查询步骤:
1、打开电脑登陆浏览器,打开网络,搜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点击打开。
2、进入平台后,选择你所查询企业登记机关所在地区,例如:查询登记机关在成都的企业,那么需要选择“广东”地区的。
3、选择好之后,会跳转到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地区(选择哪个地区就会跳转到哪个地区,所以大家选的时候要注意,选择要查询企业所在地的省)。
4、填写好需要查询的企业名称以及验证码,确认无误之后点击“搜索”。
5、然后就会出现公司名称(不同行业同公司名的公司也会出现),所以大家选择自己想要查询的公司,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出现的页面没有你想查询的公司时,点击右上角的返回,输入更多详细的信息,在重新搜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二十条 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第十四条 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伪造、变造铅如和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橡清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Ⅳ 发票在哪里查询
法律分析:
同一张发票一天只能查询5次,超过了需要隔天查。
发票查询是指通过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等必要的发票信息确定发票是否存在以及发票真伪的方法。发票查询可通过所在地的国税局或者地税局网站查询,也可以拨打当地的12366(税务服务热线电话)查询。查询需要的参数通常包括发票代码、发票号码、信息码、密码等。查询者登陆发票所属税局的网上查询平台,按要求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等信息,由税局发票管理系统在后台对所输入的信息进行核对,并返回查询结果。一般来讲,通过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可以确定发票是否存在,而开票日期、开票金额等详细信息则可以检验发票真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Ⅳ 怎么查询自己公司的开票信息
亲,您好根据您的问题做出以下回答:亲,查询自己公司的斗迹派开票信息的方法是:以通过公司的税控软件,查询州帆公司空贺截止到查询时间已经通过税控软件开出的发票份数以及金额。步骤是1、在电脑上插上税盘。2、在桌面上找到税控软件,点击打开。3、在登录界面。操作员输入口令,点击登录。4、在操作界面找到发票管理,点击进入。5、在操作界面找到发票查询,点击进入。6、找到发票的种类,选择需要查询的发票种类。7、选择需要查询的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点击查询。8、这样就可以查询到公司的开票信息了。
Ⅵ 开票信息在哪里查询
法律分析:1.登录电子税务局。
2.选择“发票信息查询”。
3.继续选择“发票信息查询”。
4.查询身份选择“销货方”,输入发票查询条件,点击“查询”。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四条 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团喊敏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
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本法所称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本法所称票据责任,是塌枝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
第五条 票据当事人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在票据上签章,并应当在票据上表明其代理关系。
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当由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应当就其超越权限的部分承担票据责任。
第六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渗携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
第七条 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
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
在票据上的签名,应当为该当事人的本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