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传染病疫情信息保护情况
问:对于曝光的返乡人员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被公开传播的情况,是否涉及到违反法律法规?传播这些信息会带来哪些危害岁唤?
答:根据《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能够识别特定个人身份,无疑属于个人信息。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背景和民众的恐慌情绪影响,肺炎确诊者、疑似者及密切接触者往往被视为高危人群,其个人信息一旦泄露、传播可能会引发一些骚扰、恐吓行为,甚至出现已被确诊的谣言等等,这可能会使得信息被公开人员及其家人的身心健康受到损害或者引发歧视性待遇等,这些信息理应作为个人敏感信息受到更高程度的保护。
不仅《网络安全法》要求“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传染病防治法》中也明确规定了不得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显而易见,没有明确法律授权的组织和机构,或者不是依法参与政府组织开展的疫情防控工作的乎拿凯人员,不得未经被收集者同意而收集使用确诊者、疑似者及密切接触者的个人信息,更不能在微信群、朋友圈等私自传播上述信息,否敏数则属于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罪。如果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基层工作人员等泄露上述信息,还会构成加重情节。对于已经泄露的确诊者、疑似者及密切接触者个人信息,各地网信部门、公安机关也应当及时制止或阻断,以减少不利影响,避免对合法信息采集工作造成阻碍。同时,呼吁广大网友不要传播此类信息,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恶意传播人员。
问:有关组织或个人在统计和利用返乡、返工人员信息时,应该秉承什么样的原则?具体可以采取哪些措施保护个人信息?
答:对返乡、返工人员信息的统计和利用,最重要的是做好疫情有效防控和个人信息保护之间的平衡。出于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保障目的,从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区返乡、返工人员应当接受并配合疾病防控有关部门开展的走访调查等工作,同时疾病防控相关部门内部之间也需要共享此类信息。
目前各地疾病防控机构、基层街道社区等普遍开展走访调查工作,统计相关人员个人信息。这个过程涉及到个人信息的采集、汇总、共享、披露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应当注意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以防出现数据泄露、丢失、滥用等情形。
比如,采集过程中,如果各地疾病防控机构、基层街道社区等以纸质填表方式开展的走访调查,则需要严格要求纸质材料不被拍照、复印,进行统一回收,保管妥当。如果以电子方式记录或汇总相关信息,需要责任到人,并保存在特定的终端,并将数据和备份数据加密存储。
在汇总存储环节,尽可能相对集中管理和处理个人信息,采用严密的访问控制、审计、加密等安全措施。
在向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方共享、传输相关数据时,应确认对方是有权获取数据的机构或个人,并采取加密传输的措施。
最后,在个人信息使用过程中,需要做到专采专用,严格限制于疾病防控目的,不得挪作他用,并且在疫情防控结束后内按照规定予以删除。
问:有关组织对外披露疫情相关的信息时,在保护个人信息方面有什么注意点?
答:对于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等对外披露工作,仅公开返乡人员流动统计数据、确诊患者仅公开性别、确诊日期、发病症状等非个人信息,即可满足社会一般公众对疫情状况的知情权,而不应公开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对于确诊或疑似病例所在地区的公众,可公开确诊或疑似病例的大致居住区域,满足此类公众对防控需求的知情权,都不必要公开其具体的个人信息。
如果掌握涉及“密切接触传染源”的重点人群信息,需要与其直接取得联系的,应安排专人负责,保证其联系方式不被扩大传播,相关人员名单应进一步限定知晓范围,予以重点保护。
问:目前有专家建议利用手机信令或互联网大数据开展精准疫情防控,是否可行?能起到什么样的效果?
答:我国几乎全民手机上网,据统计,我国网民规模达8.54亿,其中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达99.1%,手机和App已成为绝大多数人的生活必备品,电信运营商和各大互联网公司等事实上掌握了大量公民的个人信息,特别是联系方式、地理位置和行踪轨迹信息,这为利用大数据助力疫情防控提供了可能。
一方面,上述信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就不再是个人信息,其汇总后分析可得形成人群聚集热点分布以及人群跨区域流动等信息,对疫情发展预测分析、医疗资源调度等,具有重要意义。
另一方面,对于重点人群,例如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利用其位置信息能够有效地实施隔离等防护措施。同时通过数据回溯分析,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可以尽早发现疑似病患、密切接触者,也即是所谓的“接触追踪”,有助于及时隔离、切断传染源。
可以看到,相较于传统的走访、摸排、登记,将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分析运用于传染病防控和监测,更加及时、准确,也更加有效。此外,大数据还有一个特点是可以不断学习、更迭、完善,有利于更好的分析掌握疾病传播规律,消除更多的“盲区”和“不确定性”,化“被动”为“主动”。在国外,也早就有利用通话明细记录开展埃博拉病毒防控的成功实践。
问:是否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能开展上述大数据分析?对此,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
答:疾病防控大数据分析涉及大量个人信息,甚至是对特定人群的追踪分析,不是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授权、有能力开展的。首要关注的应是合法性,即是否具备明确的法律授权。目前,我国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均规定,收集、使用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事先征得被收集者同意。《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中的有关规定,可以视为征得个人同意的例外,其目的是确保疫情防控的有效开展。在《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获得明确授权的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以及直接参与到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施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的单位和个人。非上述单位和个人,不应在未征得个人同意的情况下将个人信息用于疫情管控、重点人群追踪等目的。
问:国外有没有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可以利用个人信息的具体规定?有什么经验值得我们参考?
答:就以全球“最严”个人信息保护法着称的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为例,对于像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这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除个人同意之外,GDPR还有另外三个合法性事由可供使用,分别是个人数据处理“为履行数据控制者承担法定义务所必须”、“为保护数据主体重大利益或其他自然人重大利益所必须”,“为执行公共利益之目的任务或数据控制者行使法定职能所必须”。这三个合法性事由,能有力地支撑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以及相关组织利用个人信息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当然,在具备合法性的前提下,GDPR还要求具体的数据处理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包括:合法、公平、透明原则;目的限定原则;数据最少够用原则;准确性原则;存储期限限制原则;完整性和保密性原则;以及权责一致原则。
体现上述思路的一个典型例子是2013年欧盟通过的“关于严重的跨境健康威胁的决定”。该“决定”在欧盟范围内建立预警和响应系统,并明确可针对暴露于健康威胁、存在感染危险或已经感染的人可以采取接触追踪措施。在符合接触追踪的目的时,允许有权机构收集,并在相关成员国之间共享必要的个人信息。而在开展此种数据收集、使用时,“决定”要求数据收集、使用完全遵守欧盟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框架的规定,也就是符合上述基本原则。
总的来说,我国《网络安全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建立了与国际接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框架。另一方面,《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则在传染病爆发这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进一步建立了个人信息收集使用的法律授权,同时明确了法律责任。因此,在此次疫情防控工作中,所有单位和个人均应在法律框架内开展工作,高度重视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实现个人信息利用和安全之间的平衡,取得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胜利。(完)
合法科学使用大数据 为疫情防控助力——专家解读《关于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利用大数据支撑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
xx记者王xx
近期,在社会各界齐心协力共同应对疫情的过程中,网上出现了多起以寻找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为名公布他人姓名、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甚至是户籍地详址、身份证号码等个人敏感信息的事件,给一些信息被公开人员的生活造成了困扰。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中的个人信息保护,积极利用包括个人信息在内的大数据支撑联防联控工作,xx网信办发布《关于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利用大数据支撑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如何切实保护好个人信息、合法科学使用大数据为疫情防控助力?9日,新华社记者围绕相关问题采访了有关专家。
“根据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能够识别特定个人身份的信息,都属于个人信息。” App专项治理工作组副组长洪延青认为,在当前疫情防控背景和民众心理影响下,新冠肺炎确诊者、疑似者及密切接触者往往被视为高危人群,其个人信息一旦泄露、传播,可能会引发一些骚扰行为等,使信息被公开人员及其家人的身心健康受到损害或引发歧视性待遇,这些信息理应作为个人敏感信息受到更高程度的保护。
对此,《关于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利用大数据支撑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明确,除国务院卫生健康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授权的机构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疫情防控、疾病防治为由,未经被收集者同意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没有明确法律授权的组织和机构,或者不是依法参与政府组织开展的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员,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收集使用确诊者、疑似者及密切接触者的个人信息,更不能在微信群、朋友圈等私自传播上述信息。”洪延青说,对于已经泄露的确诊者、疑似者及密切接触者等个人信息,各地网信部门、公安机关也应当及时制止或阻断,以减少不利影响,避免对合法信息采集工作造成阻碍。
目前,各地疾控机构、基层街道社区等普遍开展调查工作,统计相关返乡、返工人员个人信息。App专项治理工作组专家何延哲认为,对返乡、返工人员信息的统计和利用,要做好疫情防控和个人信息保护之间的平衡。
根据通知,为疫情防控、疾病防治收集的个人信息,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公开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因联防联控工作需要,且经过脱敏处理的除外。
“统计信息的过程涉及个人信息的采集、汇总、共享、披露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应当注意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以防出现数据泄露、丢失、滥用等情形。”何延哲举例说,比如,在汇总存储环节,应尽可能相对集中管理和处理个人信息,采用严密的访问控制、审计、加密等安全措施;在个人信息使用过程中,也需要做到专采专用,严格限制于疫情防控目的,不得挪作他用,并且在疫情防控结束后按照规定予以删除。
针对通知提出的“鼓励有能力的企业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利用大数据,分析预测确诊者、疑似者、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群的流动情况,为联防联控工作提供大数据支持”,洪延青表示,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分析能够让疫情防控和监测工作更加及时、准确、有效。同时,还有利于更好地分析掌握疫情传播规律,消除更多“盲区”和“不确定性”。
一方面,大数据经过汇总分析后可以形成人群聚集热点分布以及人群跨区域流动等信息,对疫情发展预测分析、医疗资源调度等具有重要意义。另外,通过数据回溯分析,疾控机构等有关单位可以尽早发现疑似病患、密切接触者,即“接触追踪”,这有助于及时隔离、切断传染源。
“疫情防控大数据分析涉及大量个人信息,甚至是对特定人群的追踪分析,不是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权、有能力开展的。”洪延青还指出,首要关注的应是合法性,即是否具备明确的法律授权。目前,我国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均规定,收集、使用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事先征得被收集者同意。因此,除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明确授权的机构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未征得个人同意的情况下,将个人信息用于疫情防控、重点人群追踪等目的。
㈡ 疫情期间,我们该如何保护自己
首先我们要从自己做起上学放学都要佩戴好口罩,勤洗手,多运动!只要自己不被病毒感染就是对国家的支持了,其次周末做好防护可以在公园或学校门口做宣传,提醒大家注意个人防护知识等等都是在为社会做贡献!
1、保持健康生活方式,做好个人清洁卫生
在疫情期间遵照少出门,戴口罩,勤洗手的原则,主动隔离,保持个人和居家的清洁卫生。要保持作息规律,保证睡眠时间,合理膳食均衡营养,增强自己的免疫力和抗病毒能力。
2、坦然面对情绪变化,理解和接纳负面情绪
在疫情压力下,同学们可能会出现焦虑、恐慌、愤怒和烦躁等各种不良情绪,这是人面对应激事件的正常心理反应,是机体自我保护的体现,越是压抑和否认,就越是容易被情绪支配。面对负面情绪,同学们不必过于敏感和紧张,也无需否定自己的感受,积极理解和接纳负面情绪的存在,才能更好地调节。
3、科学看待疫情防控,学习情绪调整方法
通过官方渠道了解防疫信息、有关科学知识以及疫情防控措施,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学会一些简单的心理调节方法,如“深呼吸放松法”“肌肉放松法”等来维护情绪稳定,也可以通过运动、音乐、倾诉来转移注意力,增加积极体验。
4、开展室内锻炼活动,保持良好身体状态
结合自己的兴趣和生活条件自主选择活动方式,每天开展1小时左右的汪坦室内运动,如进蚂旁行垫上俯卧撑、仰卧起坐、平板支撑,还可以跳健身操、转呼啦圈、踢毽子等。适当的运动不仅可以消除疲劳,提高大脑中的血氧含量,并且能够促进大脑活动,既健身又悦心。
5、密切亲友互动交流,做到隔离不隔心
在家里可以利用电话、短信、微信等线上沟通平台与同学交流、与亲友保持联系。相互鼓励与支持不仅能够减轻孤独感,也能增强战胜疫情的信心,困物桐并增进彼此的情谊。
㈢ 疫情期间我们该怎么做好个人防护
1.疫情期间我们该怎么做好个人防护
流行是指流行性疾病的发生和发展。
范围广泛的大规模爆发包括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SARS)、甲型流感和冠状病毒病(COVID-19)。
2、疫情:疫情期间必须做些什么?
疫情期间必须做些什么?我觉得疫情期间,每个人走到哪里都要做核酸检测,48小时内出阴性证明。
3、疫情:疫情研判是什么意思
是指研判所采取的防控措施。全国中高风险地区名单。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持续蔓延,我国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采取了一系列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也会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因此,面对不同的风险等级,一定要防控,确定采取什么级别的防控措施。我们充分利用了人员和资源。
2.疫情期间我们该怎么做好个人防护
1.首先是正确佩戴口罩。现在天气越来枣液指越暖和,很多人都觉得口罩不能再戴了。有的人觉得天气热,戴着口罩“无法呼吸”,于是露出了鼻子。这种想法其实是不正确的。我们还是要根据具体情况正确佩戴口罩。
比如一些服务行业,接触的人比较多,要坚持戴口罩;即使我们在户外,我们也应该随身携带口罩。人流密集或乘坐某些交通工具时,要及时佩戴口罩。虽然可能有点麻烦,但“戴口罩”仍然是我们个人防疫最基本的方面之一、
2、保持适当的社交距离。在常态化的疫情防控形势下,我们难免要排队,或者去人流比较密集的购物场所。此时,需要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现在饭店、超市、图书馆等场所普遍实行限流或预约措施,目的是为了让里面的人有更多的社交距离,保证大家的安全。
3、保持勤洗手的卫生习惯。我们从小就被教导要经常洗手,这在大流行期间尤为重要。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一些公共物品,也可能会接触到快递等“多手货”。一旦你用手接触了这些物品,你必须以正确的方式洗手,以切断病毒的传播。绥中疫情。
4、配合健康监测。进出某些地方时,需要出示“健康码、行程单”,配合体温检测。这些措施是当前形势下的必要行动,我们有义务予以配合。
5、做好饮食卫生。外出就餐要选择正规商家,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材。烹调应生熟分开,多人外出用餐应使用公筷。
3.疫情期间我们该怎么做好个人防护
第二:出门回到家中后对自己的衣服等进行消毒。
第三:非必要不出门,不出市,不去中高分险地区。
第四:不举办或参加聚集性活动,如朋友同事聚餐。
第五:只相信政府发文的通告,不信谣不传谣。不在各媒体发布虚假信息。
第六:家中常开窗通风,家中垃圾及时清理,用科学方法进行消毒,不盲目消毒。
第七:关注政府凳配公告,参照公告中的病例轨迹进行核对。如有轨迹交叉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备,做好隔离并自觉接受核酸检测,不逃避,不隐瞒。
第八:注意个人卫生,常洗手,不接触肮脏物体。
4.疫情期间我们该怎么做好个人防护
使用肥皂或洗手液并用流动水洗手,用一次性纸巾或干净毛巾擦手。双手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如打喷嚏后)应立即洗手。
保持良好的呼吸道卫生习惯。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毛巾等遮住口鼻,咳嗽或打喷嚏后洗手,避免用手触摸眼睛、鼻或口。
2、增强体质、免疫力,保持环境清洁和通风
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均衡饮食、适量运动、作息规律,避免过度疲劳。
每天开窗通风次数不少于3次,每次20~30分钟。户外空气质量较差时,通风换气频次和时间应适当减少。
3、尽量减少到人群密集场所活动并且关注症状
尽量减少到人群密集场所活动,避免接触呼吸道感染患者。
出现呼吸道感染症状如咳嗽、流涕、发热等,应居家隔离休息,持续发热不退或症状加重时及埋扮早就诊。
4、洗手在预防呼吸道传播疾病中的作用
正确洗手是预防腹泻和呼吸道感染的最有效措施之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世界卫生组织等权威机构均推荐用肥皂和清水(流水)充分洗手。
5、正确洗手需掌握六步洗手法
①双手手心相互搓洗(双手合十搓五下);
②双手交叉搓洗手指缝(手心对手背,双手交叉相叠,左右手交换各搓洗五下);
③手心对手心搓洗手指缝(手心相对十指交错,搓洗五下);
④指尖搓洗手心,左右手相同(指尖放于手心相互相互搓各洗搓五下);
⑤一只手握住另一只手的拇指搓洗,左右手相同各搓五下;
⑥弯曲手指使关节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各搓五下。
6、哪些时候需要洗手
①传递文件前后;
②在咳嗽或打喷嚏后;
③在制备食品之前、期间和之后;
④吃饭前;
⑤上厕所后;
⑥手脏时;
⑦在接触他人后;
⑧接触过动物之后;
⑨外出回来后。
7、旅途在外没有清水,不方便洗手怎么办?
可以使用含酒精消毒产品清洁双手。冠状病毒不耐酸不耐碱,并且对有机溶剂和消毒剂敏感。75%酒精可灭活病毒,所以达到一定浓度的含酒精消毒产品可以作为肥皂和流水洗手的替代品。
8、口罩该怎么选?
选择一:正常外出时选择一次性医用口罩即可,连续佩戴4小时更换,污染或潮湿后立即更换;
选择二:去医院看病或人群密集处可选用N95医用防护口罩,连续佩戴4小时更换,污染或是潮湿后立即更换。
棉布口罩、海绵口罩均不推荐。
9、正确使用口罩
医用口罩的使用方法。
①口罩颜色深的是正面,正面应该朝外,而且医用口罩上还有鼻夹金属条。
②正对脸部的应该是医用口罩的反面,也就是颜色比较浅的一面,除此之外,要注意带有金属条的部分应该在口罩的上方,不要戴反了。
③分清楚口罩的正面、反面、上端、下端后,将手洗干净,将两端的绳子挂在耳朵上。
④最后用手压紧鼻梁两侧的金属条,使口罩上端紧贴鼻梁,然后向下拉伸口罩,使口罩不留有褶皱,覆盖住鼻子和嘴巴。
10、特殊人群如何佩戴口罩
①孕妇佩戴防护口罩,应注意结合自身条件,选择舒适性比较好的产品。
②老年人及有心肺疾病的慢性病患者佩戴后会造成不适感,甚至会加重原有病情,应寻求医生的专业指导。
③儿童处在生长发育阶段,其脸型小,选择儿童防护口罩。
㈣ 小虎普法丨这些与疫情相关的个人合法权益,法律将这样保护!
积极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各项工作㈤ 疫情期间,我们该如何保护自己
那肯定支持。第一:不大意。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在疫情防控方面,一个小小的疏忽,就可能毁掉来梁渣之梁渣凯不易的抗疫成果。不麻痹、不松懈、不大意,坚持做好防护,才能阻断新冠传播。
第二:戴口罩、要坚持。科学佩戴口罩是预防呼吸道传染病最有效的措施之一。尤其是前去公共场所、密闭空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正确佩戴口罩。
第三:打橡唤喷嚏、讲礼仪。咳嗽、喷嚏时产生的飞沫常常携带病毒,可直接或间接导致病毒传播。因此,咳嗽、打喷嚏时一定要用纸巾、手绢来捂住口鼻。
第四:勤洗手、讲卫生。勤洗手、讲卫生是保证身体健康最重要的方法。饭前便后、接触外界物品后,触摸口眼鼻之前,请务必认真清洗双手,遵循七步洗手法,用肥皂(洗手液)和流水搓揉至少20秒。
第五:常通风、不可少。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动,可有效降低空气中病毒和细菌的浓度,减少疾病传播风险。每天应开窗通风2-3次,每次20-30分钟,尤其是密闭的空调房一定要定期开窗通风。
第六:一米距、更安全。呼吸道传染病主要通过近距离呼吸道飞沫传播,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可在一定程度上预防病毒感染。守住一米线,出行勿拥挤,保持安全距离,于人于己都有益。
㈥ 疫情期间如何做好个人防护
面对疫情,相信大家都做好了打“持久战”的思想和行为准备。病毒毒力、个人易感性等是关键,良好的身体素质可降低发病风险并可改善疾病预后。尤其冬季病毒活跃,除了做好防护,尽量避免接触病源外,个人应保证自身身体素质,增强免疫力。
(一)保持健康居家环境
1.居室应保持常态通风,至少要保证每日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
2. 居室保持清洁整齐,勤晒衣被,通常情况下不需要使用消毒剂进行日常消毒。
(二)安全使用家庭用车
1.保持车内卫生,日常情况下不需要进行消毒处理。处于室外空旷场所时,可开窗通风换气。处于地下停车场等密闭环境时,建议关闭车窗,使用空调内循环进行通风。
2.建议车内配备手消毒剂,从公共场所返回时,可先用手消毒剂清洁双手。当健康状况不明的人或有可疑症状的人搭乘后,扮搏羡应及时开窗通风,并使用有效的含氯消毒剂或消毒湿巾对其可能接触的物品表面消毒,如车门把手、挡风玻璃、座椅等。
(三)落实日常防护措施
1. 科学佩戴口罩。在密闭场所需要佩戴口罩,处于人员密集的露天广场、公园等室外场所时也建议佩戴口罩。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需及时更换,每个口罩累计佩戴时间不超过8小时;在公共交通工具或医院等环境中使用过的口罩不建议重复使用。
2.日常勤洗手。特别是外出回家后应及时洗手,取肥皂或洗手液、用流动的水冲洗;手上无可见污染物时,也可用手消毒剂揉搓双手20-30秒,然后用一次性纸巾或干净毛巾擦手;减少用手触摸口、眼、鼻等易部位,双手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如打喷嚏后)也应立即洗手。
3. 提倡安全饮食习惯。保持餐具清洁,使用公勺公筷,或者实行分餐制。
4. 私人物品不共用。家庭成员的毛巾、洗嗽用品等应该每人分开,并经常清洗晾晒。
5. 注意良好卫生习惯。咳嗽或打喷嚏时,要用纸巾、毛巾等遮住口鼻,注意纸巾不要乱厅拍丢;咳嗽或打喷嚏后洗手,避免用手触摸眼睛、鼻或口等易感染部位。
6. 遵守“一米线”,不扎堆、少聚集。排队、付款、交谈、运动、参观时,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聚餐聚会时不要超过10人,尽量减少聚餐人数,缩短聚餐时间;少走亲访友,非必要不到人群密集的场所。
(四)加强机体免疫力
1.加强身体锻炼,坚持作息规律,保证睡眠充足,保持心态健康。
2.提倡健康平衡膳食。注意食物的多样化,多吃蔬菜、银清水果、奶类、豆制品,适量吃鱼、禽、蛋、瘦肉类,保证吃动平衡,戒烟限酒。
3.及时接种疫苗。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病毒感染最科学、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建议公众积极接种新冠疫苗和加强针,提高个体和群体免疫水平。
(五)关注疫情动态,合理安排近期生活
1.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政策,适当准备生活必需品及食品。一般情况下,存储家庭人口3-4天的食物分量比较合适。对于生鲜等保质期短的食材,切勿一次性过多采购;耐贮存的食材如大白菜、卷心菜、根茎类蔬菜、耐贮存水果及干货等可适量储备;根据各种食物的成分特点,采取不同的储藏方式,做到温度适宜、生熟分区。
2.合理安排个人行程,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病例报告地区。如近14天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城市,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同乘交通工具或活动轨迹有交集,健康码出现红码或黄码等情形,第一时间社区报备接受管理,配合疫情防控管理,不能刻意隐瞒个人行程和与他人的接触史。
总之,特殊时期不方便去医院,但也不能放松怠慢,规律服药,密切监测身体状况,适量运动,保持好心态,认真做好防范,避免病毒感染。
㈦ 疫情期间如何保护个人防护
疫情防控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外出佩戴口罩。
2、主动做好健康监测,自觉发热时主动测量体温。若出现可疑症状,应主动戴上口罩及时就近就医。
3、办公场所要注意加强通风清洁,配备洗手液、消毒剂等防护用品。食堂也是人群密集的场所,建议错峰吃饭,减少聚集。
4、注意营养,适度运动。
5、出行前若无可疑症状,可正常出行。若出卖橡现可疑症状,建议居家休息和就地就拿桥医,待症状消失后再启程。
(7)实用疫情期间如何保护个人信息扩展阅读:
纵观国内外疫情形势,常态化疫情防控是一项艰巨繁重又较为持久的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必须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中敏旁。
突如其来的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只有把疫情防控这根弦绷紧,把常态化疫情防控抓紧抓实抓细,不麻痹、不厌战、不松劲,不断巩固发展疫情持续向好形势,才能为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㈧ 新冠疫情期间如何保护自己
新冠疫情期间自我防护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佩戴口基喊罩,在外出或者公共场合,比如公共汽车、地铁站、医院,要正规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四个小时要更换一次,要学会正确使用医用口罩。
2、注意个人卫生,要保持勤洗手以及良好的呼吸道卫生习惯,使用肥皂、洗手液用流动水洗手,要保持良好的呼吸道习惯,在咳嗽、打喷嚏祥运时用纸巾、毛巾、手臂挡住口鼻处,避免面向他人。
3、增加体质免疫力,保持环境的清洁与通风。增加体质和免疫力要保证营养均衡、适量运动、作息规律,还要避免过度劳累,每天开窗通风要不少于三次,每次20-30分谨锋梁钟。
4、要正确掌握六步洗手法。
㈨ 为疫情防控、疾病防治收集的个人信息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中的个人信息保护,积极利用包括个人信息在内的大数据支撑联防联控工作,中央网信办9日公开发布《关于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利用大数据支撑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明确为疫情防控、疾病防治收集的个人信息,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公开姓名、年吵姿龄、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中的个人信息保护,积极利用包括个人信息在内的大数据支撑联防联控工作,中央网信办9日公开发布《关于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利用大数据支撑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明确为疫情防控、疾病防治收集的个人信息,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猜碰粗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公开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
通知要求,各地方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个人信息保护工作,除国务院卫生健康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授权的机构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疫情防控、疾病防治为由,未经被收集者同意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收集联防联控所穗镇必需的个人信息应参照国家标准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坚持最小范围原则,收集对象原则上限于确诊者、疑似者、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群,一般不针对特定地区的所有人群,防止形成对特定地域人群的事实上歧视。
通知明确,为疫情防控、疾病防治收集的个人信息,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公开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因联防联控工作需要,且经过脱敏处理的除外。收集或掌握个人信息的机构要对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负责,采取严格的管理和技术防护措施,防止被窃取、被泄露。
通知称,鼓励有能力的企业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利用大数据,分析预测确诊者、疑似者、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群的流动情况,为联防联控工作提供大数据支持。
此外,通知还提出,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违规违法收集、使用、公开个人信息的行为,可以及时向网信、公安部门举报。网信部门要依据网络安全法和相关规定,及时处置违规违法收集、使用、公开个人信息的行为,以及造成个人信息大量泄露的事件;涉及犯罪的公安机关要依法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