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快递实名认证多久失效
摘要 中通快递实名一般保留1个月
B. 快递也存在信息泄露,信息泄露真的无处不在吗
事实上确实是这样,因为现在是互联网时代,是大数据时代,所以个人信息很容易就泄露了,因此一定要保护好个人信息。某快递公司的员工,为了谋私获利,竟然泄露了高达四十万条他人的个人信息,看到这组数据,说实在,真的让人非常害怕,也非常担忧,要知道现在的人都喜欢网购,所以快递已经是不可缺的行业,光是这家快递就泄露了这么多个人信息,那么其他快递公司是否也存在这种现象呢?
除了我这件事以外,还有就是很多车主会在车上放号码牌,方便挡别人车时,别人能够联系自己挪车,这本是一件利人利己的好事,但却成了有些人的“刀下肉”,他们专门去抄这些电话号码获利,所以这也就涉及到个人信息泄露的问题。因此也充分说明了,个人信息泄露真的是无处不在,倒卖个人信息的人也是无孔不入,所以一定要保护好个人信息,个人隐私,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一定不要暴露自身个人信息。
C. 快递收到了,快递单号多久后会消失
楼主你好,快件儿签收后,快递单的物流记录,至少会在网上保留三个月,之后就不一定能查到了。但是也有的快递都过了半年甚至一年还能查到的。
D. 快递上的个人信息泄露会怎么样呢
法律分析:个人信息泄露一般是指不愿意让外界知道的个人信息被外界知晓。个人信息一旦泄漏,轻则导致被骚扰、个人隐私被曝光,严重的会导个人经济利益损失,甚至威胁到人身安全和国家安全。个人信息泄露后,可能会不时接到广告短信和电话。比如经常收到某些商场打折广告,购房者经常收到房屋中介、装修公司的推销短信,购车者经常会接到推销保险的电话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 快递单号多久失效
快递发到目的地后失效。
快递单号是快递包裹的唯一标识代码,包含了收件人的快件的详细信息,通常由数字和字母组成。快递单号可以方便快递公司、发件人以及收件人实时跟踪快件信息。
简介
京东物流单号15位数字和字母组成,常见以JD为开头。
EMS单号2013年以前由13位字母和数字组成,前后各两位英文,固定第一位是E,最后是CS。2013年初邮政改革后的单号应该是13位纯数字,没有12位数的单号。
跨越速运单号10位字母和数字组成,以KYE字母开头。查询时可不输入字母,直接输入数字即可。
F. 快递可以查询底单有时间限制么,最迟能保留多久
底单保存期限是有时间限制的这是毋庸置疑的,对于这个时间限制的时间长久最低不少于一年,纸质底单保存期限不少于6个月,电子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
快递单保存、销毁流程:
1、快递员投送快递后,将快递单回交营业网点;
2、营业网点专人收存、保管;
3、一个月后,交送总公司;
4、一年后,在邮政监管部门的监督下销毁。
简介:
快递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快递是指任何货物(包括大宗货件) 的快递;而狭义的快递专指商务文件和小件的紧急递送服务。从服务的标准看,快递一般是指在48 小时之内完成的快件送运服务。从快递的定义中,可以概括出快递的以下3 个特征:
从经济类别看,快递是物流产业的一个分支行业,快递研究是从属于物流学的范畴。
从业务运作看,快递是一种新型的运输方式,是供应链的一个重要环节。
从经营性质看,快递属于高附加值的新兴服务贸易。
G. 快递单上的信息泄漏了有什么后果
(一)泄露了身份证信息可能会有什么后果?
以下可能发生的事件:
1、被人拿去作各种会员卡登记,然后被二次卖出,从而更广泛泄露;
2、被一些人报给一些不验证、不认真负责的网吧登记,人家发布了非河蟹言论或上传了某些不解释你懂的大型文件;
3、在某些需要提供身份证信息的网络应用中被人冒用,然后同上;
4、某些审核不严仅需要身份证传真件就可开通的金融应用中被人冒用,然后被用于非法行为;
5、某些仅提供身份证信息和联系号码,不用短信验证即可登入或重置密码的系统,可以通过非正当途径经身份证查出实名号码从而进去。轻则泄露更多信息,重则被篡改信息导致不可预测后果;
6、参照上条的,某些时期的网上金融系统,不过现在应该比较少存在了;
7、不幸手机丢了,同时身份证号码被得知时或者知道身份证信息的人恶意借用手机。
H. 快递公司的物流信息最多保留多长时间
快递公司的物流信息至少保存1年。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阐述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对不能确定安全性的可疑物品,应当要求用户出具相关部门的安全证明。用户不能出具安全证明的,不予收寄。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已出具安全证明的物品时,应当如实记录收寄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重量、收寄时间、寄件人和收件人名址等内容。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
拓展资料: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一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于2008年7月8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以下简称“交通部”)第8次部务会议通过,2008年7月12日由时任交通部部长李盛霖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4号文件形式签发。该《办法》自2008年7月12日起施行至2013年3月1日废止。
《办法》第二版是为加强快递市场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快递服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于2012年12月31日经交通部第10次部务会议通过,2013年1月11日由现任交通部部长杨传堂(信息获取时间2015年2月7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1号文件形式签发。该《办法》分总则、经营主体、快递服务、快递安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7章52条,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I. 快递信息被泄露怎么办
摘要 如果消费者的个人信息通过快递单号的途径泄露出去,消费者完全可以向快递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