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信息安全的隐患有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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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大的方面讲,信息安全主要包括:运行安全(主要是由网络和计算机构成的平台)、交易安全(传输过程中的数据安全)、内容安全、个人或单位隐私保护。几年前,谈论信息安全还仅限于政府部门内部,而且所涉及的也大多是内容安全、防止泄密等。但近几年,在新经济的环境下,所有人的生活已与网络形成了非常紧密的联系,随着安全问题越来越引起政府和企业的关注,各种安全技术和产品也不断涌现出来。但值得思考的是,为什么在强大的防御技术的保护下,信息的安全问题反而越来越多,入侵与反入侵技术总是在上演“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活剧?在中国,信息安全应用的最大隐患到底在哪里?其症结究竟是什么?
管理:信息安全应用的最大漏洞
据统计,在美国被中国黑客攻击的网站中,政府网站占3%,而在中国遭到美国黑客攻击的网站中,政府网站竟占37%还多。这个数字充分说明,中国的政府网站应该进行的管理没有到位。其实,美国人所采用的攻击手段并不高明,其中许多技术漏洞都是被中国人最早发现并公布的,但正是由于在管理上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才让别人利用简单的技术钻了空子。
提高安全管理意识已刻不容缓。中国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实验室主任白硕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目前,中国的信息安全在技术上的最大隐患是,操作系统、微电子芯片、路由器等核心技术都掌握在别人手里,这是一个极为严重的问题。像中国这样一个大国,没有自己的核心技术,就好像所有的信息系统都建筑在沙滩上一样,稍有风吹草动,我们就会失去平衡。尽管不久前中国国防科技大学推出了自主研制的核心路由器,中科院软件所也有了相应的安全操作系统软件推出,但这些刚刚起步的技术离可用还有一段距离,况且面对着如此具大的应用市场,这一点突破仍然是杯水车薪。”
那么,如何解决当前的问题?在只能采用国外产品的情况下如何保证信息的安全?怎样在现有条件下,对一些疑点进行修补呢?白硕先生认为,一个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拉紧管理这根线,用严密的制度弥补技术上的不足。近几年,我国的政府机构为了加强对信息安全的保障,实行了内网与外网分离的策略,但这种隔离从严格意义上讲只能防外而不能防内。事实上,不管多么先进的安全技术,都抵挡不住从内部攻破,先进技术解决不了人的问题,“家贼难防”是尽人皆懂的道理。北京邮电大学信息安全中心杨义先生曾说过,信息安全在管理方面还存在几个问题:一是CA(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建设,目前全国共建立了不下20个CA认证机构,其实有一个就足够了;二是目前的安全问题,包括病毒、网络安全、加密等,也分属很多部门管理,各有各的标准。建议设立一个统一的部门,把认证及所有安全问题统一管起来,以保证拥有一个标准的控制手段。
投资失衡:信息安全应用的隐患之一
信息安全在技术与管理上的比重失调还明显地体现在投入上。目前在中国,大多数企、事业单位在建立信息系统时,安全建设方面的投入均不足整个系统的5%,而国外在这方面的投入一般都在10%~15%。如果对这5%的投入进行具体分析,其中用于购买硬件设备的投资已基本接近发达国家的水平,而购买服务和管理的投资几乎为零,因而从信息系统建设一开始就已经给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
那么,企、事业单位在IT投资时,安全管理方面的资金应该投到哪些方面呢?在一个信息化系统中,属于管理的问题有很多,在某些情况下,与信息化配套的管理机制不可能自发地产生,这时安全管理就必须进行购买,也就是花钱买管理。企业或事业单位应该与一些专业从事安全管理的公司进行合作,共同建立起一套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管理体系、文档管理体系、组织体系、监督检查机制等,要根据各单位具体的安全需求配置安全级别。单位中需要管理的事务很多,如果管理机制得不到很好的惯彻,安全是无从谈起的。
另一个资金投向应该是安全服务。信息技术在不断地发展,安全问题也将随着网络应用的不断深化而变化出更多的新内容,安全漏洞防不胜防。然而,目前对于中国的许多企、事业单位来说,最为困难的还是缺少能够全面承担起各种安全系统管理重任的人才,在这种情况下,唯一的变通方法就是花钱买服务。但是,目前在中国,各单位在安全服务方面的投入也基本为零。
技术分布失衡:信息安全应用的隐患之二
白硕先生认为,目前在国内市场上,保障网络安全的产品不是太少,而是太多了。但从分布上看,少数类型的产品又过于集中。例如防火墙,现在许多厂商都在做防火墙,已经造成一种水平不高的重复,从宏观上看这并不是一种理想的技术格局。网络安全保障具有非常多的环节,包括预防(漏洞扫描、风险评估等)、实时检测、审计、记录取证、灾难恢复以及对于攻击的响应手段等,但目前这些安全环节在产品开发上并没有得到合理的分布,如安全中的必要环节审计、取证、备份和灾难恢复等产品数量偏少,而且没有过硬的技术。
作为政府的信息安全管理部门,信息产业部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中心目前非常关注安全产品和服务的标准及立法等问题(即对于安全产品及服务的合格认证)。不久他们将召开一次关于网络安全服务试点选择的会议,并将出台一系列具有长远规划的安全法规和政策,力图让人们看到国家信息安全发展的脉络。而对于标准,他们希望改变现有的工作模式。过去的方法是,由国家下达一个标准化研究任务,一些专门从事标准研究的机构就开始制定工作,现在看来这种方式已经不适应时代的发展,因为专职研究机构距离研制安全产品的第一线还有相当大的距离,因此对于一些策略的理解还存在很大差距。信息产业部希望,将这种研究方式转化成以企业为主的标准研究方式,把一些真正有实力的大型企业联合起来,共同承担标准的制定工作。
追求安全不应该制约发展
安全问题是现代经济发展的最大障碍,但是不是因为安全问题得不到很好的解决,国家和企业就必须放慢发展的步伐呢?在讨论安全与发展的关系之前,我们需要搞清楚的是,什么样的系统是安全的系统。一个商业系统,永远也做不到政府和军方那样的安全程度。招商银行总行电脑部周天虹说:“在商业系统内部,安全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因为我们无法追求绝对安全。什么叫相对安全?首先,安全问题所带来的损失是商业企业能够承受的。例如信用卡业务,它的风险很大,但是银行仍然在大规模地开展这项业务,这是由于信用卡风险大同时利润也很大,招商银行大约30%的利润都来自信用卡;第二,一定要确保不给客户造成损失,这是在任何银行系统中都必须遵循的一个硬指标。一旦出现问题,只要有证据显示责任不在客户,银行必须承担损失。有了这两条原则,银行就可以求发展。”
信息安全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从政府部门的角度看,安全与发展也是一个辩证的关系。政府机构对于安全的需求也是分等级、分层次的,只要不突破安全底线,还是要边发展边完善。目前保障安全的技术已经很多了,其中用户的身份识别就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此外还有服务器端的管理,如安装监测软件、防火墙等等。但最关键的一点还是如何使用这些技术,使系统既安全又好用。总的来说,一个系统是不是安全,绝不是单纯的技术问题,对于业务的管理已影响到了信息安全应用的方方面面,如事后监督、实时监控等。如果从管理和技术两方面都能够做到万无一失,我们就可以得到一个相对安全的环境。
❷ 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现状有哪九个方面问题
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现状九个方面问题
(1)法律法规和管理不完善
(2)企业和政府的侧重点不一致
(3)网络安全规范和标准不统一
(4)网络安全技术和手段滞后
(5)系统漏洞及复杂性。
(6) 网络协议及共享性。
(7) 网络开放性, 传输路径与结点不安全。
(8)身份认证难。
(9)信息聚集度高。
摘自 网络安全技术与实践 高等教育出版社
贾铁军主编 2014.8上海精品课程教材
❸ 简述中国信息安全主要存在哪些问题
1、网络与信息系统防护水平不高、应急能力不强
2、信息安全管理和技术人才缺乏、关键技术上整体比较落后、长夜缺乏核心竞争力
3、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不完善
4、全社会的信息安全意识不强
5、信息安全管理薄弱
6、网络行为的道德规范尚未形成。
想要更具体的,搜索安标委、信安评测中心这些大牛们的报告、PPT
❹ 我国信息安全管理的现状、问题及其对策
我国信息安全管理的现状、问题及其对策
摘要:信息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础和关键。在信息安全保障的三大要素(人员、技术、管理)中,管理要素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理解并重视管理对信息安全的关键作用,对于真正实现信息安全目标来说尤其重要。本文分析了信息安全管理的现状,并着重讨论了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的策略。
关键词:信息安全;管理;现状;策略
信息安全管理是随着信息和信息安金的发展而发展的。在信息社会中,一方面信息已经成为人类的重要资产,在政治、经济、军事、教育、科技、生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另一方面由于计算机技术的迅猛发展而带来的信息安全问题正变得日益突出。由于信息具有易传播、易扩散、易损毁的特点,信息资产比传统的实物资产更加脆弱,更容易受到损害,这样将使组织在业务运作过程巾面临巨大的风险。这种风险主要来源于组织管理、信息系统、信息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固有薄弱环节和漏洞, 以及大量存在于组织内外的各种威胁, 因此对信启、系统需要加以严格管理和妥善保护,信息安全管理也随之产生。
1、国内信息安全管理现状
1.1在国家宏观信息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
(1)法律法规问题。健全的信息安 法律法规体系是确保国家信息安全的基础,是信息安全的第一道防线。我国已建立了法律、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三个层面的有关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对组织与个人的信息安全行为提出了安全要求。但是我国的法律法规体系还存在缺陷,一是现有的法律法规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如法律法规之间有内容重复交叉, 同一行为有多个行政处罚主体,有的规章与行政法规相互抵触,处罚幅度不�6�8一致;二是法律法规建设跟不上信息技术发展的需要,这主要涉及网络规划与建设、网络管理与经营、网络安全、数据的法律保护、电子资金划转的法律认证、计算机犯罪、刑事立法、计算机证据的法律效力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缺乏。
(2)管理问题。管理包括三个层次的内容: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人员意识。组织建设是指有关信息安全管理机构的建设。信息安全的管理包括安全规划、风险管理、应急计划、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系统的评估、安全认证等多方面的内容,因此只靠一个机构是无法解决这些问题的。在各信息安全管理机构之问,要有明确的分工,以避免“政出多门”和“政策拉车”现象的发生。需要建立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即进行制度建设,以保证信息安全。如对人的管理,需要解决多人负责、责仔到人的问题,任期有限的问题,职责分离的问题,最小权限的问题等。有了组织机构和相应的制度,还需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群防群治,即强化人员的安全意识,这需要信息安全意识的教育和培训,以及对信息安伞问题的高度重视。
(3)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问题。目前构成我国信息基础设施的网络、硬件、软件等产品几乎完全是建立在外国的核心信息技术之上的。关于国家信息基础设施方面存在的问题已引起国家的高度重视。如“十五”期问,国家863计划和科技攻关的重要项目就有“信息安全与电子政务”和“金融信息化”两个有关信息安全的研究项目;200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明确要求:电信产品软件商不能在软件上预留“后门”,外国供货商不能远程登录中国电信商的操作系统,高级 管系统要用国内可靠机构开发的软件产品。
1.2我国在微观信息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
(1)缺乏信息安全意识与明确的信息安全方针。大多数组织的最高管理层对信息资产所面临威胁的严重性认识不足,或者仅局限于IT方面的安全,没有形成一个合理的信息安拿方针来指导组织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这表现为缺乏完整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缺乏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法律法规和防范安全风险的教育与培训,现有的安全规章组织未必能严格实施等。
(2)重视安全技术,轻视安全管理。目前组织普遍采用现代通信、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来构建信息系统,以提高组织效碍暑与竞争能力,但相应的管理措施不到位,如系统的运行、维护和开发等岗位不清,职责不分,存在一人身兼数职现象。
(3)安全管理缺乏系统管理的思想。大多数组织现有的安全管理模式仍是传统的管理方法,出现了问题才去想补救的办法,是一种就事论事、静态的管理,不是建立在安全风险评估基础上的动态的持续改进管理方法。
2、国外信息安全管理现状
国际上信息安全管理近几年的发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制订信息安全发展战略和计划。制订发展战略和计划是发达国家一贯的作法。美、俄、日国家都已经或正在制订自己的信息安全发展战略和发展计划,确保信息安全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2)加强信息安全立法,实现统一和规范管理。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和规范信息安全工作是有效实施安全措施的最有力保证。制订网络信息安全规则的先锋是各大门户网站,美国的雅虎和美国在线等网站都在实践中形成了一套自己的信息安全管理办法。2000年1O月5日美参议院通过了《互联网网络完备性及关键设备保护法案》。2000年9月,俄罗斯实施了关于网络信息安全的法律。
(3)步入标准化与系统化管理时代。随着2O世纪8O年代IS09000质量管理标准的出现及随后在全世界的推广应用,系统管理的思想在其他管理领域也被借鉴与采用,信息安全管理也同样在2O世纪9O年代步入了标准化与系统化管理的时代。1995年英国率先推出了BS7799信息安全管理标准,该标准于2000年被国际标准化组织认可为国际标准ISO/IEC17799。现在该标准已引起许多国家与地区的重视,在一些国家已经被推广与应用;组织贯彻实施该标准可以对信息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系统的管理,从而实现组织信息安全。与此同时,其他国家以及组织也提出了很多与信息安全管理相关的标准。
3、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的策略
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进程的全面加快,信息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形势和挑战。从总体上看,当前,我国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基础薄弱,水平不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我们要以全局性的眼光,加强信息安全的组织管理工作。
(1)建立集中统一、分工协作、各司其职的信息安全管理机制。信息安伞保障的关键在于组织领导,要从根本上加强我国的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必须建立全国集中统一、分工协作、各司其职的信息安全管理机制。一是国家应建立能够协调维护各种安全利益的综合职能机构,成立有高度权威的国家信息安全委员会,作为国务院信息化领导小组的常设委员会, 以改变目前在维护国家信息安全中各部门条块分割、职责不清、多头管理、协调不力和政出多门的现状;二是各个职能部门要形成一个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相互衔接、有机配合的组织管理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共同履行信息安全管理的职责;三是尽早建立省、市两级比较完善的信息安全领导管理体系, 以便积极调动各种资源主动配合和协调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形成纵横结合的信息安全协调与信息共享机制; 四是充分调动政府、企业和个人的积极性,实现有机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构筑国家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五是健全和完善信息安全责任体系,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明确信息安全工作负责人,配备相应的信息安全员,把信息安全责任真正落实到人。
(2)加强信息安全法制建设,为信息安全管理提供执法依据。作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部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的建设已经势在必行。下一步,应着力建立健全信息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同时,要注重和加强信息安全执法队伍的建设;各信息安全职能部门的执法活动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正确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保护企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各有关主管部门和运营单位要积极支持执法机关工作,履行应尽的义务;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要认真履行法律规定的信息安全责任和义务,在信息网络环境中依法开展活动。
(3)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实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是国家解决信息安全保护问题的基本政策。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是信息系统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保护的客观要求,即按信息的敏感和重要程度、系统应用性质和资严价值、部门重要程度,分级采取科学、合理的保护措施;对于涉及国计民生的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应分级加以重点保护;适度保护,效费合理,避免盲目和浪费。国家实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必须从总体战略角度考虑,把握关键环节,建立长效保护机制。当前,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试点工作已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为推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伞面开展,应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明确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各方责任;制定各项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制度;制定、完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体系;依托社会技术力量,组建技术支撑体系;研制开发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备案、检测、评估信息系统和技术
工具;加强宣传、培训工作等等。
(4)努力探索,创立新形势下的信息网络违法犯罪防范打击体系。近年来,我国在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很火的成绩,但是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违法犯罪的形式更加多样化,技术手段更加先进,这就要求我们不断建立健全信息网络违法犯罪防范打击体系, 以执法职能部门为主体,动员社会各方力量,运用网络技术手段在信息网络领域建立系统、完整、有机衔接的预防、控制、侦查、惩处信息网络违法犯罪的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体系,提高对信息网络违法犯罪的防范、控制和侦查、打击能力。重点要做好以下四方面机制建设:一是全社会防范控制机制。二是统一指挥、快速反应的侦查机制。三是有关部门、单位的支持、配合机制。四是公检法三机关的协调、协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