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保密管理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保密管理的内容包括: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机关、单位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以及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情况应当纳入年度考评和考核内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在上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
第六条
机关、单位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机关、单位负责人对本机关、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负责,工作人员对本岗位的保密工作负责。机关、单位应当根据保密工作需要设立保密工作机构或者指定人员专门负责保密工作。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情况应当纳入年度考评和考核内容。
第二十六条
机关、单位采购涉及国家秘密的工程、货物和服务的,应当根据国家保密规定确定密级,并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机关、单位应当对提供工程、货物和服务的单位提出保密管理要求,并与其签订保密协议。
㈡ 企业保密的信息通常有哪些
企业财务部信息保密的作用:
财务人员最核心的要素在于如何保密企业单位的财务账目,财务数据,财务统计报表等,一旦账目泄露外流或是在外公开,或是被竞争对手掌握,那么对于企业来说,这个是致命的威胁,影响企业的发展,造成企业的非常被动局面,甚至被-逼上绝境。
企业工的保密义务内容 包括:
一、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不泄露公司的保密信息,如果公司承诺不泄露属于他人的保密信息,员工也不得泄露该保密信息;
二、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公司的商业秘密泄露给公司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如果公司对外承诺不泄露属于他人的商业秘密,则员工也不得向公司以外的任何其他人泄露;
三、依约使用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四、不得利用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为自己或第三方牟利;
五、妥善保管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
㈢ 行政办公室纪律与保密制度,谁可以给个参考。谢谢
公司保密制度
1 总则
1.1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1.2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皮弯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机密。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且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非专利技术和技术信息。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
1.3 公司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接触到企业商业秘密的高级员工,例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等对保守公司秘密负有特别的责任。
1.4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2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2.1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1.2项规定的范围以及下列秘密事项:
1) 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 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巧悔目及经营决策。
3)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 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 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 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人及资料。
7) 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2.2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
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2.3 公司秘级的确定:
1) 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技术资料为绝密级;
2) 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
3) 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人、尚未进人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2.4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
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一般与密级相对应,特殊情况外标明。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
密。
3 公司保密措施
3.1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部门负责保密。
3.2 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 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公司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 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 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3.3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3.4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3.5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燃宽闷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 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 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 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 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3.6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3.7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3.8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1)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 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3.9 公司与全体员工签订《员工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员工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以书面形式签订,协议附后。
3.10 在保密合同有效期限内,员工应履行下列义务:
1) 严格遵守本企业保密制度,防止泄漏企业技术秘密;
2) 不得向他人泄漏企业技术秘密;
3) 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利用该技术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3.11 对高级员工实行“竞业限制”制度,限制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等高级员工的以下行为:
1) 自行设立与本公司竞争的公司;
2) 就职于本公司的竞争对手;
3) 在竞争企业中兼职;
4) 引诱企业中的其他员工辞职;
5) 引诱企业的客户脱离企业;
6) 在离职后,与企业进行竞争的其他行为。
3.12 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合作、代理、交易合同或协议,均需设置“保密条款”,对合同对方增设保密义务。“保密条款”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 明示合同所涉及的需要保密的商业秘密范围;
2) 合同对方以及合同对方的任何员工、代理人均受保密条款的约束;
3) 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可将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
4) 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不可将含有保密信息的资料、文件、实物等携带出保密区域;
5) 保密义务人不可在对外接受访间或者与任何第三方交流时涉及合同规定的商业秘密内容;
6) 不相关的员工不可接触或了解商业秘密;
7) 保密信息应当在合同终止后交还;
8) 保密期限在合同终止后仍然保持有效;
9) 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明确的违约责任。
4 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综合管理部。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
员工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
甲方:武汉长江半导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保守商业秘密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保守商业秘密的有关内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有义务保守在甲方任职(试用、实习)期间所得到的有关商业秘密,并遵守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的内容;
2)乙方在离开甲方后的三(3)年内不得将获得或者接触到的甲方有关的商业秘密以任何方式(包括有或无意)使用或泄漏给第三方;
3)如乙方违反以上1)、2)条款甲方有权根据以下规定追究乙方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①乙方披露或使用以上商业秘密所获得的一切收入;
②对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承担的连带责任;
③对调查侵权人侵害甲方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支付的合理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④甲方因乙方的侵权行为支付的其他费用。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㈣ 涉密信息包括哪些
涉密信息包括国家政务、安全、科技、军事等领域的绝密文件及保密设施的信息及内容等,一般范围为对内涉密及对外涉密。另外一类为企业单位的商业保密文件的信息内容等。
我国的国家秘密分为秘密、机密、绝密三级,涉密信息也按照秘密、机密、绝密三级进行分级管理。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保密管理原则,涉密信息使用单位应负责本单位涉密信息分级保护的具体实施工作。
涉密信息分级保护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单位内部的保密、商业秘密、信息化、业务工作、密码、保卫和人事等部门,各相关部门只有密切合作、统筹实施,才能保障整个工作的顺利进行。
(4)行政部对外保密信息有哪些扩展阅读:
涉密信息保密规定:
1、规划和建设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同步规划落实相应的保密设施。
2、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研制、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保密要求。
3、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配置合格的保密专用设备,防泄密、防窃密。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应与所处理信息的密级要求相一致。
4、计算机信息系统联网应当采取系统访问控制、数据保护和系统安全保密监控管理等技术措施。
5、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访问应当按照权限控制,不得进行越权操作。未采取技术安全保密措施的数据库不得联网。
㈤ 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什么的政府信息
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情况颤销下,根消颂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能擅自进行认定,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报请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茄桥游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㈥ 公司保密信息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一、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不泄露公司的保密信息,如果公司承诺不泄露属于他人的保密信息,员工也不得泄露该保密信息;
二、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公司的商业秘密泄露给公司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如果公司对外承诺不泄露属于他人的商业秘密,则员工也不得向公司以外的任何其他人泄露;
三、依约使用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四、不得利用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为自己或第三方牟利;
五、妥善保管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
六、将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私自抄录、复制、电邮或以其他形式携带出公司范围或者提供给他人阅读、复制、传递等;
七、将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以口头、书面或者其他形式直接或间接的传递给公司的竞争对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