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办理入学手续需要什么
办理入学登记手续需要提供的材料:
幼儿园
条件:年龄在3周岁以上的健康儿童。
材料:户口簿、幼儿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
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现场报名须出具原件及复印件):
1. 户口簿;
2. 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
3. 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4. 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5. 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
6. 幼儿发展报告书。
以上1、2项材料在网上报名时拍照上传,3—6项材料在领取入学通知书时提交验核。
二、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入学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现场报名须出具原件及复印件):
1. 户口簿;
2. 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
3. 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4. 小学素质报告书(或学籍证明)。
以上1、2项材料在网上报名时拍照上传,3、4项材料在领取入学通知书时提交验核。
拓展资料:
1.小学入学条件:凡年满6周岁(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免试就近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2.小学入学办法:小学入学以适龄儿童、少年和法定监护人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为依据,就近入学。也就是说,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一同具有实际居住地的户籍就可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3.小学办理时间及程序:小学每年6月第一周教育行政部门在社区、学校和公众信息网发布入学登记公告,并公布学校新生入学班数;第二周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到指定的登记点报名登记;第三周公布入学登记名单。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入学登记情况和学校新生入学学位数,于7月15日左右完成划片或微机排位工作,并将学生的姓名、就读小学等重要信息在社区、学校公布;8月底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公办小学根据各省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对口入学方案与招生计划,免试就近招收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以及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政府委托的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免试招收统筹安排的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读。
4.入学工作基本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促进本省区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构建面向适龄儿童、少年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为目标,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招生入学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程序,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