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购买有包装的食品时,我们应该关注包装袋上的哪些信息
1.该产品的生产日期;
2。该产品的保质期;
3。存储条件;
4。外包装上的计量表示,(与售价紧密相关!)
5。真空包装产品是否有漏气现象!
6.包装上的产品是否具有R型标示,产品信息是否与此一致。(有个别不良商家以次充好,用名牌产品信息掩盖其产品真实信息,挂羊头卖狗肉。)
⑵ 食品包装袋上的信息有哪些
名称、数重量和规格、生产单位及其地址联系方式、产地、生日日期、批号、商标、安全标志、保质期、主要成分及成分含量、执行标准、贮存保存方法、食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⑶ 食品包装袋上有哪些重要的信息
食品包装袋上重要的信息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
食品名称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配料表中的各种配料应标示具体名称,食品添加剂名称。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应标示在国内生产并在国内销售的预包装食品(不包括进口预包装食品)产品所执行的标准代号和顺序号。
(3)包装袋有哪些信息扩展阅读:
食品包装袋上的信息,应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食品生产者在标示相应的标签项目时,应与《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推荐形式的基本涵义保持一致,但文字表达方式、标点符号的选用等不限于示例中的形式。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可以根据需要,选用其中的一种,但并非必须与之完全相同,也可以按照食品或包装的特性。
在不改变基本涵义的前提下,对推荐的形式做适当的修改。允许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执行本标准。为节约资源、避免浪费,在本标准实施日期之后,食品生产企业必须执行本标准,但在实施日期前使用旧版标签的食品可在产品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⑷ 购买有包装的食品时,我们应该关注包装袋上的哪些信息
根据《食品安全法》(http://ke..com/view/2119421.htm)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此外,包装食品必须取得“QS”认证,所以,你在购买食品的时候,除了看有没有“QS”标示之外,还需要查看食品外包装上是否有上述标签信息,虽然有上述内容未必就是完全安全的食品,但起码会相对比较正规一点,信赖程度也可以高一点。
还有,现在很多人都喜欢购买所谓进口食品什么的,对于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而且,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所谓进口预包装食品, 不是非法进口的,就是假冒的进口食品。
⑸ 选购包装食品时应注意包装袋上的哪些信息
选购包装食品时应注意包装袋上的生产许可证批号、生产日期、生产产家、存储条件、有否添加剂、保质期等信息。
包装袋上的各种信息介绍如:食品标签,预包装食品容器上的文字、图形、符号,以及一切说明物。食品添加剂,为改善食品的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物质或天然物质。
配料,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时使用的并存在(包括以改性形式存在)于最终产品中的任何物质。
包括水和食品添加剂。保质期(最佳食用期),指在标签上规定的条件下,保持食品质量(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食品完全适于销售,并符合标签上或产品标准中规定的质量(品质);超过此期限,在一定时间内食品仍然是可以食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