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梅花鹿养殖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梅花鹿养殖需要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和野生动物生产经营许可证。
梅花鹿属于国家级保护动物。养殖需要畜牧局专门的特种养殖资质审核。畜牧局需要联合国土、环保等部分到您养殖场所在地亲自勘察审核资质。
梅花鹿养殖办理手续操作方法:
1、申请人向县林业局提交申请书,提报梅花鹿的养殖规模、技术、资金、市场分析等相关内容的可行性报告,同时提供梅花鹿种源合法来源证明和养殖场所的照片;
2、由县林业局野生动物植物保护管理站现场核实,核实符合条件,由申请人填写驯养繁殖野生动物及出售、收购、利用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申请表,一式两份;
3、县林业局野生动物植物保护管理站将申请书、申请表、可行性报告等相关资料报送到市级林业局野保科审核审批;
4、市局审批合格后核发“两证”,此外两证办理后还应该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个体户或者私营企业经营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二十五条 国家支持有关科学研究机构因物种保护目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前款规定以外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实行许可制度。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但国务院对批准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应当使用人工繁育子代种源,建立物种系谱、繁育档案和个体数据。因物种保护目的确需采用野外种源的,适用本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本法所称人工繁育子代,是指人工控制条件下繁殖出生的子代个体且其亲本也在人工控制条件下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