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计划生育证去哪里办
1.计生证明应该在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办理。
2.计划生育证明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步:镇(街)社会事务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查;
第三步:出具计划生育证明;
第四步、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
第五步、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第六步、收费依据:不收费。
‘贰’ 计生登记去哪里办理
生育证明一般在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开具。如果是外迁户人员的,则在拟入户口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生育证明。如果属流动人口的,则在其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由于国家政策放宽,育龄妇女第一胎,基本不用到当地计生部门开具计生证明。先到准备给宝宝上户口的父母其中一方的城市计划生育部门领取空白的生育服务证。
准生证原则上在父母双方的户口所在地都可以办理,建议如果打算将宝宝的户口 上在爸爸的户口所在地,就去爸爸的户口所在地领取果打算将户口上在妈妈户口所在地的,可以去妈妈户口所在地办理。由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初婚初育证明。双方如果准备在生育服务证上填写工作单位,那么还得有双方单位开具的婚育状况证明信,并且在生育服务证上加盖单位公章。将盖完单位公章的生育服务证拿到女方的街道计生委盖章。准备生育的夫妻只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办理登记,免费领取生育服务证,除此之外,还可享受到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方面肢明的服务。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开处生育证明的流程:
1、准历耐告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等;
2、把准备好的证件带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填写计划生育的审核表;
3、填写好计划生育审核表经村、居委会盖章之后,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加盖公章;
4、申请人就证件材料和计划生育审核表到当地的计生办服务室开取生育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亩胡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叁’ 深圳计划生育证明怎么办理,需要去那办理
办理流程:
办证条件: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的公民。
办证机构: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办证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3、本人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4、已生育子女的,应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违法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1、申请人领取《**市积分制入户计划生育审核表》
2、申请人填写《**市积分制入户计划生育审核表》,上面要真实填写自己的资料,未婚、离婚、丧偶等情形不用填写配偶资料。不需要填写配偶那一栏。有配偶的话,必须要填写,且双方都要签名。
3、寄回去给申请人户籍所在地镇(街)人口计生部门填写,如果申请人是已婚的话,也要寄回去给申请人配偶的户籍所在地地镇(街)人口计生部门填写。户籍所在地镇(街)人口计生部门加具意见、签署承办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
4、送**各区(街道)人口计生办审核,并出具证明。去**各区的人口计生办审核的时候,要同时带上以下资料:
a.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b.结婚证(未婚的不用)原件和复印件。
c.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d.**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计生信息核验是去哪里办理扩展阅读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户籍地或现居地社区、街道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1.办理生育保险确认手续的人员:请到户籍地或者现居地社区工作站办理。2.办理录(聘)用、调入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和办理收养手续的人员:请到户籍地街道办行政服务大厅。)
2、受理
(1)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宽游。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2)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注意事项:
一、暂住人口向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时, 须出示户籍所在地乡( 镇) 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开具的婚育证明。对未出示婚育证明的, 公安机关应在办理暂住登记时注明情况, 并及时通知暂住地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
二、暂住人口来本市务工、经商、生活的, 须凭婚育证明, 向暂住地乡( 镇)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登记, 领取《北京市暂住人口计划生育证》后, 劳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接收其从业或居住的单位、个人方可办理务工、经商或房屋租赁手续。
三、暂住人口在桥亩暂住地生育子女的, 须持户籍所在地乡( 镇) 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开慎消销具的生育证明, 到暂住地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办理登记。
四、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育龄妇女异地暂住的, 须在外出前与计划生育主管机关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 由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出具婚育证明。
对未落实可靠节育措施或因超计划生育受到处罚尚未执行完的, 计划生育主管机关不予出具婚育证明, 有关部门不得出具相应的务工、经商等有关证明。
五、医疗单位应积极协助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做好暂住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对未持生育证明的孕妇, 应动员其终止妊娠, 并立即通知暂住地计划生育主管机关。
‘肆’ 计划生育证明在哪里开需要些什么
未婚的必须回户籍地开。需要去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出具,并到社区所在街道加盖计生办公章,如果跨省的,一般还需要到计生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