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离婚信息怎么查询,离婚信息全国可以查吗
有的岁早朋友因某些不可明说的理由,不肯定对象有没离过婚,但不方便询问,或者问了心里依旧忐忑,因此想搞明白网上是否存在一些方式,能通过键入别人的身份证号、姓名等个人信息,一键查询其他人的离婚证、是否离过婚。
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协议离婚归民政局管,诉讼离婚归法院管。
协议也好诉讼也罢,因为个人离婚情况属隐私范畴,非特殊情况,是 无法查询他人的离婚状态 ,不存在什么系统能输入对方的身份证号或姓名一键查对方离过婚没。
尽管无法查询他人,不过 查自己的离婚状况是可以的 ,这就要看你的对象愿不愿意自查。
下面介绍怎么查自己的离婚状况。
一、协议离婚
(一)在线查询
线上查询离婚状态通过支付宝能做到:
1. 在支付宝查找“国家政务服务”,看到“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点进去;
2. 进入平台之后,将左上方的定位改为离婚证申领所在地,例如离婚证是在广东省领取的,则选择广东省;
3. 点登录,登录完之后,在小程序首页向下滑动会有一个“我的证照”版块,点“添加证照”;
4. 选“中华人民共和国离婚证”,倘若是离婚了,会提示“授权关联”,授权之后便可以看到电子离婚证;如果不是离婚状态,会出现“您暂无可关联的卡”。
(笔者没有离过婚,提示“您暂无可关联的卡”)
经测试,笔者感觉这小程序有时不太稳定,可重新启动小程序、退出登录并重登,多次查询进行确认。
通过支付宝线上查询离婚状况只支持部分省市,不支持的省市只能通过线下查询。
(二)线下查询
本人持合法身份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进行乎绝雀查询。
线上也好线下也好都有一个缺点,那就是假如别人的离婚证是在B地领取的,那在A地就可能查询不到。
那你大概会疑惑 婚姻信息还未全国联网吗 ?
关于这个问题,2020年10月23日,民政部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三季度民政重点业务工作进展和四季度相关工作安排,民政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贾维周介绍,将推动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全国联网互通和功能完善。
从这个信息得知,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现在还在优化当中。
二、诉讼离婚
线上没有办法查诉讼离宏陪婚信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2016年版)》第四条,人民法院作出的“离婚诉讼”裁判文书,不在互联网公布。所以唯有本人持合法身份证件,到法院查阅。
上面讲的就是如何查询自己的离婚情况、离婚证,要是跟伴侣商量后无法达成自查的共识,那你可以不动声色向他/她的父母、朋友、邻居等探口风,得到的回复信不信只能自己决定了。
B. 怎么查离婚信息怎么查询
查离婚信息可以通过户籍地民政局或者在网上查询。
离婚证一般都是要到婚姻登记部门查询的,因为男女双方在办理离婚证的时候,发证地的民政局已经将离婚协议等内容备案了,因此查询也就要去颁发离婚证的民政局去查。如果办证时间过长,也可能移交到了当地档案馆,可以到档案馆去查,移交时间有的是5年,也可能是10年,到当地民政局去问一下便可。
网上查询的方法步骤如下:
1、首先,在手机上打开支付宝app。
2、进入后,点击首页的市民中心。
3、然后,在页面里点击婚姻登记预约。
4、之后找到婚姻,点击打开。
5、进入后,在底部点击婚姻登记信息查询。
6、最后输入身份信息,即可查询结婚或者离婚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C. 离婚怎么查能查出来
品牌型号:HUAWEI Mate 40E Pro
系统版本:HarmonyOS3.0.0
软件版本:支付宝10.3.26.8210
可以在市民中心查询离婚没离婚。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点击民政
打开软件,进入市民中心页面,点击民政。
《民法典拿亮悔》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键轮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消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