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获取农村土地流转信息
(1)确定农村土地流转信息源
农村土地流转信息源一般分三类:一类是农村土地流转供应信息源,包括提供流转土地信息的农民个人、农民家庭、农村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县乡镇相关部门、各级农村土地流转平台,以及社会相关组织和人士。第二类是农村土地流转需求信息源,包括需要得到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城乡个人、社会组织和法人等。第三类是社会宏观信息源,主要包括各级土地流转平台、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社会相关中介组织和教学科研院所等。(2)采集信息的途径
个人途径。通过私人关系采集农村土地流转供求信息。
中介组织途径。农村土地流转经纪人通过中介组织采集农村土地流转供求信息。
政府机关途径。通过查阅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资料档案或台账,采集农村土地流转供求信息。
土地信息流转平台途径。通过各级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平台采集农村土地流转供求信息。
媒体途径。通过查阅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采集农村土地流转供求信息。
社团、科研教育部门途径。通过科研教学院所、社会团体等采集农村土地流转供求信息。
会议途径。通过农村土地流转研讨会、农村土地流转洽谈会、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发布会和农村土地流转现场会等获取信息。(3)对农村土地流转供需信息进行分析
主要是分析农村土地流转供应与需求信息是否全面,是否重复,还要分析得到的信息的时效性和实用性。
案例
土流经纪人忙碌在田间地头的“房产中介”
11月28日,星期六。24岁的李政坐车从成都中心城区赶到了双流县正兴镇火石岩村。他和当地农民周海波约好,到这里看一块300多亩的农地。
李政:“周老师你好,我是之前和你联系的小李,过来看你提到的那块地。”11月28日,双流县正兴镇火石岩村,李政和周海波第一次见面。李政和周海波是因为土流网认识的,周海波在网上发布了想要转租300余亩农用地的信息,被在网站注册的土流经纪人李政看到了。李政觉得出租土地信息写得太简单太模糊,“我想帮你把土地信息完善了,寻找更多有意向求租的对象。”
“我们之前承包来做果园的,但是现在资金有点问题,才想转租。”周海波带着李政到他和朋友共同承包的300多亩果园现场。交通很顺畅,汽车一路能开到果园门口,李政很细心地记录下来。果园的灌溉水源是双流专门的灌溉水渠,用的是动力电,一度0.19元,果园内还专门挖了鱼塘,种了各种各样的蔬菜,放眼望去,郁郁葱葱。李政还仔细询问了果园土地的性质、承包的年限、每亩一年的租金、续租有哪些优惠条件等。
周海波说,自己一直在村里从事果树、养殖业,对于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也掌握了不少。对于土流经纪人,他觉得存在是合理的,“要不然两边信息怎么可能对称呢?”如果他的这片果园在李政的帮忙下,成功流转出去,肯定要按规矩给李政一定的报酬。
刚满24岁的李政,从网上了解到,“现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流转了。”李政开始在网上检索土地流转方面的信息,偶然发现了土流网(土地流转经纪人伍勇创办,并在线免费培训土流经纪人)。网站负责人伍勇告诉他,土流经纪人这个职业很少有人做,他可以试一下。
李政开始在网上疯狂地搜集土地流转的相关信息。2009年9月底,李政得知父亲的一个朋友在眉山永寿镇的80亩土地想出租。李政之前已经通过网络掌握一条信息:一名彭山客户想租100亩土地种植花卉。李政马上联系上了父亲的朋友,并立刻动身从成都前往眉山现场看地。李政在现场拍了照,同时也没有忘记查看父亲朋友有关承包土地的各种证件和手续。之后,他通过网络告诉给那名彭山客户。
“为了避免被怀疑,我给彭山客户说,是帮朋友的忙出租土地,并没有说我是一名土流经纪人。”李政担心对方不相信,把自己的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都留给了客户。之后,他带着这名客户,再次赶赴眉山看地。在李政的牵线下,双方签了土地出租合同。成交后,父亲的朋友给了李政1.2万元的佣金。“合同都没有正式的,是我们自己制定的。”这是李政拿到的第一笔佣金,当然,李政也有所付出。光是为了看地,他从成都到眉山来回就跑了20来趟。
李政下定决心要当好一名土流经纪人,他购买了大量有关土地政策的法律法规及专业书籍进行学习。如今,李政每天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开电脑,浏览信息。此外,他还在亲戚朋友处广布网线。
资料来源:http://www.sina.com.cn,2009-12-07,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编者做了整理和删减。
‘贰’ 农村确权信息在哪里查询
农村确权信息可以去当地村委或国土局查询,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在入户调查和实地测量后会有一个喊悔大公示期,详细的公示了农户承包土地的面积亩数,地块的边界等信息,必须要农户确认签字后才会确权登记颁证。如果农户对公示的内容提出异议,确权工作小组必须提供解释回复或者复核后再公示。
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九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前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郑竖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