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什么时候填写
一、企业应当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的企业,自下一年度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二、企业应当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三)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四)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五)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六)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三、公示依据。本系统信息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四、系统功能简介。本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
1、查询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输入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查询。系统支持按名称的关键词模糊查询,一次最多显示100条记录。对于无效的查询条件,将不会显示查询结果。地方特色公告需要到各省子网站的其他公告中查看。
2、市场主体填报年度报告、即时信息、简易注销申请和其他信息,通过本系统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区,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进行填报。
3、自然人必须实名注册后才能使用个人中心相关功能。
(1)企业信息公示信息每年什么时候填扩展阅读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于2014年2月上线运行。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许可审批、年度报告、行政处罚、抽查结果、经营异常状态等信息。
本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和查询服务。
1、查询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输入名称或注册号进行查询。系统支持按名称的关键词模糊查询,一次最多显示50条记录。对于无效的查询条件,将不会显示查询结果。
2、市场主体填报年度报告和其他信息,通过本系统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区,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进行填报。
‘贰’ 工商年报申报时间是什么时候
法野凯律分析:工商年报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一、企业年报报送对象凡2017年12月31日前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在华经营外国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应当依法报送2017年度报告。二、企业工商年报报送时间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在华经营外国企业的报送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报送时间为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1、首先登陆当地的工商局网站,进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2、进入企业信息填报后,如果以前有工商联络员姓名直接登。3、如果联络员有变更的,选择工商联络员变更,按住表格格。4、选择年报的年度。5、股东信息及出资信息,按照营业执照上的内容填颂虚唤写。6、股东出资有认缴的,实缴的,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7、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根据自己的税务报表填写。8、填写完毕后,可以先预览一下,如果没有问题,点击提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第八条 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誉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