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税务登记实名采集流程
一、实名采集㈡ 请问办理实名办税员的话,税务机关要采集的办税员的信息都有哪些纳税人办理哪些业务时必须要实名认证
您好,要采集的办税员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影印件、电话号码、人像信息等。以下证件的原件为有效身份证件:
1、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
2、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3、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外国公民护照。
纳税人必须要实名认证的业务如下:
1、变更登记、注销及非正常户解除;
2、发票业务办理;
3、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无纸化管理申报;
4、税收证明开具;
5、县、区(含)级以上国税机关认为需实名办税的其他事项。
㈢ 税收实名制办税人员要提供哪些信息
办税人员需要提供的的信息:
税务机关在实行税收实名制管理过程中,应对办税人员进行采集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手机号码、人像信息等信息。
身份证件是指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身份证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公民护照等身份证件的原件。
办税人员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办理身份信息采集:
(一)登录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办理。
(二)前往主管国税机关办理。
办税人员须提供的资料
办税人员在主管国税机关采集身份信息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办税人员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
(二)办税人员是财务负责人、办税员、或被授权的其他人员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授权方的办税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办税人员是税务代理人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税务代理合同(协议)原件。
注意事项:
1、办税人员到国税机关办理涉税事项时,应携带身份证件。
2、纳税人办理发票种类核定与调整、发票领用、发票代开等发票业务时,还须采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的身份信息。
3、过渡期(2016年12月31日前)内,纳税人仍可办理涉税事项。过渡期结束后,纳税人需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办理身份信息的采集后,才能办理涉税事项。
4、国税机关在采集、核实办税人员的身份信息时,办税人员应提供有效证件和真实身份信息,并予以配合。
5、办税人员发生变化或办税人员的手机号码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授权或代理行为到期或终止的,纳税人应及时办理办税人员维护。
㈣ 税务实名采集网上怎样办理
国税实名采集可以在网上电子税务局或者手机支付宝操作,登录当地电子税务局网站或支付宝APP (城市服务—政务—税务—单位纳税人—税务登记信息—开始认证),按照提示实名采集成功后,进行企业绑定维护,即可完成实名采集。
实名办税,是指在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前,对相关人员的实名信息,进行采集和验证的制度。实名信息采集的人员包括办税人员(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购票员、开票员)和特定法定代表人。
1.实名信息采集哪些信息呢?
税务机关采集的实名信息包括:姓名、人像信息、身份证件类型及证件所含其他信息、移动电话号码等。
2.外国护照可以在网上办理实名吗?
网上实名认证,暂时仅支持身份证件为居民身份证的办税人员办理,其他身份证件类型的办税人员请线下办理,全市各办税服务厅可通办。
3.为什么手机号实名验证灶咐不通过?
可能因运营商未能将实名注册信息及时传输至市政府多源认证平台等原因,从而导致手机号无法完成实名验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迅辩源,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亩态、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㈤ 税务系统人员信息采集怎么做
一、正面回答
税务系统人员信息采集:
1、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
2、点击办税人员实名信息采集;
3、点击新增授权,进入填写办税人员信息页面;
4、录入相关信息和实名认证。填写身份证件号码、手机号、点击获取验证码后,系统会发送验证码短信给填写的手机号。填写办税员姓名、选择用户身份,赋予办税员的权限,勾选权限内容。填写完成后,点击确定,系统会提示人脸识别服务协议。
二、分析
信息采集是指未出版的生产在信息资源方面做准备的工作,包括对信息的收集和处理。是选题策划的直接基础和重要依据。信息采集工作最后一个步骤的延伸,成选题策划的开端。采集是将非结构化信息从大量的网页中抽取出来保存到结构化的数据库中的过程。
三、信息采集的原则有哪些?
1、可靠性原则,信息采集可靠性原则是指采集的信息必须是真实对象或环境所产生的,必须保证信息来源是可靠的,必须保证采集的信息能反映真实的状况,可靠性原则是信息采集的基础;
2、完整性原则,信息采集完整性是指采集的信息在内容上必须完整无缺,信息采集必须按照一定的标准要求,采集反映事物全貌的信息,完整性原则是信息利用的基础;
3、实时性原则,信息采集的实时性是指能及时获取所需的信息,实时性原则保证信息采集的时效;
4、准确性原则,准确性原则是指采集到的信息与应用目标和工作需求的关联程度比较高,采集到信息的表达是无误的,是属于采集目的范畴之内的,相对于企业或组织自身来说具有适用性,是有价值的。
㈥ 税务采集信息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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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名办税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代表人以及由其授权的办税人员身份进行确认的制度.税务机关根据办税人员提供的有效个人身份证件,采集、比对、确认其身份信息后,为其办理涉税事项.已采集身份信息的办税人员办理涉税事项时,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2、实名办税需提供的资料,办税人员在税务机关采集身份信息时,除出示税务登记证件,实施多证合一的纳税人出示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外,还应按下列情况向税务机关提供办税人员是代表人的,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
3、办税人员是财务负责人或被授权的其他人员的,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办理税务事项授权委托书》原件。
4、办税人员是人的,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协议原件。
5、已通过身份信息采集比对的办税人员再次办理涉税事项时,不再要求出示税务登记证件、身份证件复印件等材料。
㈧ 税收实名制办税人员要提供哪些信息如何办理
1税收实名制管理
税收实名制管理,是指税务机关通过对办税人员身份信息进行采集、核验和维护,在明确办税人员身份及办税授权关系的前提下为纳税人办理相关涉税事项。
2实行税收实名制管理的办税人员
实行税收实名制管理的办税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税务代理人和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授权的其他人员。
3税务机关应对办税人员采集的信息
税务机关在实行税收实名制管理过程中,应对办税人员进行采集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手机号码、人像信息等信息。
身份证件是指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身份证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公民护照等身份证件的原件。
4办税人员办理身份信息采集途径
办税人员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办理身份信息采集:
(一)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www.etax-gd.gov.cn)办理;
(二)前往主管国税机关办理。
5办税人员须提供的资料
办税人员在主管国税机关采集身份信息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办税人员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
(二)办税人员是财务负责人、办税员、或被授权的其他人员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授权方的办税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办税人员是税务代理人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税务代理合同(协议)原件。
6注意事项
1、办税人员到国税机关办理涉税事项时,应携带身份证件。
2、纳税人办理发票种类核定与调整、发票领用、发票代开等发票业务时,还须采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的身份信息。
3、过渡期(2016年12月31日前)内,纳税人仍可办理涉税事项。过渡期结束后,纳税人需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办理身份信息的采集后,才能办理涉税事项。
4、国税机关在采集、核实办税人员的身份信息时,办税人员应提供有效证件和真实身份信息,并予以配合。
5、办税人员发生变化或办税人员的手机号码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授权或代理行为到期或终止的,纳税人应及时办理办税人员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