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哪些
政府未来的管理规划等方面;和公众利益相关的政策方面;公共资源的合理使用和监督等方面;各政府部门机构之间的人事沟通协作方面;国家规定的各个法律规定等方面的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包括: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方面;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政府机构和人事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公民要求公开以上几个方面的信息是合理的,但是需要向当地的行政部门提交相应的一份书面申请。所谓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政府信息应当是行政机关记录或保存,申请人应当向行政机关申请,向其他机关申请则不符合规定,如人大、法院、政协等就不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信息公开义务机关。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应当具备生产、生活科研需要政府信息的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的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
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
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3、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除主动公开之外的就是需要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求申请人应当与所申请的信息具有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否则可能因不具备利害关系无法获取相关信息。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果行政机关超过法定期限没有作出答复,申请人可以选择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方式寻求救济。
申请政府公开信息的时候需要提交一份书面申请,但并不是所有的政府信息都能够公开,所以在申请时要注意所申请公开的信息是否属于国家秘密,是否会危害到国家利益。现在很多政府都公开了刊物或网站,以便群众能够及时的掌握民生信息。
法律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五条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
1.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方面;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
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
4.政府机构和人事方面;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Ⅱ 什么是政务信息资源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有哪些
政务信息资源是指政..府中与信息采集能力,信息处理能力,信息利用能力,以及信息交流能力有关的一切资源,包括人员、设备、资金、信息及技术。换而言之,政务信息资源并不仅仅指政..府信息而言,其涵义和涉及的范围比信息本身更要广泛得多。相应地,政务信息资源的管理也包括对人员、设备、资金及技术的管理。政务信息资源看作是等同于政..府.部.门的人力资源、物质资源和财务资源的组织资源,政务信息资源管理从支持政..府职能发展到政府的管理职能,同政..府的其他重要职能一样重要。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的关键标准包括 6个方面的内容,其中“第1部分:总体框架”规定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的总体结构、基本功能等内容;“第2部分:技术要求”规定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建设的基本技术要求;“第3部分:核心元数据”规定了公共资源核心元数据和交换服务资源核心元数据应当遵循的内容标准;“第 4部分:政务信息资源分类”规定了政务信息资源的分类与编码;“第5部
分: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符编码方案”规定了政务信息资源的唯一标识符编码方案;“第 6部分:管理要求”规定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的基本管理要求。
(1) 总体框架
“总体框架”给出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所涉及的关键术语,定义了政务信息资源、公共资源、交换资源、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等关键概念,明确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管理者、提供者和使用者三个角色及其职责。各级政务部门工作人员和相关的技术开发人员在建设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时,可按照“总体框架”规定的总体结构建立起符合其概念模型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系统,并要实现对目录内容的编目、注册、发布、查询和维护等基本功能。
(2) 技术要求
目录技术要求的核心是目录服务规范,它能够整合分布在各部门的政务信息资源,并形成完整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为政务信息资源的交换建立良好的基础。
目录服务规范主要定义由发现和管理两大类接口组成,并为其提供外部接口。其中,发现服务是对政务信息资源的查找、浏览、定位功能。发现服务对政务信息资源的查找、浏览及定位是通过元数据进行的,提供对政务信息资源的元数据级的访问。管理服务提供对目录本身的管理功能,如修改目录信息、增加或删除目录等。根据不同的应用需求,目录服务规范规定了针对公共资源的服务接口规范和交换服务资源的服务接口规范两部分的技术规定。
(3) 元数据
从组成上来说,元数据的主要内容包括信息资源的标识、内容、分发、数据质量、数据表现、数据模式、图示表达、限制和维护等信息。
标识是信息资源的一个重要特性,包括信息资源的唯一标识符、信息资源的摘要信息、创建信息资源目的、信息资源的状态等信息。内容重点描述信息资源的基本数据组成,包括信息资源包含哪些具体的数据。分发着重说明使用者如何获得信息资源的信息,包括数据分发格式信息、分发者信息以及用户获取数据集的途径。数据质量信息包含数据志信息以及数据质量报告等内容,数据志说明的是信息资源的生产依据和过程,数据质量报告给出了按特定的数据生产标准进行评价的结果。数据表现确定了数据的展现方式,包括图形、影像、文字等方式的说明。数据模式信息包含有关数据的物理模式的信息。图示表达则进一步说明了采用图形进行数据表达的具体规则。限制和维护信息既包括信息资源本身也包括元数据的使用以及日常维护方面的信息。
一般来说,元数据的具体组成需要结合具体的领域、部门以及具体的信息资源的情况来加以确定。
Ⅲ 政府信息化的包含内容
政府信息化主要包括这样几个方面:
(1)电子法规政策系统。对所有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提供相关的现行有效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行政命令和政策规范,使所有政府机关和工作人员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2)电子公文系统。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在政府上下级、部门之间传送有关的政府公文,使政务信息十分快捷地在政府间和政府内流转,提高政府公文处理速度。
(3)电子司法档案系统。在政府司法机关之间共享司法信息,通过共享信息改善司法工作效率和提高司法人员综合能力。
(4)电子财政管理系统。向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审计部门和相关机构提供分级、分部门历年的政府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包括从明细到汇总的财政收入、开支、拨付款数据以及相关的文字说明和图表,便于有关领导和部门及时掌握和监控财政状况。
(3)政务信息资料包括哪些扩展阅读:
政府信息化规范管理:
以数字化管理为突破口,力促城市管理能力提升电子政务与政府传统管理方式相比,最大的改变就是使政府各类信息资源数据库互联共享成为可能,让政府信息资源利用更充分、更合理、更有效率,并且通过网络能够实现快速和大规模的远程数据采集和分析。
实现跨地域信息的集中管理和及时响应,大大增强管理者的核对、监管能力,大大提升公共管理能力。城市管理是公共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管理能力和水平的高低,体现得最直观、最直接、最有力的就是城市管理。通过电子政务系统建设提升公共管理能力,应首先从城市管理做起。
Ⅳ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应公开的信息内容有哪些
一,所有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必须公开的重点内容: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4)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5)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6)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7)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例、数量、程序,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8)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9)重大建设项目的标准和实施情况;
(10)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1)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内容:
(1)城乡建设和管理和重大事项;
(2)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3)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4)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管理情况。
三,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重点公开的内容: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2)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3)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其他使用的审核情况;
(4)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5)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6)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7)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贷、拍卖等情况;
(8)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外,条例还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五条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
第六条 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第七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行政机关发布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当与有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行政机关发布政府信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未经批准不得发布。
第八条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Ⅳ 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什么内容
法律分析: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1.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方面;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4.政府机构和人事方面;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九条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第十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裂键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败源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第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四)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第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二)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五)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六)抢险救灾、察运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七)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八)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第十三条 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Ⅵ 什么叫政务信息
政务信息是信息的一个重要门类,是政务活动中反映政务工作及其相关事物的情报、情况、资料、数据、图表、文字材料和音像材料等的总称。政务信息应当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一是由政府机关掌握的信息,是指政府机关合法产生、采集和整合的;二是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信态念息,三是由特定载体所反映的内容。
信息是较为抽象的概念,需要一定的载体予以承载才易为人所掌握。政务信息也不例外,过去政府机关掌握的政务信息主要以纸质载体信息为主。帆察困
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针对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各级政府需要大量的、真实的、具有前瞻性的信息,以了解情况、制定决策、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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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信息收集方法:
收集方法编辑
1、综合法。就是将肤浅、零碎的信息材料进行分析、提炼,然后归纳总结出带有规律性的东西。用综合法收集整理的信息可以达到由偏到全、由零到整、由粗到精的效果。
2、追踪法。即以事件发生、发展的全过程或工作落实的各个阶段为线索,追踪收集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情况。如上级作出重大决策以后,及时收集反馈传达贯彻的作法、步骤、落实的措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等,进行连续反映。
3、调研法。这种收集材料的方法有较强的目的性,一是按照上级或领导要求,确定专题开展调查研究,目的在于发现典型、总结典型经验,指导推动工作。二是针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目的在于找出问题的根源和症结,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逆向思维法。就是当某项活动处在高潮时,或某个问题被大多数人肯定或否定时,如果一名信息工作人员能够冷静下来,让思维不受从众效应的影响,从问题的另一方面进行思没辩考,分析一下有无偏差,或存在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的问题,往往会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政务信息
Ⅶ 政务信息分为哪三类
政务信息通常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公共政务信息:指由政府部门主动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与公败棚共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务信息。包括政策法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或枯李共服务等方面的信息,通常由政府网站、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等平台发布。
个人政务信息:指与个人权益、利益相关的政务信息,包括身份证明、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就业创业、房产土地等方面的信息。通常由政府部门或政务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衫迟的服务,比如公安机关提供身份证办理、人社部门提供社保查询等服务。
商业政务信息:指与商业活动、市场监管等方面的政务信息。包括企业注册、税务登记、商标专利、市场监管等方面的信息,通常由相关政府部门或政务服务机构提供相关的服务,以保障商业活动的正常进行。
Ⅷ 政务信息怎么写
写政府部门的工作信息通常需要根据具体的工作性质和要求进行撰写,以下是一些写作建议:
1.明确写作目的和读者对象:写作之前,需要明确写作的目的是什么,例如向上级报告工作进展、与同事沟通进展等。同时,也需要考虑到读者对象,不同的读者需要关注不同的雀橘方面,因此需要在写作之前了解读者的需求。
2.注重信息量和准确性:在写作中,需要注重信息的丰富性和准确性。写作时需要提供足够的信息,让读者了解工作的进展和成果。同时,也需要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避免出现错误和虚假信息。
3.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为了让读者易于理解,需要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避免使用过于专业的术语和复杂的句子结构,让读者能够轻松地理解工作进展和成果。
4.突出工作亮点:在工作报顷羡团告中,需要突出工作的亮点和成果,让读者更好地了解工作的价值和意义。例如,可派卜以强调工作的创新性、效益性等方面。
5.总结工作成果和不足:在工作报告中,需要对工作的成果和不足进行总结和归纳,以便更好地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同时,也需要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目标。
最后,需要根据具体工作的特点和要求进行写作,尽量做到言简意赅,让读者易于理解,这样才能起到更好的沟通和交流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