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侵害姓名权怎么救济
姓名权侵害主要表现在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如发现上述情形,权利人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尘宏、给予抚慰金(名称权不得主张)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棚山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派和册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❷ 个人信息泄露怎样处理
个人信息泄露,处理方法如下:
1、当公民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遭到泄漏,可以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者侵权人删除自己被泄露的私人隐私信息;
2、可以向有关的执法部门、当地的公安机关、消费者协会或管理互联网的部门进行举报;
3、可以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必要时要求侵害人赔偿损失或赔礼道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❸ 有人在网上发布我的个人信息我可以报警吗
可以报警处理,网上公布他人身份证及个人信息是违法的,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
隐私权是指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被侵犯隐私权可以向法院起诉,严重的话会追究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态碰清以下拘留,吵纳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帆前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❹ 政府信息公开侵犯合法权益的如何救济
法律分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模哗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亏扮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十三条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销码灶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❺ 恶意公开他人联系方式法律上怎么处理
恶意公开他人联系方式可能会被处以拘留、罚款等。当事人恶意公开他人联系方式的行为已经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
恶意公开他人联系方式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滚如举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的隐私是否向他人公开以及公开的人群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隐私权是一种基本人格权利。隐私就是私事,个人信息等个人生大碧活领域内的事情不为他人知悉,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禁止他人干涉的纯个人私事。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隐私权的主体应为自然人,不包括法人。隐私权的目标是保持人的心情舒畅、维护人格尊严,而且,隐私权是一种人格权,是存在于权利人自身人格上的权利,亦即以权利人自身的人格利益为标准的权利。人格权最明显特征在于其非财产性,企业法人的秘密则是与企业法人的经济利益相挂钩,是企业的一种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橡如权。
❻ “民法典”中个人信息泄露如何处理
一、民法典对于个人信息泄露规定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二、个人信息的保护原则有哪些?
1、直接原则。直接原则是指个人信息原则上应该直接向本人收集。
2、目的明确原则。目的明确原则是指个人信息在收集时必须有明确的特定目的,禁止超出目的范围收集、处理和利用个人信息。
3、公开原则。公开原则是指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处理与利用一般应保持公开,本人有权知悉个人信息的收集与利用情况。
4、完整正确原则。完整正确原则是各国际组织和各国政府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普遍遵循的原则,具体指个人信息应该遵从其特定目的,在特定目的范围内必须保持完整、正确、及时更新。
5、限制利用原则。限制利用原则是指个人信息在利用时应该严格限定在收集的目的范围内,不应作收集目的之外使用。
6、安全保护原则。安全保护原则是指个人信息应该处于安全的保护中,避免可能发生的个人信息的泄漏、意外灭失和不当使用。
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 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是违法的,有关部门在特定情况下虽然有权利依法收集公民个人信息,但同时对公民个人信息也负有保密义务,向他人出售,免费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或者以违法方式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的,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